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真正意义
哭了很久,童语忧才止住抽泣,静静靠在他的胸口,眼中浓密的温柔似要惹来春风的嫉妒。
“坏人...”
“还敢叫坏人?”
“夫君...”童语忧抬头温柔注视他,“语忧死而无憾了。”
“胡说。”陈怀清捏了捏她的鼻子,轻斥了一声。
童语忧抿了抿红唇,还是将心中的话说了出来:“我什么都不会,明明是个女人,就只会打架,是不是很笨?以后我老了,不好看了,你还要不要我?”
“不要了。”
“你......”
“你肯定以为我会说要,然后说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类的话,诶,我就不,我就不要。”陈怀清嘿嘿笑道。
童姑娘想掐他,但是又舍不得,瘪着嘴嘟囔道:“你不要我也不走,我就要缠着你,你打我我都不走!”
“好。”陈怀清在她额头一吻,“我要是敢说让你走,你就操着棒子把我手脚打断,我就赶不走你了,对不?”
“......”
好变态...不过童姑娘喜欢!
她急切地拉着陈怀清的手,“走,睡觉,睡觉!”
“...咳咳,家里还有客人呢,饭还没吃。”
童姑娘柳眉倒竖,“我去把他们赶走!”
“?”陈怀清摇头失笑,“别人好歹是来祝贺的,你胡闹什么?”
“我不想等了,我要让你快活!”
“我很快活,听话,先吃饭。”
“...好嘛。”童语忧一脸不爽,突然又拍拍脑袋,“呀,我没做饭啊!”
“傻妞,大喜之日做什么饭?他们点外卖了。”
“哦...”
两夫妻来到客厅,本来还在说笑的刘启二人,立刻感觉如坐针毡。
童小姐的眼神,比今日早晨在皇宫门口分别时还要吓人!
不对啊,咱们不是帮了你吗?怎么感觉你更想打人了?这是什么道理,过河拆桥是吧?
刘启硬着头皮拱手,“恭喜二位,快来入座!”
“吃完了吗?”
“......?”
刘启已经傻掉了,孟德旭一脸尴尬,咳嗽两声,道:“陈夫人,我们还没开始。”
这一声陈夫人叫得童小姐心花怒放,脸色一下就好看了,“哦,那就再吃点吧。”
“额呵,额呵,好。”
“吃饭吃饭。”陈怀清挥了挥手,瞪了童语忧一眼。
童小姐忙嗲声道:“夫君,我错了。”
陈怀清无奈摇头,端起酒杯,“今日多谢二位前来捧场,所谓礼尚往来,今后二位家中有什么大事,尽管通知我,别的不敢说,红包少不了!”
“好说好说。”刘启哈哈大笑。
“一会儿二位吃完饭先出去散步,该玩玩儿,我估计要晚些出来。”
刘启与孟德旭对视一眼,皆是一脸浩然正气,“嗯,我们晓得,清哥为我大华打造那烈焰枪,不辞辛劳,实在是我等为官之人的楷模啊!”
“哪里哪里,二位过奖了!”
三人互相吹捧,一旁的侯小光见自己师父在那红着脸笑,忙小声道:“师父,一会儿我能不能跟着两位大人出去玩啊?”
童语忧瞥了他一眼,淡淡道:“算你小子还有自知之明,表现不错,值得夸奖。”
侯小光嘿嘿笑道:“谢师父!”
有陈夫人在旁边虎视眈眈,刘启二人是真不敢造次,随意搓完这顿,便起身告辞,侯小光揣着师父给的一沓银票,跟在两位大人身后暂避风头。
终于,终于只有两个人了!
“别急,小色魔。”
“知道啦。”
童小姐知道即将夙愿得偿,也不着急了,任自家夫君牵着来到后院祖祠。
不跪天地,不跪君主,但这拜高堂和夫妻对拜是少不了的。
恭敬行完礼,童小姐又是泪如雨下,跪在爹娘的牌位前低声说了好些话,才慢慢收住情绪。
陈怀清也不再假惺惺地推辞,主动将她横抱而起,大步走向她最向往的圣殿。
童语忧小声道:“先穿什么颜色?”
“紫色吧,和你最配了,之后是黑色,再之后......”
新婚燕尔,怀中人儿美眸璨若星辰,眉间妩媚荡人心魂,好奇道:“什么真正意义?”
“重点还是这‘值千金’三个字。”
“那我知道呀。”
“不,是字面意思。”
“嗯?”
童小姐当然听得懂他的荤话,虽是羞涩,却也比之前大胆许多了,媚眼如丝,在他耳边吐气:“那还要减肥吗?”
陈怀清深呼吸,“别,明天吧,今晚再不出去,那俩老头就要骂人了。”
童语忧吃吃笑着,穿好内衣,起身给他拿来衣裳,服侍他穿好。
“华夏武术,博大精深,你在家好好练功,一会儿我就回来。把宵夜做好,你知道你夫君我胃口大得很。”
“好~。”
童语忧自然也察觉到了真气的流入,不想浪费,本来还奇怪这坏人为什么不自己教侯小光练功,原来是在这儿等着,直接把她的力量拉高到与他同一水准,那不就一样了?
......
河边酒楼。
郑大辩坐在靠窗的位置喝着小酒,目光在河边姑娘们脸上来回跳动,心绪古井无波。
“庸脂俗粉,污了本少爷的眼睛...好无聊啊,就没有哪个不长眼的自己来找茬,非要本少爷亲自去找乐子吗?”
他淡淡自语一句,然后便把视线转移到女孩们的身上。
双眼游走了没多久,他便盯上了一只“猎物”,嘴角勾起淫邪的笑,“如果今晚没有她的消息,那就是你了。”
河边的那名身材姣好的女子并不知道,已经有一头逍遥于人间的魔鬼盯上了她......
这种京城的顶级纨绔,不真是色中饿鬼,毕竟凭他们的家室,与那些乡下的土财主的人渣儿子是不一样的,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那种可以被任何人嘲笑的废物。
只是对于他们这样的身份地位,能够追求的快乐实在是太少,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快乐便是——通过羞辱他人,来找到自己作为人上人的优越感,那极致的尊卑,将普通人看作牲畜,肆意揉捏。
如郑大辩自己所言,庸脂俗粉他看不上,他霸占女子,很多时候不是为了睡觉,而是为了变态地折磨,事后朝其脸上砸一沓银票,再由下人告诉她自己是谁,然后便在她绝望的目光中从容优雅地离去。
每次做完这样的“壮举”,他便会自灵魂深处开始感到愉悦,收获一种似皇帝一般唯我独尊的,蔑视王法俾睨天下的病态的快感。
“少爷,有人来了,咱们还是去另一家吧。”
小马跑到他身边,低声说道。
郑大辩眉头一皱,“谁?”
“刘启和孟德旭。”
郑大辩眯着眼睛,冷哼一声,“真晦气,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