第57章 再来一个
余笙把那支刻着“砚心”的钢笔放进校服口袋,手摸了摸还带着体温的笔身。她看了眼手表,三点十五分,礼堂那边已经开始调试音响了。
她没回宿舍换衣服,也没去食堂吃饭,直接往教学楼后面的小路走去。这条路通向大礼堂,两边是梧桐树,叶子刚长出来,阳光照在地上,一块一块的。
她走得很慢,手插在口袋里玩着铜钱串,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刚才办公室的事还在她脑子里转——傅砚辞笑了!他真的笑了!眼角那道疤也动了一下。她说要他当众骂她一次,他说:“脸皮够厚,不过我喜欢。”
喜欢?他说他喜欢!
余笙嘴角忍不住上扬,脚步也变轻了。现在的她不是以前那个被舅妈骂“赔钱货”的小女孩了,也不是图书馆里被赶出来的穷学生了。她是余笙,清华经济系的新生,能写出教授都点头的课题方案,还能借到贵重的钢笔。
走到礼堂门口,几个学生正在挂横幅。有人看见她,愣了一下:“你真要去啊?就穿这身?”
余笙低头看了看自己。洗得发白的蓝布衫,齐耳短发用橡皮筋扎着,脚上是一双旧黑布鞋。她笑了笑:“怎么,我这样不够复古?正好配《年轻的朋友来相会》。”
那人摇头笑:“行吧,你胆子真大。等会台下坐满人,别紧张跑调。”
“跑调?”余笙挑眉,“我要是唱砸了,你就喊一句‘余笙牛逼’,成不?”
“滚蛋!”那人笑出声,“你要真唱得好,我不用你说也会喊。”
后台已经有点热闹了。学生们三三两两地对词、练声,有人抱着吉他试音。主持人拿着名单核对节目顺序,抬头看到余笙,惊讶地睁大眼睛:“你就是那个要唱邓丽君的余笙?”
“是我。”余笙点头,“《原乡人》,会吗?”
“你会唱这个?”主持人差点把名单捏皱,“这歌太老了吧,现在谁听这个?”
“我就爱听老歌。”余笙笑,“你们不是说节目太单调,缺个深情的?我来了。”
主持人犹豫了一下:“可这是校园汇演,不是怀旧专场……”
“你放心。”余笙拍拍他肩膀,“我保证,唱完之后,全场都想给爸妈写信。”
旁边几个人笑了起来。
“行!”主持人终于同意,“下一个是你,准备好了就上。”
余笙找了个角落坐下,从书包里拿出草稿纸,背面写着歌词。她小声哼了几句,声音清亮。有路过的学生停下来听了一段,小声说:“这嗓音……不至于啊。”
灯光暗了,舞台亮了。
前面几个节目是舞蹈和相声,气氛很热闹。轮到她时,主持人报完幕,下面就有议论声传上来。
“余笙?哪个系的?”
“经济系的,听说还是新生。”
“她穿这么朴素,能唱啥?”
“别是来搞笑的吧?”
余笙走上台,站定,握紧话筒。灯光照在脸上有点热,台下黑压压一片,但她不怕。她想起昨天在菜市场记数据的日子,想起王翠花骂她“死丫头片子读什么书”,想起傅砚辞站在黑板前说“你喜欢”时她心跳加快的感觉。
她开口了。
“不要问我太阳有多高,我会告诉你我有多真……”
歌声一响,全场安静。
她的声音干净,温润,像老唱片里的歌,但更真实。每个字都在节奏上,感情一点点出来,没有花哨的技巧,却让人听得入神。
唱到“无论我在哪里放哨站岗,总是把你挂在心上”时,前排一个戴眼镜的男生悄悄擦了擦眼角。
唱完了,停了一秒,掌声突然爆发。
“好!!”
“余笙!再来一个!!”
“学霸还会唱歌?离谱!!”
有人吹口哨,有人站起来鼓掌。后台的人都挤到边上来看她,一脸不敢相信。
余笙微微一笑,鞠躬退场。
走下台阶时,左手习惯性摸进口袋,铜钱串轻轻一震——叮!
系统弹出一行字:【人气提升,仇恨值无但快乐值增加】
她笑了。这次不是冷笑,也不是装傻的笑,是真的开心。
原来被人真心鼓掌的感觉,比听一万次铜钱声都爽。
她走出礼堂,阳光洒在肩上。校园广播不知谁点了首《年轻的朋友来相会》,旋律慢慢传来。
她跟着哼:“年轻的朋友们,今天来相会~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
路过的同学纷纷看她。有人小声说:“那就是刚才唱歌的余笙?”“天啊她本人比台上还好看了……”“短发好利落,眼睛也好亮。”
余笙听见了,没回头,也没停下。她继续走,继续哼,脚步轻飘飘的。
她不是为了讨好谁才上台的。她只是想告诉所有人,余笙不只是个名字,也不只是个被人欺负就能涨钱的提款机。她是能写经济学模型的人,也是能把邓丽君唱哭的人。
这个世界总以为弱者该沉默,穷人该低头。可余笙知道,人性本恶,大家都等着看你摔跤。那你干脆站直了,让他们连嘲笑的力气都没有。
她哼到高潮部分,声音不自觉大了些。
“但愿到那时,我们再相会~举杯赞英雄,光荣属于谁?”
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喊。
“余笙!!”
她没回头。
那人又喊:“余笙!!你给我站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