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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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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潮》番外篇:融冰(So U Saved Me)

自弗莱彻记事起,他的能力已为他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由于他的能力强弱取决于自己握力的大小,所以他小时侯最多也就损坏一些生活用品,或无心地掐死几只小动物。

他的父亲常告诫他,要收起自己的力量,只有在行使正义之举时才可使用。

他将此牢记于心。

十二岁,他目睹了皇后集团的覆灭,他的父亲在集团中融资过百万,那是他们家的全部资产,在一夜之间全没了。

自那以后,他的父亲从一个知心温柔、刚毅坚定的人变得沉迷酒精、麻木不仁,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可以令他勃然大怒。仅仅几个月前还对他温柔相待的父亲,现在开始对他恶语相向。他的父亲从言语攻击,再到家暴,最后违法犯罪,危害社会,他全都看在眼里。

每个白天,他在学校里被同学冷落:“他爸是个人渣,家暴,违法犯罪。”“他小时候还杀过人呢,超能力者真了不起!哼,有其父必有其子。”

每个晚上,他就躲在家中后院中,屋里传来砸摔东西的声音,男人的叫骂,女人的哭泣。他淋着雨把头埋进单薄的衣服里,泪水和雨水混杂在一起。他现在急需钱,来拯救他的家。

一个女人走到他面前,为他撑起伞:“小子,你叫弗莱彻·伦法尔?”

他抬起头,打量着女人,微微颔首:“是。”

“愿不愿意为我做事?”女人伸出右手:“我是蒲克娜斯·凯恩。”

他看着这个二十岁上下的女人,听她说可以挣钱,挣大钱,就答应了。

之后的四年,蒲克娜斯化名Poker,叫弗莱彻去杀人,去各个利益集团中间搞破坏,自己则在暗地里做把戏,迅速在政坛中高升。弗莱彻在杀人时,不曾有过快感,但是一大笔一大笔钞票使他慢慢忘却了父亲的教诲。随着他挣得的钱越来越多,他打算再干一年,把母亲接走,远离自己的恶魔父亲。

但在那一天下午,天气异常闷热,乌云遮天,雷声隆隆。弗莱彻做完了任务回到家,又听见了父亲殴打母亲的声音。他本来早已习惯了,但他一开门进去,父亲正揪着母亲的头发,把她的脸往墙上撞,已经撞得血肉模糊了。

这是之前从未发生过的,弗莱彻终于忍无可忍,一个箭步冲上去往父亲脸上来了一拳。由于他本身肌肉密度大,再加上为蒲克娜斯做事时的锻炼,他一拳就把父亲下巴打脱臼了。弗莱彻眼中闪出金光,但是他的母亲大喊一声“不!”捂住了他的眼睛。而他的父亲则匆匆忙忙逃出家门。

母亲告诉他,他的能力是上帝赐予的,不应用作魔鬼的勾当。他哭了,他回忆起过去几年蒲克娜斯要他做的事,他早已变成了像父亲一样的恶魔。但他已经收不住了,蒲克娜斯已经控制了他的心智。

这时,一辆卡车向着他家冲来。是弗莱彻的父亲,他已经彻底疯了,想要直接撞毁自己的家,撞死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他的母亲将他推开,自己却被辗在了车轮下,人首分离。弗莱彻再也忍不了了,把自己的父亲一把从车上拖下来,掐住他的肩胛骨,一拳一拳打在父亲的脸上。

不知打了多久,他停了下来,双拳滴血。他父亲已经面目全非,头骨碎了一地。

他抱着母亲的头颅站起来,抱在怀里,一步一步走向墓地。

天空下起暴雨,他满身泥泞。他徒手刨出一个坑,将母亲的头颅安放进去,填上土,插上一块别人墓碑上掉落的碎片。

他跪在雨中,周围警笛声响起。

他的罪名本该处以死刑,但蒲克娜斯使了一些小技俩,将他转至最高监狱服无期徒刑。

他这下完全沦为了蒲克娜斯的工具,做完任务获得的报酬不是钱,而是微小的减刑。他为她清理阻碍她的人,自己却不得自由,整日不是杀人就是在牢房里看报纸,连与外界交互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在他母亲祭日那天,他获准出去扫墓。

但是好巧不巧,一场劫案在他眼中展开:

四个人戴着面具抢了一家银行,劫车逃逸。

他刚扫完墓,本无心管这档子事,但他看见四个劫匪逃跑时还随手抓了一个金色卷发的小女孩做人质,一个同样金发蓝眼的小男孩以一个十分别扭的跑姿追着那辆车,一边哭一边喊:“姐姐!”

那个小女孩的金发和他母亲的金发如此相像,弗莱彻不禁心中一颤,脑中浮现起两句告诫:“能力...不应用作魔鬼的勾当...只有在行正义之举时才可使用。”

他飞速从街上抢了一辆摩托车追了上去,双眼放出金光,将车子的轮胎崩毁。汽车开始打滑旋转,一头扎进一旁的店铺中。

他停下摩托,将右后车门打开,一个劫匪手里拿着电击枪向弗莱彻刺去。他灵巧地闪到一旁,将那个人的手掐断,夺下电击枪扔到地上。他揪出那个人甩到车外。司机和副驾的人已经死亡,只剩一个劫匪挟持着小女孩。弗莱彻用目力掐断了他的脖子,救下小女孩。

但地上的电击枪质量十分低劣,没有第一时间停电,竟点燃了一旁正在滴落的汽油。弗莱彻一把将女孩抱出车外,向远处跑去。

身后的车爆炸了,弗莱彻立刻蹲下,将小女孩护在怀中。火焰烧毁了他的衣服,炙烤他的脊背,但他没有移动一点,用全身保护着小女孩。他乌黑的长发被烧掉一大半,但他也只是轻轻用手掐灭火苗。

爆炸结束后,弗莱彻松开怀抱。女孩向前跑了几步,脱离开弗莱彻,回头泪水汪汪地说:“谢谢你,大哥哥!”

弗莱彻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然后向前一趴,渐渐失去了意识。他只感觉到背上一阵冰凉,是风吗?

......

“你体质真好,背上烧成这样还能活着,回复也很快,就好像被人及时冰敷过了。”蒲克娜斯说。

弗莱彻趴在病床上,一言不发。

几年后,他忙碌于人物,也就不再去想这件事。久而久之,他自己也便忘却了。

二十九岁,弗莱彻偶然在报纸上看见一篇报道,一个金色卷发的女孩在康斯区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他对这头金色的卷发感到莫名熟悉,但又回忆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个女人,只觉得她好美。他将这页报纸撕下,折好后揣在怀中。

......

“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不,从来没有...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

徐宛家的泳池里。

“弗莱彻先生,你背上怎么有这么大一块伤疤?”克劳坐在泳池边上,问站在泳池里的弗莱彻。

“啊,这个,”弗莱彻解释道:“我入狱后有一次获准去给我的母亲扫墓,我在路上碰到一群劫匪,救了一个小姑娘,被车爆炸烧的。那个小女孩,我没记错的话是和你有一样的金色卷发。”

克劳沉默了,看着自己的双脚在水中荡起涟漪。她将自己浸入水中,走到弗莱彻面前,抱住了他,把头侧着贴在他的肩上,开始啜泣。

“克劳小姐?你怎么了?”弗莱彻有些不知所措。

巴克在一旁解释道:“我姐七岁那年被人绑架,一个黑色长头发的大哥哥救了她,自己却被火焰烧伤。我姐帮他冰敷了一下,才让他勉强活了下去。之后来了一辆车把那个大哥哥给接走了,我姐回家的路上一句话也没说...弗莱彻...”

弗莱彻与克劳四目相对,双方眼中都渐渐朦胧。

“原来我的一生...”

“自始至终...”

“你一直都在。”

章节目录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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