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用“凹凸”分辨男女
时维腊月之十八,有网民于网端发帖,言及武昌府江岸区台北院子商业街一楼之公厕,其男女之别,竟以“凹”字示女,“凸”字示男,观之颇为不妥,引人不适。
网友,闻讯而查,知公共卫生间之标识,乃公共信息之标志也,国有推荐之标准,然非强制执行。据国标所载,公共卫生间之图形符号,应为着西装之男士与着裙之女士,其色限用黑、蓝、棕等。
至是日,网友亲临其地,察见一楼两处厕所之标识,均已更易,为男女简笔画之形,其下复注汉字及英文之译。
忆往昔,此厕所在台北院子商业街一楼,标识未改之时,有网友杨氏,于腊月十三日至此,睹“凹凸”之标识,心生不悦,以为此标识无以辨男女之别。杨氏发帖之后,网民议论纷纷,未几,其帖被平台示以“违规”,缘由乃“画风不佳”。杨氏以为,既平台以为不宜,则确有其弊。
杨氏言,彼虽难以言“凹凸”之歧义,然若令人不适,则应呼吁众人关注。彼以为,公厕之标识,但显男女中英文及易辨之男女图像足矣。
于帖之评论区,有网民以为此标识带不良隐喻,恐对青少年有误导之虞;有网民言,人有三急,若须费时思索其象形之意,甚为不便;亦有网民提议,当拨WH市民热线以投诉之。
网友复查知,公共卫生间之标志,虽有国标之推荐,然非强制。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所载,公共卫生间之图形符号,应为着西装男士与着裙女士之形,其色有限。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虽于二零一六年出台,然未及公共卫生间之标志。
网友尝向有关部门反馈此厕所标识之歧义,江岸区环卫集团之工作人员言,此厕所非其管辖,后续处理将交由台北街道工作人员转接。
至腊月十八日,网友再至台北院子一楼,见两处厕所之标识均已更易。当日,台北院子商业街内一工作人员言:“今日方更易标识。”
腊月十九日,网友以市民之身份,致电台北院子,有工作人员言:“有同事在处理厕所标识之事,已见有人在整改一楼厕所之标识。”
和美社区之工作人员回应,已至台北院子核实调查,知昨日已整改。此事虽小,然亦可见公众对于公共环境之关注与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