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春节加班工资有变化
新春将至,朝廷有令,自本年起,除夕亦列为国家法定之假日,与春节相连,共休假八日,自一月二十八日至二月四日止,举国欢腾,共庆佳节。然世事纷扰,有职事者或因公务所需,不得不在此良辰吉日中勤勉于职,遂引发关于加班补偿之热议。京沪等地之人社部门,近日纷纷发文,释疑解惑。
昔者,《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经国务院修订,自乙酉年正月初一始,增除夕、五月二日为全民休假之日。是故,今年除夕,亦得享法定假期之尊荣。
观此八日之假,除夕至初三,即一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为法定之假日。依《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雇主于此四日内使劳者加班,须以劳者日薪或时薪之三百倍为酬,且不得以补休代之。
至于二月一日至四日,则为假期中之休息日。此四日若加班,雇主可选与劳者同等时长之补休,或依日薪、时薪之二百倍支付加班费。
又言及加班费之计算,其基数乃劳者岗位对应之正常出勤月薪,年终奖、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费等特殊支付,皆不计入。
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加班费计算时,日薪以每月计薪天数二十一又四分之三天折算,时薪则在日薪基础上再除以八。
或有疑者,问曰:补休或赠节礼,能否代法定假日之加班费?答曰:否也。法规严明,法定假日加班,雇主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且须以法定货币为之,不得以实物代之。补休、节礼,皆不能抵加班费。
若雇主未依规支付加班费,劳者当如何维权?人社部门示之:若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者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亦可直接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途径,劳者亦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此事虽小,却关乎民生大计,故录之以史笔,以传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