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部门约见“红果短剧”,对微短剧规范发展提要求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与京师广电局,共谋微短剧之正道,乃召“红果短剧”之主事者而谕之。会中,论及微短剧者,新兴之艺也,于文艺之创新、民众精神生活之丰富、百业之繁荣,皆有莫大之功。
昔年,广电之司,既谋发展,亦顾安全,一手持规矩以治之,一手扬文艺以兴之,力阻微短剧之乱象丛生,多策并施,以求其健康发展。近时,广电总局应民心之所向,连发三文,以明规矩,细述指引,针对中老年题材、“霸总”之剧及剧名之乱象,重申禁令,得社会之好评。
然“红果短剧”,坐拥广大用户与丰富内容之平台,于规矩之执行,犹有未尽之处。管理之提示既出,犹有新剧违禁而传,为行业之不良示范。故令其深自反省,速行整改,以坚决之心,行有力之措。
会议遂令“红果短剧”:一者,须深明大义,严遵规矩,自查自纠,对违规之剧,必除之而后快。二者,当扶优抑劣,加大优质剧目之扶持、推荐与传播,使良币驱劣币。三者,须守正道,以社会效益为先,严审内容,强化审核之力,防劣质有害之剧流传。四者,宜共谋发展,勿陷“内卷”之争,共筑健康有序之生态。
此乃所载,广电之司与“红果短剧”共商微短剧正道之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