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庸人自扰
出了酒楼,一主一仆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光凭郑大辩身上那华贵的绸缎,行人们便只能避其锋芒,将大半的路面都让了出来。
郑大辩抽出腰间别着的折扇,轻轻一晃,“给你那么些时间,查到现在,可有什么消息?”
从先前他发布命令到现在,过去了将近四个时辰,这是按惯例等待,为了凸显他对下人的宽容以及他的城府与耐心。
而凭郑家的实力,这些时间用来调查一个人,实在是绰绰有余。
小马拱手弯腰,“少爷,此人似乎有些本事,发现了我们的跟踪,今日在城中到处闲逛,就是不回住所,小人不好再跟下去,便遣人去城门口查问官兵这几日进出京城的人,谁知他们并未见到如此相貌的一男一女。”
“哦?有点意思。”郑大辩淡淡一笑,“那你说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小马的脸上出现罕见的尴尬,“以少爷识人的功夫,既然没见过这二人,那他们绝不是本地住户,观其衣装,虽不至达官显贵,但怎么也不是寻常人等...”
“有屁快放。”
“兴许是外地的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进了城时或有马夫使了些银钱,官兵便没有查看车内状况。”
“还不错。”郑大辩算是满意地点头,此种推测最为恰当。
小马谄媚道:“谢少爷夸奖!”
郑大辩扇扇子的手突然停住,五官变得有些狰狞,瞳孔里倒映的灯火渐渐扭曲,“你知道我最喜欢玩弄这种外地的有钱人了,他们往往以为自己是过江龙,殊不知这京城之中,只会有镇山的老虎...嘿嘿...嘿嘿嘿...”
说到最后,他嘴里发出瘆人的阴笑,令一旁擦肩而过的几对男女离得更远了些许。
小马连忙学着他笑,给他打配合。
笑着笑着,郑大辩的脸色突然变冷,淡淡道:“所以我要怎么找他?你怎么那么废物啊?”
“......”
小马笑容僵在脸上,立时满头大汗。
“我再给你一刻钟的时间,如果还没有他们的消息,今晚你就自己去买一块墓碑,到城外林子里挖个坑。”
“...小的明白!”
小马脸色苍白,弯腰拜了一礼,便要转身离去。
谁知郑大辩忽的揪住他的后领,将他拉住。
“少,少爷?!”小马咽了口唾沫,双腿有些发颤。
然而少爷并没有收拾他,而是凑到他耳旁,伸手往前指去,声音都激动地颤抖:“你看,你看啊,那是谁?!”
......
出了家门,陈怀清春风得意,哼着杰伦的“甜甜的”,朝着河边漫步。
不得不说,那位叫杰伦的歌手有些过于出众了,在地球上,他几百年前的歌曲流传到了灾厄期,依旧如日中天,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恢复了它们曾经的辉煌。
“真好听,可惜忧忧不擅长音律,干脆...找个搞音乐的丫鬟?”
陈怀清骚骚地想着,没注意前面不远处有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地黏住了他。
他很放松地四处张望,融入这平凡的热闹。
京城的人口当然是天下之最,炎天暑月和寒冬腊月,街道上的行人会稍微少些,待到春光明媚或是秋高气爽,就了不得了,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各种街边摊儿杂七杂八,各色商品琳琅满目,各式酒楼饭店皆是座无隙地,进出的食客络绎不绝,若是有闲心抬头一看,隐约可见那灯火通明的房间里,人们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越靠近河边更是鼓乐喧天,人太多了,太热闹了,他可没心思每个人都好好打量一番,除非对方...自己送上门来。
正哼着尾奏,陈怀清眼神微微一动,笑了起来。
小马隐于人流之中,装作不经意地向着陈怀清靠拢。
陈怀清很善解人意,脚步放得极缓,生怕他被行人挤到别处去,接近不了自己。
没走几步,小马已是蹿到他身旁,一把匕首自袖下探出,抵在他的腰间,“别说话,跟我走!”
“求之不得。”
小马:“......?”
“快些带我走,我好兴奋啊。”
“......”
小马一脸古怪,也没多想什么,拽着他就朝一个暗黑的小胡同里走去。
进了胡同,有火把亮起。
对方有六个人,为首之人是个年轻男子,其貌不扬,正是陈怀清今日下午方才见过一面的8等于D。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人是个女子,双手被反绑在身后靠在墙边,双眼已是哭得红肿,脸色苍白,嘴巴虽没有被封住,却是不敢大声呼救。
陈怀清挥了挥手,微笑道:“你们好。”
郑大辩“呵”了一声,舔了舔嘴唇,“到了这里,你依旧气定神闲,看来是见过些世面的。”
陈怀清点头道:“见过很多很多,主要是咱们也见过面。”
“很好,那就好办了,事情简单多了。”郑大辩拍了拍手,身后一个手下揪住女子的后领,将她拎了起来,“直接说条件吧,把你老婆叫出来。”
“谁是我老婆?”
“要装傻?”
“不是啊,我老婆很多的。”
“......”郑大辩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今日下午那一个。”
“哦。”陈怀清扭头看着小马,冲他笑,“我要是不叫出来会怎么样?”
小马默默地将手中的匕首放到他的肩膀上。
郑大辩抿嘴一笑,轻声道:“我不急着折磨你,我会...先把她的脸割烂。”
“她?”陈怀清看了那女子一眼,不解道:“你为什么会认为我能为了她把我老婆喊出来?”
郑大辩将怀前的一撮碎发甩到身后,“圣人言,君子可欺之以方,我观阁下是个正气凛然的大好人。”
陈怀清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你这种人能说出这句话,真是屎盆子镶金边,依旧臭不可闻。”
“......”
此话一出,除了郑公子,在场所有人脸色都变了。
此人真是好大的胆子!
当然,郑公子本人也好不到哪里去,额头隐现青筋,眼角的肉在不规律地跳动。
真是有趣啊,混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般挑衅他。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依旧如方才那般轻缓:“那就先玩一玩吧,让你...像狗一样,来舔我的鞋子。”
陈怀清突然说道:“其实我很厉害的。”
“?”
“真的,我打架很凶。”
郑大辩与几名随从对视一眼,一齐看了看陈怀清,然后再对视一眼,“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
这就是外地人吧,总是以为到了哪里都能像在家一样“无人能敌”。
“好吧好吧,开始吧,你我萍水相逢虽是有缘,但我并不想放过你。”
语落,陈怀清伸了个懒腰,随意伸手掐住了小马的脖子,将他横向扔了出去。
小马做着水平直线运动,擦过郑大辩的侧脸,精准地砸中那个抓着人质的男人,顺带着其身后的一个走狗一起撞飞出去!
砰!
估摸这一下得有两个人的脑壳裂开了。
陈怀清取下方才小马放在他肩膀上的匕首,简单一扔。
匕首似闪电一般穿行,眨眼间便洞穿了剩下两条狗的眉心,然后狠狠地没入那胡同尽头的墙壁!
简单清理了一下灰尘,陈怀清掰了掰手指,抬脚朝郑大辩走去。
“......”
郑大辩已经呆住了,完全痴呆了,那嘲讽的戏谑依旧停留在眼中。
几乎可以说是一瞬间,他带来的人全都倒了,一瞬间!甚至,他们应该是死了!
死了...?
这是...什么?
他的脑子根本转不过弯来,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陈怀清走到他面前。
“京城的确是人杰地灵,只是再美妙的地方,也还是会生出些灰尘,需要有人做扫帚,然后要有人去拿扫帚,你觉得你有文化,能听懂我说的话?”陈怀清伸手拍了几下他的脸,“你猜我是哪一种人?”
郑大辩终于回过神来,原来这不是梦,也不是什么幻象,是血淋淋的现实!他面无人色,浑身都在发抖,自出生以来,他第一次感受到一种陌生的,名为“恐惧”的情绪。
因为他无法理解,无法接受...他可以很厉害,但是...但是他凭什么杀人?!他杀人也可以,为什么敢一次杀那么多?!
这里是天子脚下,他自己杀一个人,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才将事情平息!
他杀的还是那么多郑家的人!!
他是谁?!他是皇帝?!
“我...我爹...我爹是...”
“跪下。”
“我爹是郑允昌!”
陈怀清一脚踢中他的膝盖。
啪!
郑大辩跪下了,盯着地面的双眼有些失神。
“你这名字取得真好,你爹叫郑允昌是吧,我挺佩服他的。”陈怀清一边说着,一边脱下了一只鞋,递到他面前,“喏,你刚才说过的,男人要信守诺言,把它舔干净。”
“......”
“张嘴,或者像他们一样死掉。”
郑大辩十指紧紧地抠着地面,心中的羞耻和愤怒到了爆发的边缘,然而那种叫“恐惧”的情绪,死死地卡住了他心中的那座火山口,并且命令他缓缓张开了嘴巴。
陈怀清把沾满灰尘泥土还有不知从哪裹来的油水的鞋尖塞到他嘴里,微笑道:“你喜欢搞人,是不是因为会得到一种变态的快感?我跟你说,我喜欢用暴力,用这种俗不可耐的方式来折磨你们这样的人,我也会得到一种快感。”
“......”
“你不是当狗吗?来,呜咽两声来听听。”
“......”
“快点。”
“...嗷...嗷...”
“很好。”
陈怀清又抽了抽他的脸,笑着走到女子身旁将她解开,柔声道:“回家去吧。”
“谢...谢谢!”
女子感激地望了他一眼,转身飞快地逃离了。
陈怀清见她跑没了影,才蹲下身来,伸手,“我鞋被你舔了,很脏,拿钱来我重新买一双。”
郑大辩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了所有的银票。
陈怀清拿了钱,起身,正准备离去,突然问道:“你知道我不是本地人?”
郑大辩浑身都在抖,也不知是点头还是摇头。
陈怀清一脚将他踹倒,没好气地道:“你都知道我不是本地人你还敢装逼?没被小代打过是吧?”
语落,他将银票收入袖袋,扬长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