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同事手机抽奖中奖想平分遭拒
沈阳之地,有女子于办公之所,偶得同事之手机,时值一拍照抽奖之会,女子遂以同事之名参与其间。未几,捷报频传,此女竟中头奖,奖金高达四千一百六十六金。闻此喜讯,女子心生善念,欲与同事共分之,以为美事。
然同事闻之,却婉言谢绝,不愿共享此奖。女子愕然,不解其意,双方遂起争执。此事传扬开来,引众人议论纷纷。有律师闻讯而至,细察此事,乃言:“未经事先之约,欲主奖品之权属,必得其主首肯,否则难以施行。是以,此奖金当归同事所有,与女子无涉。”闻律师之言,众人皆点头称是,以为至理名言。
世事纷纭,人心难测。虽女子善意平分,然同事之意难违,此乃天数也。故行事之前,当先明约定,以免日后纷争。今以此事为鉴,愿世人皆能引以为戒,慎终如始,则世事可安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