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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写个恐怖小说,怎么成真了?

共 10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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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写个恐怖小说,怎么成真了?:第55章:幽梦深藏,往事重现

我盯着屏幕,手指停在键盘上。文档里那行字还在:“这栋楼里,从来没有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

我点了删除。

不是害怕,是觉得不对。写这种话像在赌气,可我不想吵架。我是写故事的,不是来争对错的。

我想换个方式试试。

打开新一页,重新打字:“那天夜里,周奶奶梦见了她的丈夫。”

按了回车,合上电脑。天快亮了,窗外有鸟叫,楼下传来扫地的声音。我喝了一杯冷水,躺到床上。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昨晚的事——脚印、红裙、江闻川站在窗边说话的样子。

但我没慌。

我知道,只要我继续写,事情就会继续发生。我不停,它们也不会停。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我听见门响。

我起来喝了口茶,穿上外套去拿快递。走廊很干净,昨晚的脚印一点都没留下。走到楼梯口,看见周淑兰站在602门口倒水。她端着搪瓷盆,把洗菜的水泼出去,溅在墙根。

她抬头看到我,动作顿了一下。

“小满啊。”她叫我,“起这么早?”

“嗯,取个包裹。”我说。

她没说话,低头在围裙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颗糖。糖纸旧了,皱巴巴的,上面有一朵褪色的小花。她走过来,塞进我手里。

“给你。”她说,“昨夜他回来了。”

我捏着糖,没动。

“说我手还是这么凉,要给我捂一捂。”她看着远处,像是在看什么我看不见的东西,“他还记得这个。”

我没问“他是谁”。我知道是谁。

她笑了笑,眼角有点湿,“梦里暖得很。”

说完就回屋了,门轻轻关上。屋里传来炒菜的声音,接着抽油烟机响了。

我站在原地,手心里那颗糖有点热,像是被她焐了很久。

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翻日记。

那本破册子一直压在抽屉最下面,纸很脆,边角都磨烂了。上次看到的是五十年代的内容,说有人半夜听见楼顶唱戏,后来发现是个疯老头在念词。

现在往后翻。

纸越来越黄,字也越来越模糊。翻到一处折角的地方,停住了。

上面写着:1953年冬。

字歪歪扭扭,墨水晕开,看得出写字的人手在抖。

“周氏丧夫,悲恸欲绝。每夜入梦,都见亡夫回来,拉着她的手安慰她,说‘来世还做夫妻’。邻居觉得很奇怪,说她心诚,能通鬼魂。”

下面还有几行小字:“她丈夫活着时,冬天常给她暖手,总握着她的手。所以梦里出现的,也总是这个样子。”

我盯着这几行字看了很久。

原来不是偶然。

她梦见的不是随便一个人,是那个会给她捂手的人。

而楼魂……它知道。

它不知从哪找到了这段记忆,然后照着演了一遍。不是吓人,也不是捣乱。它是在帮她做梦。

我忽然想起昨晚写的那句话:“周奶奶梦见了她的丈夫。”

我写的时候只是想试试,看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但它真的做了梦。

我的文字,成了它的剧本。

中午我煮了碗面。

吃的时候,我又把那颗糖拿出来看了看。糖纸有点化了,黏糊糊的,我不舍得扔。最后用一张干净纸包好,放在笔筒旁边。

打开电脑,文档还在。

我点开新章节,准备继续写。

这次我不想写吓人的事,也不想对抗谁。我想试试,能不能写出一点别的。

比如,一个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开始打字:“有些人活着时没说完的话,死后会在梦里说完。”

写到这里,停了一下。

外面传来收垃圾的铃声,有人在喊:“废纸箱拿来卖咯!”

我继续写:“他们不说再见,只说‘等你’。”

“不拉手,只把手放进对方衣服口袋。”

“不哭,只是笑着站着。”

“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有人记得,他们就能回来一次。”

写完这一段,关掉文档,没写标题。

我想起周淑兰刚才的样子。她不疯,也不糊涂。她是记得太清楚了。

清楚到连梦都有细节。

下午三点,我去信箱拿东西。

信不多,一张电费单,一封广告信,还有一封手写信。

信封是淡蓝色的,没有寄件人。我认得这字迹。

是阿川的。

我没拆。

最近他很少留纸条。上一次是在楼顶,他说“你写我存,我存你续”,之后就没再出现新的字条。

这次他为什么写信?

我拿着信站在楼下,风吹得信封边角翘起来。

要不要现在打开?

正想着,602的门开了。

周淑兰探出头,手里拎着个饭盒。

“小满!”她叫我,“给你带的酒酿圆子,刚煮的。”

我走过去接。

饭盒温热,盖子没盖严,冒出一点白气。

“谢谢周奶奶。”我说。

她摆摆手,“你爱吃就好。”顿了顿,又说,“昨夜他又来了。”

我低头看着饭盒,“嗯?”

“梦里。”她说,“坐在我床边,一句话不说,就抓着我的手。”

“冷吗?”我问。

她摇头,“不冷。他说今年冬天短,让我别老惦记加衣服。”

我听着,没说话。

她说完转身要回屋,忽然又停下。

“小满。”

“嗯?”

“你说……人走了以后,还会记得我们过得好不好吗?”

我看着她背影。

阳光照在她花白的头发上,照出一层光。

我说:“记得。所以才会回来。”

她点点头,推门进去。

门关上前,我听见她哼了一句歌。调子很老,但我听出来了,是我小时候她常唱的那首。

回到家,我把饭盒放在桌上,终于拆开那封信。

纸很薄,折成四折。展开后只有两行字。

“你写的梦,她昨晚都做了。”

“有些事,不是你想阻止就能停下的。”

字是蓝黑色墨水写的,笔画平稳,但最后一笔拖得有点长,像是写字的人手抖了一下。

我把信纸平铺在桌上,和那本日记并排放着。

然后打开文档。

这一次,我没有删。

我写下新的开头:

“这世上最狠的事,不是忘记一个人。”

“而是明明记得,却再也碰不到他的温度。”

写完这句话,我停下来。

窗外有孩子跑过,踩得楼梯咚咚响。

我伸手摸了摸笔筒边那颗糖。

纸已经软了,糖块透过纸渗出一点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