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接球!脚步调整!起跳!身体在空中舒展!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无限拉长。我能看到王强惊愕回扑的身影,能看到陈美在篮下死死扛住对方中锋、龇牙咧嘴的狰狞表情,能看到张伟和另一个队友正奋力冲向篮下准备冲抢,能看到场边卷毛张大了嘴巴的呐喊,看到毛逸煜紧握的拳头,看到苏晓因紧张而微微睁大的眼睛和紧抿的嘴唇…
还有远处棕榈树下,倪必勤那平静注视的目光。
手腕柔和下压,指尖拨动!
篮球离开指尖,旋转着飞向篮筐,带着全场的目光和一颗几乎要跳出胸膛的心脏,划出一道承载着无数期盼的橘红色弧线。
“唰——!”
篮球擦着篮网,发出清脆的、宛如天籁般的声响!
空心入网!三分球!
“啊——!!!”整个一班阵营彻底沸腾了!卷毛的喇叭发出破音的尖叫!女生们激动地跳了起来!苏晓用力地拍着手,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睛亮晶晶地看向场内。
31:30!反超一分!
“回防!回防!守住!”毛逸煜的吼声带着破音,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耳中。
最后的两分钟,成了意志的炼狱。二班发起了疯狂的反扑,王强像输红了眼的赌徒,一次次冲击篮筐。但一班的联防阵型在毛逸煜声嘶力竭的指挥下,爆发出惊人的韧性。陈美像一头发狂的雄狮,在篮下左扑右挡,用身体堵枪眼,怒吼着一次次将对手的投篮拒之筐外,手臂上的血痕在汗水的浸润下显得格外刺眼。林锋也放下了所有矜持,拼命地奔跑、补位、干扰。张伟咬着牙顶防王强,一次次被撞开,又一次次顽强地贴上去。每个人都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每一次成功的防守都伴随着嘶哑的呐喊和身体碰撞的闷响。汗水模糊了视线,肌肉酸痛得仿佛要撕裂,肺部像破旧的风箱般剧烈抽动,但没有人放弃!
当裁判终场哨声终于尖锐地划破长空时,记分牌上的数字定格在:31:30。
高一(1)班,赢了!
短暂的死寂后,是火山爆发般的狂喜!我们班的男生像疯了一样冲进场内,狂吼着,互相拥抱、捶打!陈美仰天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长啸,然后像座山一样轰然倒地,躺在煤渣地上,胸膛剧烈起伏,咧着嘴傻笑。林锋被兴奋的队友们抛了起来,他在空中挥舞着手臂,脸上终于露出了畅快淋漓的笑容。张伟激动得眼泪都出来了。毛逸煜站在场边,看着记分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直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下来,嘴角露出了一个如释重负的、极其罕见的、带着点腼腆的笑容。
“一班牛逼!!”卷毛的破锣嗓子依旧是最响亮的,他抱起一箱可乐,像撒喜糖一样往人群里扔,“喝!管够!大排档!走起!”
冰凉的液体带着胜利的甘甜涌入口腔,冲刷着喉咙的灼痛。我站在人群中,感受着四面八方涌来的狂喜和力量,汗水、煤灰、可乐的甜腻混合在一起,这是属于胜利的味道。我下意识地摸向裤兜,那张带着薄荷香的纸巾还在。目光穿过狂欢的人群,落在苏晓身上。她正和几个女生开心地说着什么,似乎感应到我的目光,她转过头来,对着我,露出了一个比刚才更加明媚、更加清晰的笑容,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一刻,所有的疲惫、所有的压力都烟消云散。篮球砸筐的巨响、终场哨的尖锐、队友们的狂吼…所有的声音都仿佛远去,只剩下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地、欢快地跳动,和她那抹照亮了整个喧嚣世界的笑容。
夕阳沉入远处墨绿色的山峦,将最后一片辉煌的金红泼洒在喧嚣未尽的篮球场上。汗水、煤灰、冰镇可乐的甜腻气息,还有少年们毫无顾忌的呐喊与欢笑,混合成一股浓烈到化不开的青春荷尔蒙,在燥热的晚风中蒸腾翻滚。
“一班!牛逼!!”卷毛的破锣嗓子依旧是最嘹亮的战歌,他跳到场地中央,踩着一个空可乐箱,振臂高呼,栗棕色的卷发在晚风中激动地颤抖。那箱刚被哄抢一空的矿泉水瓶和可乐罐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在夕阳下反射着凌乱的光。
陈美被几个男生七手八脚地从煤渣地上拽起来,他那件原本深蓝色的篮球背心此刻几乎被汗水、煤灰和几道刺目的血痕染成了迷彩色。他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笑容傻气又酣畅,蒲扇般的大手用力拍打着每一个靠近他的人的后背,砰砰作响,引得一片夸张的哀嚎和笑骂。他走到垂头丧气的王强面前,居高临下地伸出那只沾满煤灰和汗渍的大手,瓮声瓮气地说:“喂!服不服?”语气里没了之前的火药味,反倒带着点胜利者的坦荡。
王强脸色铁青,抬眼瞪着陈美,腮帮子咬得紧紧的。他身后的二班队员也一片沉寂。僵持了几秒,王强终究还是黑着脸,极其不情愿地抬手,在陈美的手掌上敷衍地碰了一下,鼻子里重重哼了一声,转身带着人悻悻地走了。
“赢了就跑十圈!喊口号!别耍赖!”卷毛冲着他们的背影得意地大喊。
“行了卷毛,差不多得了。”林锋走过来,脸上带着运动后的红晕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但眼神明亮。他捋了捋汗湿的额发,试图恢复一点潇洒,可惜被汗水打绺的头发并不太配合。“跑圈就免了。”他嘴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
“免?凭什么免?”卷毛眼睛一瞪,“愿赌服输!不过嘛…”他话锋一转,笑嘻嘻地,“看在海鲜大排档的份上,口号可以小声点喊!走走走!收拾东西!目标——高山大排档一条街!卷公子买单!不醉不归!”
“卷毛万岁!”
“海鲜!我的爱!”
人群再次爆发出欢呼,迅速从胜利的兴奋转向了饕餮的期待。大家七手八脚地收拾着地上的空瓶和杂物。
我弯腰捡起一个滚到脚边的空可乐瓶,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女生堆那边。苏晓正和几个女生说笑着,似乎准备离开。晚风拂动她的马尾辫,侧脸的线条在夕照下柔和美好。裤兜里那张纸巾的存在感无比清晰。
“喂,阿哲!发什么呆!走啊!”卷毛走过来,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带着一身汗味和可乐味,“今晚敞开了吃!庆祝我们一班首战告捷!小毛呢?小毛!军师!今晚你坐主位!”
毛逸煜正小心翼翼地把他那个立下大功的笔记本收进书包,闻言连忙摆手,镜片后的眼睛带着笑意和一丝赧然:“别别别,都是大家一起拼的…”话没说完,就被兴奋的陈美一把架了起来:“走!小毛!今天你是功臣!必须多吃点!”
喧嚣的人群簇拥着,像一股欢腾的溪流,涌向校门口。夕阳的余晖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在煤渣跑道上交织、重叠。汗水依旧黏腻,肌肉酸痛得叫嚣,但胸腔里鼓荡着的,是滚烫的、几乎要喷薄而出的喜悦和归属感。这简陋的球场,这呛人的煤灰,这冰凉的甜水,这并肩流下的汗,这拼尽全力赢下的一场球…它们混合在一起,在2000年高山镇的秋天傍晚,酿成了第一杯浓烈呛喉却又回味无穷的青春烈酒。
就在我们即将走出操场时,一个身影挡在了前面。是倪必勤。他抱着胳膊,站在那棵歪脖子棕榈树下,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那蓬卷发在晚风中微微晃动。
喧闹声像被掐住了脖子,瞬间低了下去。大家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兴奋劲儿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卷毛搂着我脖子的手也讪讪地松开了。陈美把架着的毛逸煜放了下来。所有人都有些心虚地看着老倪。打架风波刚过,又是比赛场上火药味十足,还赢了球要去校外大吃大喝…怎么看都像是要撞到枪口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