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南华老仙
进山的第三天,张角迷路了。
不是寻常的迷路——他自幼在山里采药,闭着眼都能摸回家。而是这地方,他从未见过。四周的树木长得奇形怪状,树干扭曲如挣扎的人体,树皮上布满眼睛似的疤痕。雾气从地缝里渗出来,不是乳白色,而是带着淡淡的青,吸入肺里有股铁锈般的腥甜。
他背上的竹篓里,只有小半篓枸杞,杜仲更是一株未见。王胥要的量,至少得采满三篓。
“不能回去。”张角喃喃自语,从怀里掏出半块硬如石头的麦饼,掰了一小角放进嘴里。饼渣刮着喉咙咽下去,像吞沙子。苏娘走之前最后几天,连这样的饼都吃不上了,只能喝稀得照见人影的粟米汤。
雾气忽然浓了。
张角停下脚步,握紧手中的药锄。前方影影绰绰出现一个人影,就站在一棵最粗的怪树下。那人穿着青色深衣,衣袂在无风的情况下微微飘动,头发披散着,看不清脸。
“采药人,”声音直接响在脑海里,不是通过耳朵,“你在找什么?”
张角喉结滚动:“杜仲。”
“杜仲治腰膝,却治不了这世道的病。”那人影笑了,笑声像风吹过空洞的竹节,“你怀里揣着的那包土,是你妻子的坟头土吧?”
张角浑身一震。他确实用破布包了一小撮苏娘坟前的土,贴身藏着。
“你想让她入土为安,想给她一口薄棺,甚至想为她报仇。”人影慢慢转过来,脸上没有五官,只有一片平滑的空白,“但你什么都做不到。你只是蝼蚁。”
“你到底是谁?”张角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我是谁不重要。”无面人抬手,指向雾气深处,“重要的是,你想不想让蝼蚁,也有撼树的那一天?”
张角的视线不由自主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雾气忽然散开一片,露出一座断崖,崖壁上有个山洞,洞口垂挂着血红色的藤蔓,藤蔓上结着紫黑色的果实,像一颗颗干瘪的心脏。
“进去,”无面人说,“里面有你想要的东西。也可能——有你害怕的东西。”
话音刚落,人影就消散在雾气中,仿佛从未存在过。
张角站在原地,山风吹得他单薄的衣衫紧贴在身上。他回头看了看来路,雾气已经重新合拢,退路消失了。他又看向那个山洞,藤蔓上的果实忽然齐齐搏动了一下,像在呼吸。
他迈开了步子。
山洞比想象中深得多。
起初还能借着洞口透进来的微光看清石壁,走了约莫百步,就彻底陷入黑暗。张角摸着湿滑的岩壁前进,脚下踩着不知积了多少年的苔藓,滑腻得像踩在活物背上。空气里有股陈腐的甜香,混着某种草药的味道——是杜仲,而且品质极好。
他蹲下身,摸到了杜仲树粗糙的树皮,不止一株,而是一片。狂喜刚涌上心头,就凝固了——他的手摸到了别的东西。
是骨头。
人类的指骨,还维持着抓握的姿势,嵌在杜仲树的根须里。不止一处,四周的岩缝、地面、甚至头顶,到处都有白森森的遗骸。有些骸骨上还挂着残破的衣物,看样式,从秦汉到如今的都有。
张角猛地站起,后背撞在岩壁上。就在这时,岩壁亮了。
不是火光,而是一种柔和的、青白色的光,从岩石本身透出来。光芒中,他看到洞穴深处有一方石台,台上静静躺着一卷竹简。竹简用红色的丝绦系着,颜色鲜艳得像刚染的鲜血。
一个声音在洞穴中回荡,这次不是响在脑中,而是真真切切从四面八方传来,带着岩石摩擦般的厚重:
“四百年来,七十九人到此。三十一人疯癫而出,二十五人化为此地枯骨,二十三人取走竹简,却无人能解其意。”
张角盯着那卷竹简:“你是……南华老仙?”
传说中山里有位仙人,秦汉时便在山中修行,偶尔显圣点化有缘人。但谁都当那是哄孩子的故事。
“名号不重要。”声音说,“重要的是选择。你现在可以转身,采走这里的杜仲,足够你交差活命。也可以上前,打开那卷书——但看了,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书里有什么?”
“有救人的方子,也有杀人的刀。有太平盛世的图景,也有血流成河的预言。有天机,也有诅咒。”声音停顿了一下,“上一个打开它的人,是王莽。”
张角脑中轰然一响。新朝皇帝王莽,篡汉自立,改制复古,最后身死国灭,头颅被漆了当酒器。据说他早年也得过奇遇……
“他看到了他想要的,”声音继续说,“也看到了他害怕的。最后他分不清哪个是预言,哪个是自己。你想试试吗,采药人?”
张角的手在颤抖。他想起了苏娘坟头那缕黑发,想起了陈老汉伸向天空的手指,想起了王胥猫一样的眼睛。蝼蚁。是啊,他一直是蝼蚁,被踩进土里还要感谢不杀之恩的蝼蚁。
他走向石台。
每走一步,脚下的骨骸就发出细碎的脆响,像在劝阻,又像在催促。青白色的光照在他脸上,投出深深浅浅的阴影。终于,他站在石台前,伸手触碰到竹简。
丝绦自动解开。
竹简哗啦一声展开,不是横向,而是竖向悬浮在半空,上面的字一个接一个亮起金光。那不是任何一种他认识的字体,扭曲如虫蛇,游走如云气,但他偏偏看懂了——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十六个字,每个字都像烧红的烙铁,狠狠烫进他的瞳孔。紧接着,更多的文字洪水般涌入脑海:符咒、阵法、医方、兵法、观星术、辨气法……庞杂到几乎要撑裂他的头颅。他惨叫一声跪倒在地,双手抱头,感觉颅骨里有什么东西在生根发芽。
不知过了多久,光芒渐息。
张角瘫在冰冷的石地上,浑身被汗水浸透。竹简已经重新卷好,落在他手边。洞穴里的光完全消失了,只剩一片漆黑。但奇异的是,他现在能看清了——不是用眼睛,而是某种更内在的视觉。他“看”到岩壁内部水脉的流动,“看”到洞外三里处有只山狐在捕猎,“看”到更远处,王家大宅里,王胥正在喝一碗参汤,汤里被他悄悄下了微量的乌头——那是三天后才会发作的量。
他笑了。笑声在洞穴里回荡,先是低低的气音,然后越来越大,最后变成近乎癫狂的嘶吼。骸骨在他脚下颤动,岩壁簌簌落下尘埃。
等他终于笑够了,撑着石台站起来时,整个人的气质已经变了。背依然微驼,但眼神里有什么东西烧了起来,亮得骇人。他捡起竹简,揣进怀里,又采了几株杜仲塞进背篓——不多,刚好够交差。
转身出洞时,那个声音最后一次响起:
“记住,天书选择你,不是因为你特殊,而是因为你最普通。你要走的这条路,会有很多人死,包括你自己。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张角没有回头。
“死不可怕,”他说,声音平静得像深潭,“可怕的是像他们一样活着。”
他指了指满地白骨,走出山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