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渔民在鲨鱼腹中发现女子遗骸
美、印尼之间,有一悲事起。有妇人Monfore,年六十八,籍属美利坚,于印尼潜水之时,忽焉失踪。
逾两周,地近之渔者捕鲨一条,剖其腹,竟见人之遗骸。经指纹辨认,乃知此骸正为失踪之Monfore夫人也。Monfore者,潜水之术精矣,与其夫共营潜水之肆,已逾四十载。今遭此难,其因尚未明,友人或疑潜水之中,有疾突发,致其不幸。闻此事后,网民纷纷慨叹。有云:“恶梦成真!爱海之人,竟以此途告别尘世。愿速得真相,Monfore夫人当得公正之果。”又有人言:“难以置信!潜水之术如此精湛者,亦遭此祸,吾不得不重思己身之安危。潜水之会,必当负责,勿使再有无辜之生命,因疏忽而亡。”若查知Monfore夫人之死,实由第三方之过失或不当所致,如潜水之器有瑕,或指导之人未尽安保之责,则其家人可依律法,向有责之人索民事之赔偿。
又,若Monfore夫人曾参与某会之潜水,则该会亦或因安保之不足,而成为被诉之对象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