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话
我决定再开一个号。
但我不想再玩部落了,我在奎尔萨拉斯认识很多人也有很多人认识我,所以我想换一个服务器,换一个阵营。
最先想到的是转去瓦里玛萨斯。
因为咬人。
在搜集材料的那一段时间我认识了咬人,咳……当然是单方面认识,那时候咬人的《巨魔的黄昏》已经接近完结而《守望莫高雷》已经烂尾,《懒人食谱》系列的奇葩吃法正如火如荼的进行。
我去了瓦里玛萨斯,练了一个暗夜精灵猎人,但我搜索了很多遍也没能找到咬人。
过了很久我才发现咬人其实练的是巨魔,而且他其实很少上线……
巨魔是还没有建立起系统文明的精灵,因为他们离永恒之井太远,同为艾泽拉斯源生生物,暗夜的美感确实要比巨魔强上一个档次,然而最后奥术和自然法术还是因为文明而产生了分野,专研奥术的上层精灵们变得更加纤细,更加白皙,他们最终成为高等精灵,最后蜕变为血精灵。
和血精灵比起来,已经很具美感的暗夜精灵,又差了一个档次。
我不记得我的暗夜精灵猎人的名字了但我把她带到了北风苔原。
暗夜精灵属于那种仔细看每个部位都很漂亮但组合在一起之后却没有什么特色的类型,因此我始终没能熟悉我的暗夜精灵猎人。
我只记得我给她选的发型是一条粗大的辫子。
因为那之后我所有的联盟人物只要是暗夜精灵的,都留着一条长长的辫子。
阿雪留着长头发,我们一起读高中的三年她总是扎一条长长的辫子,作为体育生的阿雪和暗夜精灵很像,墨色的头发匀称的体型和奔跑时矫健的身姿都很契合,而且我常常看见她晚自习下后在操场上奔跑。
我偶尔会和阿雪联系,用了三年的电话第一次派上用场,可是裸露的电池已经不能坚持十五分钟,于是我换了一个电话。
鉴于上一次集体出动购物带来的盲目,这一次我一个人去电视市场买了一部音乐手机。
直板手机很漂亮,而且店家还送了一副耳机。
我用那个电话从阿雪那里接到了生平头一张用移动网络传输的照片,照片上阿雪笑得很恬静,肩头的辫子和黑色的高领毛衣融为一体。我把照片给dark看了。
dark的评价简单粗暴:以大众的审美标准来看六分,以你的形象为标准九分。
我说我觉她得比马脸得分应该还高一点。
dark说不然,一白遮千丑懂不?马脸比她白多了,而且这里也没得比。
dark在他干瘪的胸前夸张的比划。
阿雪不大,但我也不记得马脸有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