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拿着。”他言简意赅,语气不容置疑。
“老倪…这…”我抱着旗子,有些无措。
“疯够了,闹够了,该落地生根了。”他重复着散伙饭上的话,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也格外沉重,“这旗子,留着。以后…想疯的时候看看,想想当年在煤渣地上流过的汗,想想老子带你们吼的歌。”他顿了顿,目光似乎穿透了黑暗,落在很远的地方,“甭管以后是当老板,还是扫大街,骨头别软,脊梁别弯。疯,要有疯过的筋骨!”
他最后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深邃复杂,像是要把什么烙印在我心里。然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力道很大。没再说什么,他端起那个大茶缸子,背着手,像来时一样,慢悠悠地转身,沿着来路,一步一步,消失在路灯昏黄光晕的边缘。那蓬蓬乱的卷发,在夜风中微微晃动,最终融入了更深的黑暗里。
我独自抱着那面沉甸甸的旧班旗,站在紧闭的校门外。旗子的布料摩擦着我的手臂,带着老倪手掌的余温和他身上特有的、粉笔灰的味道。夏夜的闷热包裹着我,远处镇上的灯火在黑暗中明明灭灭。旗子上那个由篮球和拳头组成的褪色图案,在路灯微弱的光线下,倔强地反射着一点模糊的金光。我抬头望向墨汁般浓黑的夜空,没有星星,只有厚重的云层低低压着。巨大的空虚感再次袭来,但这一次,怀里这面粗糙的布料,像一块沉甸甸的锚,将我从虚无的漂流中短暂地固定住。疯够了,该落地生根了。老倪的话,像一颗种子,被硬生生按进了茫然的心田。
……….
……….
十年。时间像福清的海潮,涨了又落,裹挟着泥沙,冲刷掉许多痕迹。2013年的夏天,一场名为“十年聚首”的同学会,在省城一家装潢考究的酒店包厢里举行。水晶吊灯的光线柔和,冷气开得很足。菜肴精致,红酒在高脚杯里摇曳着宝石般的光泽。
人到得不算齐。卷毛变化最大。栗棕色的卷毛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精心打理过的、喷了发胶的背头。一身合体的名牌西装,手腕上戴着明晃晃的腕表,说话中气十足,言谈间夹杂着“融资”、“项目”、“上市”之类的词汇。他端着酒杯,游刃有余地穿梭于老同学之间,脸上是标准的、经过商场打磨的圆融笑容,热情地拍着每个人的肩膀,说着“兄弟好久不见”、“发财了别忘了提携哥们儿”,眼底深处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和疏离。他身边跟着一个妆容精致、举止优雅的年轻女子,据说是他的助理,替他拿着最新款的iPhone手机和名牌手包。
“卷毛,哦不,李总!现在是大老板了!”有人笑着调侃。
“什么老板不老板的,混口饭吃!”卷毛哈哈笑着,递过一张烫金名片,“以后来印尼,一定找我!包吃包住包玩儿!”他目光扫过全场,忽然问:“哎?陈美那小子呢?当年说好罩着我的,不会放鸽子吧?”
提到陈美,一个在福耀玻璃厂工作的同学说:“美哥…他前几年就升职了,调去广东佛山了做负责人,名副其实职业经理人了。”卷毛脸上堆满了笑容,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哦…广东好啊…机会多!回头我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有什么合作。”
毛逸煜安静地坐在角落里。他穿着质地优良的浅灰色衬衫,戴着无框眼镜,气质沉稳儒雅。他步入政界,现在是宁德法院的一名资深法官。他话不多,只是微笑着倾听大家谈论各自的境遇。当有人问起他当年砸实验室的事,他推了推眼镜,嘴角露出一丝极淡的、带着自嘲意味的弧度:“年少轻狂…不懂事。”语气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他的目光偶尔掠过窗外的城市灯火,镜片后的眼神深邃而平静,再无当年重点班名单宣读时的茫然或砸窗时的暴戾,只有一种经过沉淀的、学者特有的澄澈与专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