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婚后生活
和文旭尧结婚后,秦桑就从她的小家搬到了文家大宅,这里和她的花店同在一个区,以后上班要比以前方便了很多。
成为夫妻的第一晚,肯定是要住在一起的,但秦桑和文旭尧是同房不同床,因为秦桑认为他们现在只是处于最熟悉的陌生人阶段,只知姓名,稍微了解对方,但完全谈不上是普通朋友,所以怎么可能用亲密的方式相处呢!
幸好文旭尧的房间非常宽敞,家具布局也非常好,留有足够的空位可以让秦桑给自己打地铺。
刚开始文旭尧听见秦桑要打地铺是十万个不愿意的。
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打地铺呢?太不像话了。
文旭尧极力要求秦桑到床上睡觉,他的床不至于小到无法容纳第二个人,只要在中间放上一层隔离带,就不会觉得尴尬的。
但秦桑还是坚持己见,她就是要睡地铺,结果遭到文旭尧一记眼神杀,还有直击人心的发问:“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
弄得秦桑十分尴尬,她赶紧解释道:“不!你误会了,我没有讨厌你,是我太想打地铺了。”
“我这个人非常喜欢体验新鲜的事物,打地铺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有趣又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新鲜事,所以现在有机会,我一定要尝试一下。”
“你就让我体验一下,好不好?”
秦桑见文旭尧的脸色依旧很难看,于是她再接再厉,磨到他答应自己为止。
最终的结果是,秦桑终于如愿以偿打地铺了。
太好了,她还是习惯自己一个人睡,如果身边多了一个人,她肯定会睡不着的,好的睡眠对于她来说非常重要,她可不想出现影响她睡眠的情况出现。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那些不懂得她打地铺乐趣的人,只会看到自以为可怜的一面。
但事实是她乐在其中,一点都不觉到打地铺有什么可怜。
秦桑从浴室出来后,看了一眼架子上的时钟,发现已经是夜晚的十点半了,她再看向窗外,除了风吹过树林、花丛的声音外,再无别的声音了。
没想到文旭尧的工作真得如此忙,到现在这个点数了,还没有回来,也难怪每次阿姨逼他去见女孩子时,他都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理由推托了,原来这不是借口,是真得很忙。
像文旭尧这种工作狂人非常注重时间的分配和管理,非必要他都不愿意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无价值、无意义的闲事上。
秦桑现在能理解到为何文旭尧那么反感发展感情和结婚了,因为这两样东西都需要付出非常多的时间去经营的,可他已经将大多数时间都奉献给自己的工作了,哪里还有那么多精力去照顾别的事情呢?
还好自己对文旭尧没有什么期望,如果换做是其他对婚姻和丈夫都满怀希望的女人,一定会受不了丈夫重视工作,忽略自己,还有如同守寡一样的生活,到时候不是疯了,就是选择出轨。
那时文旭尧和自己说清楚不要对他抱有希望,不是狠心和绝情,而是他本人心慈手软。
如果文旭尧是一个玩弄感情的渣男,他不会及时和自己说清楚,而是任由自己抱着无望的希望误会下去,直到最后被情所伤,为情痛苦。
唉~不想这么多了,还是快点睡觉吧,明天还要去赚小钱钱呢!
秦桑吹干头发后,快速蹦到自己搭建好的小窝里,掀开厚实的大被子,身体接触到如棉花般柔软到不可思议的被叠,里面属于阳光温暖的味道和她身上清新的铃兰香一起包裹住自己,身旁毛茸茸的大玩偶也给足自己安全感,她在这个小窝里做起像糖果一样甜美的梦。
等文旭尧下班回家后,一进房间,就看到靠近角落里,有一个大大的,鼓起来的,像一个大寿桃包子的东西,他非常好奇自己房间什么时候出现这个奇怪的东西了。
好奇心促使他走向前查看,却见到那个“大寿桃包子”居然是一床被褥,里面睡着的是抱着大玩偶,脸蛋红扑扑的秦桑。
文旭尧这才想到前段时间,秦桑用打地铺这个方法缓解了夫妻需要同床共枕的问题。
按理来说是夫妻就应该是要同床的,但似乎秦桑已经将“让自己放心,她知道怎么做”的话贯彻到底,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发生了转变,她早就知道要时时刻刻避嫌了,一点也不给他机会去感受不适。
其实除了回到房间发现多了这么个“大寿桃包子”外,他的房间还是原来的模样,他的生活也并没有改变多少,照样是平时的作息时间,这让自己感到非常神奇,但能有这样神奇的效果全依赖于秦桑懂得如何将自己巧妙地融入他的生活里,很自然、不突兀。
秦桑真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
文旭尧忍不住再看了一眼对于自己回来都没有感应的秦桑,她睡得很沉。
没有在床上睡觉,而是在地板上睡,这样能睡得舒服吗?文旭尧好奇地想着。
不过虽说是打地铺,但堆成地铺的“家伙”可不少,下面的被叠,他估计有三层那么多,周围用几个长条形的小枕头围了一个圈,将被叠圈在里面,长方形的枕头,厚实的大被子,还有一只憨态可掬、毛茸茸的大玩偶,文旭尧评价到:看起来很安全、很舒适,也难怪秦桑能睡得那么安逸,像个小婴儿一样。
文旭尧摇了摇头,感慨着秦桑她没心没肺,在陌生的环境都能适应得那么快,那么自然。
母亲曾不止一次说秦桑是一个为人着想的好女孩,这个评价非常切合她本人。
举行婚礼的那天她可以让自己临时退场,让他去回复领导临时发出的紧急任务,告诉他,剩下的就交给她处理好了。
可是一直记挂秦桑的他,对她放心不下,所以趁着有些空闲的时候,打电话询问父母婚礼的情况,虽然被父母劈头盖脸骂了一顿,但在听到婚礼完满完成后,他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秦桑让他放心,不是一张“空头支票”,是真真切切将它兑现了。
父母在电话里不停地夸奖秦桑,他也觉得秦桑值得那么高的称赞,没有她的支持和理解,他们团队对于那天的任务就不会那么顺利地完成,还被领导公开表扬。
不知为何,每一次听到秦桑让自己放心时,就会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魔力,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有后顾之忧,因为有秦桑在,任何事情都可以比自己预料中要完成得更好,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秦桑在每一方面都考虑到他的感受,她总是能想到他的为难之处,然后采取实际行动帮自己避免,与秦桑相处,自己感到很轻松,比他想象中要好。
可是慢慢的,文旭尧有了不对劲的感觉,他觉得秦桑为人着想的性格似乎太好了,好到....不知为何他觉得那是一种疏离的表现。
这时外面突然刮起一阵阵大风,树叶被吹得“刷刷”作响,漫天星辰被两方汹涌而来的乌云夹击,淹没在其中,失去了踪影,秋临夜雨,一场秋雨一场寒,傍晚下的秋雨,寒气十足,也让气温变得更加低了。
没有完全遮掩的窗户,寒冷的秋风从缝隙中进入到屋里,仅仅穿一件衬衣的文旭尧感到有冷意在他全身蔓延。
此时他感受到的这股冷意是不是和秦桑表现出来的疏离感很像呢?
其实秦桑她...可以不用那么疏离的,他和她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像朋友一样的,而不是“相敬如宾”,像对待宾客那么有礼。
文旭尧深深地看着被被褥和大玩偶包裹严实的秦桑,眼眸像星河流动的夜晚,非常唯美。
结婚后的日子与平时没什么两样,秦桑照样是朝十晚九的工作时间,只不过冯帼馨“耳提面命”地提醒到在没那么忙的时候,不许再像以前那样在家里做宅女了,要和她一起出去逛街。
早上八点,朝阳隐身在层层云团中,偶然会露一露脸,经过一晚秋雨的洗涤,湿润冰凉的清晨,空气非常清新,许多有晨运习惯的人早早踏出家门去锻炼身体了,身为晨运大军一员的秦桑也穿好运动服出去跑步了,而且还在路上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人呢!
秦桑遇到了和她一样出来跑步锻炼的文旭尧,遇到了熟人,她都会去打招呼。
“早上好,原来你也有早上出来锻炼的习惯呀?”
文旭尧立即循声看去,绑着两条粗粗的麻花辫,穿得像个小橘子,笑容可掬的秦桑向自己跑来。
“对,我的工作需要我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秦桑跟上了文旭尧的节奏,和他并排一起跑。
秦桑好奇地询问文旭尧:“你平时的跑步路线是到哪里呢?”
文旭尧提起头看向不远处的山,“那座山上。”
秦桑指了指下方,“我是到那条江边,那里风景非常好,鸟语花香,绿树成荫,有很多老爷爷,老奶奶和牵着小动物的人去那里晨运,我推荐你下次可以去那里跑。”
“有机会的话会去的。”
到了分岔口,秦桑和文旭尧分道扬镳了,秦桑本来想和文旭尧道别的,突然漆黑明亮的水眸骨碌碌地转了一轮,她想今天搞些特殊的。
原本已经跑远的秦桑又回到文旭尧身边,一头雾水的文旭尧不解地看着原路折返的秦桑。
秦桑莞尔一笑,“哎,不如我今天跟着你的路线跑,看看你平时经过的风景有多美?”
清新可爱的笑容如洁白小巧有着馥郁香气的九里香,朝阳的光茫映照在那双明亮的眼眸里,折射出璀璨的光茫,文旭尧愣了一下,为何他今天能清晰地闻到九里花的香气,会觉得今天的阳光有些刺眼呢?
文旭尧有些不敢直视秦桑,他快速转移视线,全神贯注看向前方的路程,同时加快脚下跑步的速度,“可以,跟上来吧。”
“好!”
这座山的山路是一条宽敞平整的白色水泥路,来往都能碰到跑步运动或散步的人,路的两旁分别种植不同种类的树,有的是枝繁叶茂,黄绿参半,有的是花团锦簇,花色斑斓,许多鸟儿隐藏在其中,举行着音乐会,唱着动听悦耳的歌曲,山风阵阵,沁人心脾,非常舒服,这里的风景倒是别有一番美丽,一点也不输于江边的风景。
秦桑一边跑步一边感叹风景的优美,嘴里还不停嘀咕着,有时还会和文旭尧聊一会儿天,喜欢清净的文旭尧第一次没有拒绝有人一路上说个不停,他觉得平时非常枯燥的跑步路程也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两人一起跑上山顶,在那里做些热身运动,休息一会儿后,再原路跑下山,跑回家。
坐在沙发上的冯帼馨瞧见从外面一起回来的两人,俏脸上的笑意都快像太阳花那样灿烂了,她还暗中用手肘撞了一下在看早报的老公,要他看自家儿子和儿媳的感情多好,文师鸿对气场相近,里里外外都十分般配的两人露出欣慰的笑容,看来他们这个儿媳没有选错。
“今天是你们新婚的第五天,夫妻俩的感情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就迅猛地发展啦?”
“是不是这些日子的晚上已经芙蓉帐暖,水乳交融了不知道多少遍,所以培养出默契了?”
“咳咳咳...咳咳咳...”,如此劲爆的话让正在喝水的秦桑给呛到了,现在正在剧烈地咳嗽中,管不上反驳冯帼馨了。
而被不正经的话语弄到脸色非常臭的文旭尧一边帮秦桑拍背顺气一边怒视着为老不尊的母亲。
就连文师鸿也被自家妻子的话雷个外焦里嫩,他用眼神示意:“帼馨,适可而止,给两个孩子一点面子吧,这种夫妻间的私事可不能当众说出来。”
冯帼馨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太豪放了些,对儿子和桑桑抱歉地笑了笑,“抱歉,我看到你们感情那么好忍不住调侃一下。”
“妈,下次再敢胡说八道,我不介意打电话给外婆,让她将您带去净心庙里好好反省一下。”
“好好好,妈妈知道了,可千万不要打给你外婆啊,她现在正在闭关修养身心,妈妈不方便去打扰她老人家。”
其实冯帼馨就是怕被严肃的母亲强行命令待在深山老林里吃斋念佛,戒掉脑子里的黄色废料,这样的生活非常枯燥,一点娱乐也没有,打死她也不要去。
文师鸿折起报纸,对文旭尧和秦桑说到:“快去洗漱吧,准备开始吃早饭了。”
“咳咳咳...好..好...我去....洗漱...了。”秦桑即使在剧烈咳嗽也不忘回答。
“难受,发不出声音就别勉强自己了。”
“怎么样?好些了吗?”
文旭尧眉头紧锁,担心地看着一直拍着胸脯舒缓呼吸的秦桑,不赞同地提醒她。
“我....我习惯回应别人的话嘛,不回应会让人觉得自己在忽视对方,是不礼貌的。”
“还有好多了,谢谢你帮我顺背,我要去洗漱了。”
说完,秦桑上楼朝着专为客人准备的洗漱间走去了。
这时文旭尧突然拉着秦桑的手臂,打断了她的去路。
秦桑奇怪地回头,“拉住我干嘛呀?”
“你不回房间洗漱吗?”
房间?哪里的房间?为什么她要去房间洗漱呢?秦桑不明白文旭尧说的房间是哪里?
“我的房间。”文旭尧为秦桑解惑。
哦~原来是他的房间呀。
“如果我去你的房间洗漱,占用了整间洗浴室,你就没有地方洗漱了,叔叔不是说早饭已经做好了吗?那我们分开洗漱才不会浪费时间呀。”
“可是...”
“别可是了,就这样决定吧,你也快回房间洗漱吧,如果耽误时间了,阿姨又要教训我和你了。”
秦桑扒开文旭尧拉着自己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提示他快去干正事。
望着秦桑离开的背影,文旭尧在心底说出刚才未能说完的话:“可是我房间的洗浴室非常大,足够两人使用,不需要到为客人准备的洗浴室里洗漱,你也不用把自己弄得像个客人一样。”
文旭尧沉默一会儿,便迈着有些沉重的步伐回房间洗漱了。
虽然外面气温不高,有很明显的寒气,但跑步这项运动免不了会出汗,而秦桑和文旭尧又是“真材实料”地跑,没有半点“掺假”,所以他们的汗量可是很可观的。
出了汗,洗完澡,整个人都卸下了浑身的污秽,变得容光焕发起来,秦桑有些臭美地观赏镜子中的眼睛亮晶晶,脸蛋粉嫩嫩的自己,果然运动是最好的“护肤品”。
这时门突然敲响,“秦桑,你好了吗?一起下去吃早饭了。”
“好了,我这就来。”
秦桑在镜子前再“忸怩”几下,就打开房门出去了。
打开门后,她看到了另一面的文旭尧,沐浴后的黑发还残留着些许水雾,发梢有些卷曲,没有了平时打理的整齐严肃,发型看起来有些随性,但却为他增添了一份凌乱的性感,浓丽的眼眸仿佛是点缀着露珠的桃花瓣,妖娆美丽,精致的五官不知为什么有些迷糊,像是在雾里看花,他整个人就像是水雾中,幕布后的那道飘渺优美的身影,能牢牢地吸引人的全部注意力,看到那道身影后,脑海中已经用这世间最美好的词语来描绘出他俊美的样貌,难怪有那么多女子对他无法自拔,甘愿为他做出傻事,原来是美色误人啊。
而在秦桑细致地观察文旭尧同时,文旭尧也和秦桑一样看着她。
初见秦桑,她是一个穿着偏中性,样貌清秀,气质如叮咚清泉,似山间轻雾的人,熟络下来,她会表现出可爱的一面,这时候的她像冬日里的暖阳,像甜甜的水蜜桃,又像是稚气未脱的小女孩,而现在将秀发用丝巾绑成低马尾,穿着淡蓝色的毛衣,白色长棉裙的她,将自身那份柔美发挥到极致,她是一个很好看的人。
双方都不知道自己无意间被对方难得一见的状态给吸引住了。
“走吧。”秦桑先说话将仿佛可以看对方到天荒地老的场面给及时打断了。
“好,走吧。”
早餐是非常传统的中式风格,各式小菜和包点,搭配着软糯香甜的白粥,份量虽不多,但胜在营养充足。
餐桌上的四人保持“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各自安静地吃起早点。
秦桑注意到文旭尧似乎对这美味的早餐欲望不强,他好像是在定量计算着吃,像吃药一样。
“难道这早餐不好吃吗?”秦桑疑惑地想着。
她吃了一口汤汁饱满的包子,再喝一口白粥。
在心里得出了结论:“不会呀,很好吃呀,有可能人家的饮食习惯就是那样。”
之后的每个早晨,秦桑和文旭尧都会像今天一样,一起出门晨运,有时候秦桑会和文旭尧跑同一条路线;有时候两人会分道扬镳,各自跑回原本的路线;有时候文旭尧会被秦桑极力“怂恿”和她一起跑去江边,但他不轻易改变跑步路线,所以秦桑一直没有“怂恿”成功,不过好在以后晨运有人作伴,变得有乐趣了。
而和文旭尧同台吃饭次数多后,秦桑逐渐摸清了文旭尧的口味,原来他喜欢吃偏甜的食物,就比如早餐如果有小米南瓜粥和甜包子之类的,他会多吃几口,晚餐也是,如果是咸甜口味的菜肴,他也会多吃几口,如果不是,他就会少量食用,仅让自己不感到饿就行了。
可是早餐和晚餐一直都是以偏咸的口味为主,所以秦桑看到最多就是文旭尧像吃药一样吃饭,虽然在外人看来他的进餐方式非常优雅,没有什么不妥,但身为隐形食货的她,能从极微小的细节上感受到文旭尧对这些食物有所抗拒,不过是因为自身的制止力强大,将抗拒压抑地很深而已,几乎不被人察觉。
秦桑想不明白文旭尧如果喜欢吃偏甜的食物,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喜好说出来,而是一遍遍吃着自己不喜爱的食物呢?
有一次跑步时,她把这个话题说开了。
“我昨晚向阿姨提议,将今天早餐的样式换一换,将小笼包换成燕麦包,皮蛋瘦肉粥换成红薯粥,再增加一份清甜的黑米糕,都是些偏甜口的食物,到时候你记得多吃些。”
文旭尧笑了一下,“提醒我要记得多吃一些,其实你才是那个要多吃一些的人吧,我怀疑你想换口味,但又怕母亲不答应,所以才会拉上我让改变早餐样式的理由更有信服力些,我的进食量一向很稳定,不会因为食物的转变而变多变少,你提议换那些早餐的样式是因为你喜欢吃那些食物吧。”
“才不是呢,我因为你才更换那些样式的,你不是喜欢偏甜的食物吗?”
这一句话像是一块重重的石头抛掷到文旭尧的心湖里,水花四溅,还泛起一圈圈巨大的水波。
文旭尧此时心头鹿撞,呼吸有些急速,脚下的步伐不知何时变得有些乱了,周遭是什么情况他的脑袋接收不了任何信息,唯一清晰的是秦桑刚才那番话。
从秦桑说出那番话后,文旭尧的眼里除了她之外,就再无其他了,他注视着在自己旁边一直专心跑步的秦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偏甜的食物的?”
“因为我一直有在观察你呀,我发现你对一些偏甜口味的食物上心些,会多吃几口,如果那时候的菜肴全是其他口味的,那你就会按照自己给自己设定的量去进食,不会多碰,虽然这些细节不仔细看是很难察觉到的,但还是被我发现了。”
扑通...扑通...心跳得更加快了。
“是吗?就连我都没有发现自己会有这个习惯。”
“是呀。”
“对了,为什么不告诉阿姨,让厨房多弄些偏甜口味的早餐呢?”
秦桑不明白为何文旭尧不将自己的口味说给冯帼馨,让她帮忙安排自己喜欢吃的食物。
“早餐一直按照爸妈喜欢的口味去烹调,我不想那么麻烦,就跟随他们的口味了。”
“这种情况从以前一直持续到现在?没有想过改变吗?”
“没有,已经习惯了,为何还要去改变呢?”
“难怪你的生活像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一样。”
“为何这样说?”
“你个人的做事风格是一板一眼,一成不变,就如同被设定好的机器人一样,只能遵循这个模式生活,给我感觉你这样生活好累呀。”
“有时候生活一成不变会很乏味的,适当的改变一下,会收获想象不到的乐趣,人啊,有时候要学会叛逆些,才对得起自己。”
秦桑突然看向文旭尧,让一直看着秦桑的他没有反应过来,就来一个眼神交汇,手足无措的他跑成了同手同脚,身体协调性一下子降低了不少,还好反应敏捷,在差点脚绊脚之际,及时把跑步姿势调整回来,才没有当众出糗,也没有被秦桑发现不妥。
“不如今天和我跑到江边怎么样,尝试一下新鲜的事物,你会觉得改变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
“我...”
文旭尧想像平时那样拒绝,可是秦桑开始发挥自己的“怂恿”技能,不厌其烦地跟文旭尧说:“去嘛,去嘛,去嘛,去嘛。”
最终文旭尧是“弃械投降”,在秦桑的带领下,跑向了她平时一直跑的路线。
与山路的清幽宁静不同,江边的跑道上有非常多的人聚集在那里,有跳广场舞的老奶奶,有打太极的老爷爷,有跑步的健身达人,有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人,也有打羽毛球的一家人,还有带着可爱的猫猫狗狗出来玩耍的铲屎官们,反正就是非常热闹。
一开始文旭尧不怎么适应太多人的地方,他的身体出现了抗拒的反应,而一直注意他情况的秦桑立即带领他跑去较为少人的地方。
“你以前跑的山路是清净、不多人的环境,现在一下子接触那么多人,是有些不习惯的,慢慢来,会适应的。”
“其实一路上能看到那么多脸上洋溢着饱满精气神的人,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积极磁场会轻易地感染到自己,让自己也和他们一样,浑身充满了力量,然后再看到那些美丽的植被和憨憨的、可爱的小猫、小狗,心情会在不知不觉间放松下来,感受到快乐的气息,因此我一直都非常喜欢来这里跑步,我希望你能够喜欢上这里。”
“嗯。”秦桑所说的一切他都能感受到。
“这条路和我之前跑的路线大相径庭,如你所说的,这里可以接触到不同的事物,让我感到十分新奇,或许等我习惯这里以后,会喜欢上也说不定呢。”
“我倒没想到你的人缘那么好,一路上几乎遇到的每个人都会和你打招呼。”
秦桑自豪地说:“那是当然的啦,谁叫我人见人爱呢!”
秦桑骄傲的模样,十分可爱,让文旭尧不经意间露出宠溺的笑容。
“呜呜呜~呜呜呜~”,耳朵灵敏的秦桑听到不远处有狗狗在哀叫的声音,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啦?
秦桑跟随着声音发出的方向跑去。
“秦桑,你要去哪里?”,文旭尧着急询问突然加快脚步的秦桑。
“我好像听到有只狗狗哀叫的声音,我去看看怎么回事,你也跟上来。”
跑到树丛密集的地方,秦桑看到一只身体高大肥壮、毛色像金子一样灿烂,毛发如丝绸一样光滑,脖子上带着草莓熊图案围脖,模样十分可怜的大金毛在不停哀叫。
那只大金毛看到秦桑后,眼泪花花的大眼睛突然睁得大大的,接着奋力摇起它那条大尾巴,仿佛是看到救星一样。
秦桑的确认识这只大金毛,她走过去摸着大金毛,问它:“球球,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妈妈呢?怎么不见人啦?你是不是迷路啦?”
被称为球球的大金毛,将自己肥壮的身体拱到秦桑身上撒娇,喉咙里还时不时发出非常委屈的声音,像是在向秦桑诉苦。
“哈哈哈~好痒,好痒,还有,球球,你好...好重啊!我都差点被你蹭倒了。”
文旭尧来到时就看到秦桑正在和大金毛打闹玩耍。
“你认识这只金毛?”
“认识,球球的主人是我花店的熟客,经常来买花,一来二去,我们就熟络了,她经常会带球球来这里散步,我平时来这里锻炼碰到她们时,也会和球球玩一会儿。”
“可是我今天却在这么隐秘的地方发现球球,而球球身上的毛发又有些凌乱,刚才还在不停地哀叫,我猜它可能是和它的主人走散了。”
秦桑为了更加肯定证明自己的猜测,她捧着大金毛可爱的大脸庞问:“球球,你是不是和你妈妈走散啦?”
“汪汪汪!”球球立即回答。
“果真是和主人走散了。”
秦桑想了一下,便对大金毛说:“那我们现在去找你妈妈,好不好?”
一听到要去找亲爱的妈妈,球球立马忘却了伤心,回复了活力。
“Mr.Alex,我们一起去找球球的主人吧。”
“...哦,好。”
“好,“找球球妈妈”队伍准备就绪,球球,Let’s go!”
“汪汪汪!”得到指令的球球立马凭借体重优势把秦桑拽向了远方,现场只留下长长的一道白烟,久久未散。
文旭尧有些傻眼,这速度也太快了吧,快点跟上才行,不然就看到她们的身影了。
球球是一只精力旺盛的狗,有了秦桑这个熟人在身边给它壮胆,它就开始肆无忌惮起来,名义上是找自己的妈妈,实际上是释放它的天性,玩得不亦乐乎。
这下可把秦桑弄惨了,她边被球球带飞,边叽里呱啦地大叫到:“球球,球球,别这么快,我快跟不上你的节奏啦!”
“妈呀,太快啦!”
可怜的秦桑被这只调皮的大金毛这里拽拽,那里拽拽,刚停下来没多久,气都还没有喘过来,就立即被拖着去下一个地方了,幸好有文旭尧做后盾,文旭尧一直跟在她们身后,陪她们胡闹,如果见秦桑累得实在不行了,他会帮忙牵着球球,让她有喘气的机会。
不过好在球球也是个听话的家伙,听到秦桑的叫唤时,它会停下来,让秦桑和文旭尧休息一会儿,会来事的它还不断地向秦桑和文旭尧撒娇,对他们卖萌,让秦桑和文旭尧舍不得揍它。
而一向对萌物都爱不释手的秦桑,也只是假装生气举起拳头稍微“威胁”一下球球而已。
秦桑蹲下来,使劲地“蹂躏”着球球,“臭球球,让你找妈妈,你却玩起来了,你不知道你妈妈如果找不到你,会很担心你的吗?”
“呜呜~”这是球球求饶的声音。
“呜呜你个大头鬼啦,你看。”
秦桑指着自己被狂风刮成鸡窝头的“靓仔”发型,继续控诉到:“你看我的发型都变成什么鬼样子啦,都拜你这个臭球球所赐,让我体验了一把非主流的发型。”
球球机灵的眼睛扫了一眼秦桑非常引人注目的发型,傻憨憨地笑了起来。
秦桑“恼羞成怒”地掐着球球肉嘟嘟的脸庞,“亏你还笑得出来呢!”
“噗~”这时旁边传来一阵扫兴的笑声。
秦桑立即怒视发出声音的“罪人”,“你也是,你也还笑得出来啊!”
文旭尧用手抵住嘴唇,抑制着要冲口而出的笑声,浓丽的桃花眼都成了两道弯弯明媚的月牙。
“抱歉,可是你和球球好像在说相声一样,让我都忍俊不禁了!”
秦桑无奈地说到:“好了,你们要笑就笑吧,不过能把平时冷漠的你逗笑了也是我的本事。”
秦桑站起来,凑近文旭尧,端详了他一会儿,笑着对他说:“你要多笑笑嘛,你笑起来很好看,比平时严肃认真的你更显得平易近人。”
秦桑无意间又撩拨了文旭尧的心弦,让他对她产生了更明显的悸动。
“好了,我们继续找球球的主人吧。”
“嗯...嗯!”
就这样秦桑和文旭尧“上山下海”,被球球带着跑,找了许多它主人可能会在的地方,终于找到了一直担心它的主人了。
见到球球平安无事,球球的主人激动地抱住球球,自从发现球球不见了,她就非常担心,到处寻找,怕球球被拐跑。
她对秦桑和文旭尧非常感激,感谢他们带球球去找她。
“臭球球,以后记得要跟紧妈妈了,知道吗?”
“汪汪汪!”
“今天真是感谢你们了,我要和球球回家了,再见。”
“再见。”
做了一件好事的秦桑心情非常好,她迫不及待地将文旭尧带到自己经常去的一条美食街,请他吃那里的美食。
而心甘情愿为秦桑接触新事物的文旭尧也抛开以往绝不吃街边食的固执,吃下了秦桑买给他的东西,清甜不腻的味道从他的味蕾散开,一直沁入到内心深处,很甜,很好吃,原来接触新事物的感觉是那么好,今天的体会真是太美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