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话
我一如往常没能喝醉。
而且很轻易的就把这个生活了一年但依然陌生的宿舍里的所有人都喝倒了,包括那些从隔壁宿舍来凑热闹的学弟们。
我觉得并不是因为我酒量好,而是因为我不敢醉——我将在第二天早上离开学校。
虽然行李已经早早收拾好,但当晚我还是检查了一遍又一遍以确保这是一次干净利落的离开。
我有一个背包,一个单肩包,背包是大二时大姐赠送的,单肩包是夏提离开前从已经人去楼空的宿舍楼里搜刮来的丢弃物,当时他收集回来的东西包括五六面镜子,一台饮水机,若干盗版写真和翻得支离破碎的官能小说,以及一大堆被用过,但是没有用完的笔记本。
我收下了那个印着诺基亚标签的单肩包和一堆笔记本。
单肩包满足自己还是学生的虚荣心,而笔记本满足窥探欲。
我把那些笔记本翻了个遍,但除了那位每天写“我要在三十岁前成为百万富翁”同学的日记之外没能发现多少秘密:那些笔记本中的墨迹很少超过十页。
雄心勃勃的开始总是以虎头蛇尾告终。
在翻开笔记本的那一刻,我相信那些花费金钱买回它们来的人一定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这些本子上留下点什么的,但他们最终都被无尽重复的时光打败了。
我也一样。
一年后离开时成堆的笔记本依然大半空白。
所以我不打算带走。
半途而废的梦想只是累赘,星爷说:“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有了梦想又不去实现那和咸鱼喂了狗又有什么分别?
时间是条贪得无厌的狗。
于是我忘了。
第二天早上出发,我和宿舍新交的酒友们一起到食堂吃了早餐,回到宿舍他们帮我整理行李。
但我坚决不让他们为我送行,独自背上包出了门。
宿管阿姨冲我微笑,虽然她可能并不认识我,但还是温和的说有机会回来看看。
我只能微笑点头。
走出大门正好看到提着一打听装啤酒巧笑倩兮的太阳姐。
两天前我请她喝了酒,告诉她我将在那天离开。
离火车出发还有一阵,我们在小花园的石桌边对坐小酌,一年半来除了这里,我们没在别的地方见过面。
我把行李放在身边,太阳姐眼尖看到了我放在背包侧包里的磨砂玻璃杯子,不由分说拿去倒了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