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下楼发现婚车司机集体不在
内蒙古之地,有婚仪之盛事,而忽生异变。
当日,婚车队之司机,皆受命迎送新人,以待吉时。然彼等竟相约离岗,共赴食肆享宴。及至新人整装待发,欲下楼乘车赴婚礼之场,但见楼下空空如也,婚车无迹,司机亦无踪。此景顿生尴尬与紧张,氛围凝重。幸而新人之友急中生智,以言辞安抚众人,并设法解此窘境,终使婚礼得以继续。
事后,网友纷纷议论,有言此等行为实属大不敬,婚礼乃人生之要事,司机竟敢此时去食,岂非戏弄他人之幸福?若因彼等之疏忽,致婚礼延误或生他故,其能担此责乎?亦有网友称此事离奇至极,婚车司机应明其职守,竟于此时集体“遁形”,实乃对职业操守之践踏。望有关部门严加惩处,以儆效尤。
论及婚车司机之行,是否违约乎?司机为服务之提供者,与新人有约在先。据《民法典》所载,当事人须依约行事,不得擅更或解约。司机未经许可而擅离职守,致新人无法按时启程,显未履行约中服务,故可断为违约之行。新人可依约向司机或其所属索偿损失。
又,新人能否求偿乎?依《民法典》关于违约之责,若一方之过导致对方受损,受损方可求偿。此番,若新人因司机缺席而增额外之时耗或他项经济损失,如迟到致场地费增等,新人可索司机或其所属以合理之赔偿。
赔偿之额需视实情而定,且宜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