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烟花“加特林”价格跌30%
岁末年初,烟火之气复炽于华夏,尤以网红烟花“加特林”为甚,然其价较往昔有异动矣。
昔时,“加特林”以其疾射猛焰,冠绝烟花之林,每逢新春,皆成众人追捧之焦点,乃至有“一支难求”之盛况,频登热搜,名噪一时。忆往昔,丙辰岁末,此烟花之价骤增十倍,由二十钱一跃而为六十钱,更有异地售至二百钱之天价,有烟花作坊濒死之际,因售此烟花而复生。
然今年,“加特林”之价竟大幅回落。蓝鲸新闻之网友遍访海南、四川、广西等地烟花商贾,皆言此烟花今岁之价在三十五至六十钱之间,较去年确有三成之降。一商贾叹曰:“今岁竞争惨烈,皆售此烟花,故价难升。”
实则,烟花降价之潮自生产之端已起。浏阳花炮非遗之传人叶长征言,今岁烟花业甚卷,“加特林”之争尤为惨烈。虽有新品问世,然尚未有能替之者,故众厂商皆投产于“加特林”,“由昔之数坊为之,至今数十坊为之。厂家之价亦被卷下,降二成有余。甚至有坊以九钱九、八钱八分,远低于成本之价,以求引流,锁客,然此举坏行业之生态矣。”
又闻,今岁多地弛“禁燃令”,许民众有序、限时、于指定之地燃放烟花爆竹。新政之下,烟火之需激增。然烟火乃易燃易爆之物,国家对之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皆有严规。
故民众须往正规、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之商铺购之。然据潮新闻报,仍有商贾无证售烟花。中国警察网亦报,有不法之徒,借直播、社交软件之隐秘性、移动性,躲避监管,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此风渐起。烟火之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皆易引发爆炸、爆燃之事,危及公共安全。
更有民众于社交平台购烟花被骗之事。九派新闻报,近日有民众称于社交媒体购烟花,被骗数百乃至上千钱。有诈者自称源头厂家,以“可快递物流”“半价优惠”为饵,诱民众转账,随即遁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云,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或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之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其停止非法活动,处二万至十万钱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所得。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者,由公安部门责其停止非法活动,处一万至五万钱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