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球崴脚 喷球友冰肌喷雾被冻伤
南昌之地,有付氏女,性好羽球之戏。一日,与友人共戏于球场,不慎崴其足,随即肿起,疼痛难忍。友人见状,急取冰肌喷雾以赠,欲解其痛,然未详述用法。
付氏不谙其道,径直以喷雾向裸踝喷之,瞬时刺痛钻心,苦不堪言。翌日,足上起疱,乃赴医院急诊,医诊为冻伤之症。医人告诫,用此喷雾,须距肤三十厘之外,且隔袜为佳。
此番事故,致使付氏踝肿未消,痛楚难当,预估需三月之期方能复原,羽球之戏,暂成奢望。
此事传扬,网民议论纷纷。有言:“嗟乎!世人何不先读说明书而后行?贸然施治,悔之晚矣!”又有言辞激烈者:“此岂为助人,实乃害人!友朋之间,当以诚相助,如此误导,岂知后果之严重,妄为之极!”
至于产品制造商之责,若其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之上,已明示用法及注意事项,且清晰醒目,制造商或可免责。然,若产品存设计之瑕或警示不足,则制造商恐难辞其咎,安全保障之责未尽,须对消费者之损失担责也。此乃据律法之言,亦世人之共识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