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内部改革
柳河镇人口激增至两万,义锋营从一支游击武装,逐渐演变为具备政权雏形的组织。然而,旧有的“山寨式”管理已难以为继——军令混乱、政出多门、赏罚不一,若不及时改革,必生内乱。
“我们不能再靠兄弟情义治军了。”李儒在共议堂展开《义锋营改制方略》,“必须建立制度化的军队与行政体系,方能立国。”
杨俊点头:“从今日起,义锋营不再是草台班子,而是——新政体。”
一、军队编制:五营三司
李儒参照前朝府兵制与边军经验,设立五营三司军事体系:
【五营】——作战主力
1.鹰扬营(骑兵):由秦烈统领,精锐轻骑三千,专司突袭、追击;
2.磐石营(步兵):由雷大虎统领,重甲步兵五千,擅守城、列阵;
3.神机营(火器):由张锤统领,震山雷、火铳手两千,配“连珠弩”;
4.斥候营(情报):由阿木统领,精锐斥候五百,潜伏、刺探、暗杀;
5.屯垦营(后勤):由农夫统领,亦兵亦农,战时运粮,平时耕田。
【三司】——指挥中枢
·兵曹司:掌调兵、授勋、军纪,主事赵猛;
·工造司:掌兵器、工事、器械,主事张锤;
·粮秣司:掌粮草、辎重、马政,主事边军老卒。
每营设都尉(正职)、副尉(副职),下辖十都,每都百人,设都头。
士兵按功绩分三阶九级,晋升透明,赏罚分明。
“从此,无亲疏,唯功过。”杨俊宣布。
二、行政机构:四院六部
民政方面,李儒设四院六部,构建完整行政体系:
【四院】——决策与监督
1.义政院:最高决策机构,杨俊、李儒及各部主事组成;
2.文翰院:掌文教、科举、典籍,国子监学子陈默主事;
3.监察院:纠察官吏、受理民诉,乡绅、军士、工匠“三老”共审;
4.天工院:研习农械、水利、机关,鲁门之后主事。
【六部】——执行机构
·户部:掌户籍、田亩、赋税(实为免赋,仅登记);
·工部:掌道路、水利、建筑;
·礼部:掌婚丧、祭祀、义学;
·刑部:掌治安、诉讼、监狱;
·医部:掌济世堂、疫病防控;
·商部:掌市集、盐铁、漕运。
各部设尚书(主事)、侍郎(副手),下辖司、曹,层级清晰。
“官不在高,在能为民。”李儒道,“凡我官员,须识字、通律、知农。”
三、人才选拔:开科取士
为杜绝任人唯亲,李儒推行三途并用选才法:
1.军功入仕:战场立功者,可授武职;
2.荐举入仕:百姓联名举荐贤能,经考察可授文职;
3.科举入仕:每年春试,考“策论、算术、律法”,取士百人。
首场春试在柳河义学举行。流民之子、山贼、逃兵同场竞技。
试题为:“如何均田以安民?”
一名炮灰营小卒写道:“田非官有,乃民命所系。均之,则民安;夺之,则民反。”
李儒阅卷,拍案叫绝:“此子可为户部侍郎!”
四、法治建设:颁布《柳河新律》
旧有《约法十二条》已不足用。李儒主持修订《柳河新律》,分六篇:
1.户律:田产、婚姻、继承;
2.兵律:军纪、征发、赏罚;
3.工律:工匠权益、产品质量;
4.商律:市易、契约、关税;
5.刑律:盗窃、杀人、通敌;
6.吏律:贪腐、渎职、枉法。
关键原则:
·同罪同罚:无论山贼或官员,犯法同究;
·疑罪从无:无确证不得定罪;
·民可上诉:不服判决,可至监察院申诉。
首案即震动全镇:义锋营伍长强占民田,被刑部判处流放屯垦营三年。
“原来……真有公道。”百姓奔走相告。
五、民心归附
改革三月,成效卓著:
·军队令行禁止,训练效率倍增;
·行政井然有序,百姓办事不再求人;
·科举取士,寒门子弟得以翻身;
·法治清明,夜不闭户。
流民感叹:“昔日逃命如狗,今日竟成座上宾!”
杨俊召集全营,沉声道:
“制度不是束缚,
是让每个人都能活得像个人。
从今日起,
义锋营是我们的家,
柳河,是我们的国!”
这支由流民、逃兵、山贼组成的队伍,
终于学会了如何——
以制度立国,以法治安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