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我陪你
翟四承包了五人的衣食住行,不仅如此,得知他们要去万代门,还特意备了水、酒、肉干、火折子、驱虫香囊,甚至还有黑狗血。最后又给每人佩戴一个被大师开过光的玉佩,说就算春秋殿闹鬼,有了玉佩也不敢近他们的身。
精瘦打手很想对忙前忙后张罗,陪笑陪到脸抽筋的主子说,您是这条街上的小霸王,您也是爷,用不着跟宠物向主人摇尾乞怜似的讨好那些人。
尤其没必要与那个叫香水的攀交情!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要搞定主子,先得搞定他身边的人。”精瘦打手跟酒楼伙计抱怨,伙计递个“你应该明白”的眼神,弄得他觉得自己像个被男人丢弃在家里胡思乱想的怨妇。
同样的怨妇还有迟知欢。
吴去拒绝了她同行的要求,却同意二十随行。
“就因为我是姑娘就不带我去,太过分了!”
吴去的理由十分简单:万代门荒废已久,阴气太重,不适合女子前往。而且,迟知欢与万代门毫无关系,没有理由同去。
原本迟知欢也没有多想去参观断壁残垣,可吴去的坚决激起了她强烈的对抗情绪,反而非去不可。
两人一个比一个坚决,势同水火,香水背地里偷偷劝迟知欢去求夏风,有夏风帮忙说话,东家很大可能会答应。
迟知欢却面露难色,被香水推到夏风身边,犹犹豫豫半天还是放弃了,好似跟夏风说句话比死都难。
夏风自然将一切看在眼里,不明白迟知欢面对自己的拘谨由何而来。
这一路上,迟知欢不只是始终与他保持距离,连视线都有意避免与他相交,好像他是二郎神,与他对视她就会现原形。
不过,这些细枝末节他并不放在心上,反而是吴去的态度令他深感意外。
“你何必跟小姑娘这般强硬,她想去随她去好了,又不是刀山火海,你怕什么?”
当初赶雪柳时如此,如今拒绝迟知欢也是如此,他这位兄弟对女人从来没有好脸色。
吴去淡淡回一句:“你愿意你带。”
夏风识趣的闭嘴,把注意力放在吴去手上。
“那是什么?”
两只盒子,很精致。
盒子打开:一根手指,一根脚趾。
“我师父师娘的遗物。”吴去看着他们,像看无价珍宝。“他们就像我的亲生父母,抚养我,教导我,教我识字读书,教我武功剑法。小时候我怕黑,师父寻了特制的蜡烛放在我的房间。每到年节,师娘都会亲手做礼物给我,说被祝福的人一辈子好运气……”
师父师娘去世时,他还很调皮。接到师父师娘死讯时,正抱着师娘做的枕头偷懒。
那一刻是他此生最黑暗的时刻,他却没掉一滴眼泪,仿佛在那一瞬间,他突然就长大了。他装作被吓昏,装作失忆,拜仇人为义父,开启十年报仇路。
“你师父师娘是?”不敢看吴去的眼睛,明知自欺欺人,夏风仍然期待听到的不是那个答案。
“判官行,落英剑。”
真的是叔叔婶婶!
眸光黯然,声音抑制不住的暗哑:“竟然是那对神仙眷侣。据我所知,在他们掌管下的万代门空前兴盛,跻身江湖十大门派之一,成为江湖人人敬仰的名门正派。他们过世后,万代门被他们的师兄千尺继承,却再难现先前光景,甚至变得正邪难分。三年前,千尺暴毙,万代门只支持了一年便土崩瓦解。”
“就是千尺那贼害死了师父师娘!”他虽然报了仇,却没法还师父师娘一个完好的万代门。
叔叔婶婶!
是被!
害!
死!
的!
心脏仿佛遭受重击,眼前霎时雾气腾腾。
举着糯米团子的婶婶。
教他做风车的叔叔。
微笑着为他擦拭嘴角的婶婶。
严肃的扶正他手臂的叔叔。
画面如白色的蝴蝶在眼前飞来飞去,迷幻又悲凉。
“他们的遗体呢?为何只有断指?”泪水不受控制。
夏风低头,第一次在人前失态。
“我翻遍了万代门都没找到。”吴去咬牙切齿,“千尺那个老匹夫,割了师父师娘的手指脚趾摆在房间,当做他的战利品!”
“所以,是你杀了他!所以,是他把你弄成这样!为了报仇,你认贼作父,忍受了十年的屈辱!”
这般隐忍,这般坚韧,试问换做他夏风,能否做到?
“为师父师娘报仇,付出什么代价都值得!”就算体无完肤,就算九死一生,他从不曾后悔,即便重新来过,他依然义无反顾。
十年的时光,不是一句“艰辛”就能概括的。夏风能想象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装作忘记一切,日日强颜欢笑,时时提防戒备,甚至连吃饭睡觉都胆战心惊。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除了自己,不相信任何人。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年。
“断肠公子”,断的是他自己的后路,断的是他自己的幸福。
反观自己,这十年又在做什么?
叔叔!婶婶!蛮儿在此立誓,一定为族人报仇,重振赤狄族,哪怕尽我一生之力!
两人都不再说话,望着盒子出神。
良久,吴去才道:“如今,他们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
夏风默然。明白了吴去回万代门就是为此。
“吴去,你不就是嫌我累赘吗,我告诉你,我以后——”
凝重的空气被高分贝声音搅散,轻飘飘的浮于头顶。
两人同时皱紧眉头,看向门口的迟知欢。
瞥见桌上盒子,语声戛然而止。迟知欢似被按了返回键,原样退了出去。
吴去叹口气,收好盒子。
夏风:“我收回先前的话。这么冒失的性子,的确不适合带在身边。”
暴走的迟知欢一口气冲出院门,冲到十字街头。
正直早市,店铺均已开门,挂出今日价目,散户也找好了位置,摆出一早新摘的蔬菜瓜果。
肉铺老板高高举起手中刀,再重重落下,劈开最大的骨头。
茶馆火炉上的大铜壶滋滋冒着热气,等待第一壶茶香。
迟知欢茫然四顾,不知该往哪边去。
从前她的目标是面具庄主,如今见到了,却与她想象的完全不同,她根本连与他对视都不可能。
那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感,那种望而生畏的局促,都让她不得不改变初衷。
从前她讨厌吴去,觉得他长得丑性子冷脾气臭,不好相处,直至看到那张脸,才猛然惊觉他的人和他的容貌一样,具有欺骗性。
再细细回味一路上经历的种种,便发现他的柔软,他的善良。她看得到他冷漠背后的孤寂,看得到他眼底深藏的苍凉。
她像站在花烛下的新郎,急于揭开面前那张大红喜帕,看清新娘真实的模样。
所以,她执意留下,根本不是为了等雪柳姐姐,而是为了吴去。
可是,他们都讨厌她,宁可带着陌生的二十也不愿带着她。
她吸吸发酸的鼻子,把眼泪憋回去。
要回去吗?听从爹娘安排,随便找个书生嫁了?运气好,以后能做个官夫人,运气不好,一辈子守着个穷酸秀才,日日鸡同鸭讲。
可是不回去,还能留下吗?留下又能做什么?
正踌躇间,小霸王翟四迎面走来,脸上像开了躲艳桃花。
“小兔——啊,迟姑娘来逛早市吗?我陪你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