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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朱瑾为证

共 130 章

闽南盛夏,湿热的海风裹挟着茶香弥漫在城南区。法院外墙的三角梅(朱瑾)开得烈烈如火,映照着骑楼老街的市井烟火与庄严国徽。年轻的许笃行站在街角,紧握“正诚律师事务所”的录用通知书,心中百感交集。作为法学院优等生,他曾以模拟法庭最佳辩手之姿憧憬精英律师生涯,手握一线名所的丰厚Offer。然而,在无数深夜的审思后,他最终婉拒繁华,踏上归乡列车。他坚信,法律的根脉不仅深植于摩天楼的玻璃幕墙,更需扎根故乡的烟火人间。基层的褶皱处,才最需要法律那熨帖而坚韧的力量。此刻,他站在梦想的起点,头顶朱瑾如焰。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将见证他以法律之名,守护故土公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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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标杆性判决

区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刑事审判庭内,国徽高悬,气氛庄严肃穆,甚至比审理“芯未来”案时更加凝重。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同行以及众多关注此案的市民,无不屏息凝神,等待着这场关乎“软暴力”如何被法律定性的判决。

被告席上,以裘霸为首的十余名“宏泰置业”团伙成员一字排开,往日的气焰荡然无存,面色灰败。公诉人席上,检察官阵容强大,面前堆叠着厚厚的卷宗。而在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席上,许笃行正襟危坐,神情专注而坚定。他的身旁,坐着虽然仍显憔悴但眼神中已燃起希望的李先生。

法庭交锋:定义“软暴力”

庭审的焦点,从一开始就集中在如何法律定性“软暴力”行为上。

公诉人首先宣读了长篇起诉书,指控裘霸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套路贷”)、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在论述寻衅滋事罪时,公诉人重点指出:

“被告人裘霸等人为索要非法债务,有组织地采用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阻纠缠、泼洒污物、喷漆涂字、贴报喷字、恶意举报、网络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长期、不间断的滋扰、恐吓和纠缠,足以使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恐惧、恐慌,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情节恶劣,完全符合‘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团则极力试图将案件拉回“民事纠纷”的范畴:

“公诉人指控的所谓‘软暴力’行为,单次来看,均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也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严重程度,更不符合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或‘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传统构成要件。我的当事人所进行的,是在借贷关系背景下,催讨债务的行为,方式或许欠妥,但主观上是为了实现债权,并非无事生非、寻求刺激,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将其上升为刑事犯罪,是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违背,混淆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许笃行的陈词:为无声的痛苦正名

轮到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发言时,许笃行沉稳起身。他没有急于反驳,而是向法庭申请播放了一段经过剪辑的、来自多位受害者的录音录像合集。

法庭的音响里,传出了深夜连绵不断的恐怖电话铃声、不堪入耳的辱骂诅咒、受害者崩溃的哭泣和哀求;屏幕上,闪现着被泼红漆的大门、跟踪车辆的记录、贴在单位公告栏的“老赖”传单……影像和声音的结合,直观地再现了那种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精神压迫。

播放完毕,法庭内一片寂静,许多旁听者面露不忍。

许笃行环视合议庭,声音沉静而有力:

“审判长、合议庭,刚才大家听到、看到的,就是本案被害人长期以来的日常生活。辩护人称其为‘方式欠妥’的‘民事纠纷’。试问,什么样的民事纠纷,会让一个正常人患上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什么样的债务催收,需要让人时刻生活在恐惧之中,甚至不得不辞去工作、举家搬迁?”

他随即出示了核心证据:“这是由省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鉴定被害人李先生因长期遭受非法滋扰,患有严重焦虑症、抑郁症,并伴有自杀倾向,其病情与骚扰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是客观的、科学的医学证据,它证明了这种‘软暴力’所造成的伤害,丝毫不亚于一次肉体殴打,甚至更为持久和摧残!”

他接着论述:“辩护人试图将每个行为孤立化、轻微化,但法律评价应坚持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单次泼漆,或许是治安案件;但系统性、组织化、长时间、多维度的滋扰、恐吓、纠缠,叠加形成的心理强制效应,其社会危害性已经发生了质变!它侵犯的不仅是财产权,更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安宁、生活安宁,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本案的意义,绝非个案得失。它关乎法律能否精准回应犯罪形态的新变化,能否有效保护公民免受这种‘看不见的暴力’的侵害。恳请法庭明察,对‘软暴力’行为作出符合立法本意和时代要求的认定,坚决遏制此风,还人民群众以安宁!”

标杆性判决:法律的明确回应

合议庭经过长时间的休庭评议后,审判长庄严宣读了判决书。

法院全面采纳了公诉机关和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软暴力”的认定进行了里程碑式的阐述:

“本院认为,‘软暴力’作为黑恶势力犯罪中常见的行为手段,虽不造成直接的身体伤害,但通过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足以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精神压制,使其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影响其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甚至危及生命健康。其危害后果,与传统的暴力手段并无二致,甚至更具隐蔽性和破坏性。”

“认定‘软暴力’是否构成犯罪,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综合考察:

一、实施手段:是否具有持续性、经常性、多样性特征;

二、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

三、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组织化程度;

四、是否公之于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本案中,被告人裘霸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上述‘软暴力’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多样、后果严重,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法院判决:

被告人裘霸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

“宏泰置业”被判处巨额罚金,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深远的影响

法槌落下,声音清脆而悠长,为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画上了句号。

庭内一片寂静,随即响起低低的议论声和如释重负的叹息。李先生紧紧握住妻子的手,眼泪无声滑落,那是解脱的泪水。

许笃行静静地整理着案卷,脸上没有过多的喜悦,只有一种深沉的平静。他知道,这场胜利不仅仅属于他的当事人,更属于所有遭受类似侵害而沉默的人们。这份判决,如同一盏明灯,为未来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强大的法律武器。

这份判决书,很快被上级法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成为本地区乃至全国司法机关认定和打击“软暴力”犯罪的标杆性判例。它标志着法律之网对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形态的覆盖更加严密和精准。

许笃行走出法庭,阳光有些刺眼。他感受到肩上责任的重量,也感受到法治前进的力量。他告别了简单的偶像崇拜,经历了理想的幻灭与重建,最终在一次次与罪恶的交锋中,将自己的职业信念锤炼得更加坚韧和纯粹。

他的脚下,是一条仍在不断延伸的、守护公平正义的漫漫长路。而他,已准备好继续走下去。

章节目录 130

第 1–30 章
第 31–60 章
第 61–90 章
第 91–120 章
第 121–130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