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亿万富翁”被杀案凶手马寿聪被执行死刑
在文山之域,有富商巨贾,名曰王华聪,资产亿万,名震一方。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公元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王华聪于自家门首,突遭横祸。先有车辆冲撞,继而凶徒马寿聪挺刃而出,致其毙命。寿聪行凶之后,竟自报警,坦然自首。
经砚山县法医详加勘验,断王华聪之死,乃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所致。此案一出,举国震惊,检方三度延展审查起诉之期,又两度退回,令其补充侦查,终以故意杀人之罪,诉马寿聪于法庭。
文山州中院受理此案,细加审理。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所载,马寿聪与其兄马寿兴,曾入股王华聪所控之安瑞公司,后因经济纠葛,多年未决。寿聪闻王华聪无力偿债,遂起杀心。
中院审理以为,马寿聪故意夺人性命,实犯故意杀人之罪。遂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死者家属对案情尚有疑虑,此案遂生波折。公诉机关于审查期间,三度延展起诉之期,又两度退回补充侦查,直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文山中院方作出一审判决:马寿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令其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车辆损失费等,共计六万八千余钱。
寿聪不服,遂向YN省高院提起上诉。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七日,YN省高院审理终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此,文山“亿万富翁”被杀一案,终得昭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