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黑悟空雪雕自带苹果肌
佳木斯之地,冰雪大世界内,有一雪雕新作,名曰“黑悟空”,横空出世,引万众瞩目。此雕造型别致,显八块腹肌之健硕,兼苹果肌之突出,然尚未竣工,形态略显粗犷,网友戏谑其“憨态可掬”。
雪雕师闻此,乃言作品初成未就,已遭网络流传,致使世人先入为主。彼等正精雕细琢,意在塑造一自由不羁、大圣归来之英姿。
此事既出,舆论哗然。有网友忿然曰:“此乃何物?竟敢亵渎经典!孙悟空,英勇无比,今何以变作肌肉虬结、面目呆滞之状?此等创意,除令人困惑,别无他用!”
又有网友愤慨云:“此非孙悟空也!怪物耳!艺术家当先识其形,后动其手。今人但求新奇,不顾传统,不顾观众之感,此种态度,实难接受!”
然则,若雪雕之作,被指不尊重或歪曲公众心中之经典形象,是否构成侵权耶?
按中国现行之法,对文学艺术作品(诸如电影、电视剧、小说等)中人物之再创作,非必然视为版权或名誉权之侵犯。然若改编之作,显然歪曲原著之精神,且因此致原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受损,则或涉名誉权之纷争。
至于本案,“黑悟空”雪雕,独立艺术之表达也,若非证实其有重大之负面影响,法律上难断其为侵权。此事纷纭,故以史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