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每月房贷少了近千元
津门之林姓士子,晨起亟启手机,欲观房贷之息变矣。昔其房贷之息,乃四厘二分,今则已降至三厘九分,心中甚是欣慰。而京师之王姝,亦言其房贷之息由四厘七五降至三厘九分,皆因时势之变,政策之惠也。
二十五之日,中新经纬访诸房贷之旧客,皆于其手机银行见之,房贷之息已下调矣。然则,同为LPR减三十基点,何以各人之房贷之息有异乎?更有甚者,觉本月之月供反增,此又何故?有刘波者,于京师购房,贷金百九十二万,期二十有五载,昔之房贷之息为五厘(LPR加五十五基点,时五年期以上LPR为四厘四五)。今之房贷之息,又降八十五基点,至三厘六五,月供可省近千钱。刘波言,其初欲提前还贷,因理财之息日低,欲寻他途投资,而今房贷之息下调,利差缩,遂留资以备新机。又有张元者,于工行贷款购房于京师,贷金百五十三万,期亦二十有五载。初之房贷之息为四厘八五(LPR加五十五基点,时五年期以上LPR为四厘三)。今之房贷之息,亦降八十五基点,至三厘五五。
何以各人之房贷之息有异乎?盖因重定价日之异也。或每年元日,或放款之日。而今之五年期以上LPR值,有四可能。重定价日为每年元日至次年二月十九日者,执行LPR值为四厘二,今调至三厘九;重定价日为每年二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一日者,执行LPR值为三厘九五,今调至三厘六五;重定价日为每年七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二十日者,执行LPR值为三厘八五,今调至三厘五五;重定价日为每年十月二十一日至三十一日者,执行LPR值为三厘六,今调至三厘三。此皆因时之异,而房贷之息亦随之变矣。或有言,调整后之月供反增,此又何故?盖因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也。当利率下调,本金渐增,利息渐减。若本金之增大于利息之减,则月供增矣。然至下月,全用新利率,月供则大减矣。更有房贷之旧客言,其房贷之息尚未降。勿急,盖因银行调整之节奏有异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言,预计大部分存量房贷将于十月二十五日完成批量调整,部分中小银行或稍晚,然总体预计将于十月三十一日前全部完成矣。
此乃世事之变,政策之惠,使百姓房贷之息得以下调,月供得以减轻,实乃民之福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