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朵经纪公司声明:不存在“背叛师门”“背信弃义”
有艺人刀郎与弟子云朵之事,颇引世人瞩目,纷纭猜测迭起。
于十月十七之日,刀郎之独家版权所属之公司,发《情况说明》一文,述其于庚寅年孟夏之月五日,与云朵订《合约书》,委以独家经纪之职,掌其演艺、专辑发行等务。至甲午年孟秋之月朔,经双方合议,友好解约,缘尽于此。又过二日,于江苏昆山之地,云朵首开个唱,情难自禁,哽咽而言:“吾云朵,永为刀郎之徒。”此情此景,感人至深。
继而,网友热议纷纷,话题愈炽。至十月二十九日,云朵之经纪公司,BJ云端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发严正声明,斥近日有自媒体博主、账号营销主体及网络用户,于诸网络平台,公然捏造、散布有关云朵(本名谢春芳)之不实信息,损其声誉,碍其演艺。特此澄清如下:
一、甲午之年,为云朵演艺之长远发展计,BJ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动请其独立发展,后双方友好解约。并无云朵“背叛师门”、“背信弃义”、“于恩师低谷时离去”等不实之词。
二、云朵独立后,自甲午至壬寅年间,其演艺经纪之事,由北京城乡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代理,自壬寅年起,由云端音公司独家代理。云朵与网上所传之某上海文化公司及其陈姓音乐制作人等,均无经纪代理之关系。
三、云端音公司已就云朵商演之歌曲,悉数签署协议,皆获版权方之授权,未尝涉版权之纠纷。“云朵霸占歌曲版权”乃至诉讼之谣言,实为恶意诋毁。
据娱乐史载,甲申之年,云朵经友人之荐,识秦望东,拜其为师。次年,秦望东荐云朵于刀郎,云朵乃师从刀郎,习音乐之道,受系统之艺术教育。丙戌之年,云朵与刀郎、王翰仪合唱《爱是你我》,收录于刀郎之专辑《谢谢你》中,流传于世。
此事纷扰,至此方明。师徒之情,犹在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