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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校花写进暗恋日记里

共 49 章

正在阅读 · 第33章 情书

第33章 情书

郑明:

我喜欢你!

我写了很多很多封给你的表白信。

大概十几封吧,加起来有快一万字了。我从上个月就开始写了,我想在我过生日那天给你。

但是,那天,我不好意思给你。

然后,我把我的情书改啊改,最后,我想第一句话,就告诉你:

我喜欢你!

我,程莹莹,喜欢你!

程莹莹喜欢郑明!

你别看我在信里表现得特别勇敢,其实,我很胆小的。我想到今天要把情书给你,现在都没睡着。

现在凌晨4点47分了。

快天亮了。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29版情书了。我觉得你也有点喜欢我,但我又害怕你不喜欢我。

我想把情书写得好一点。

也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好。

如果说,这是一篇作文的话,这是我最想得满分的作文了。

我其实是一个有点自卑的女生。

我挺平凡的。

听说男孩子都喜欢长得好看的姑娘。可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生。喜欢上你以后,我每天都对着镜子照很久。

我的额头长了一个特别丑的青春痘。

之前是鼻子上。

我拿粉底盖住了,所以,大家都看不到。我的五官只能算清秀吧,皮肤白,是因为我每天都涂防晒霜。

身材也不是很丰满,听说男生都喜欢丰满的女生。

我还会发育的!

唉……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了。

我听别人说你喜欢向晚,我不如向晚漂亮,我怎么也不如她漂亮……我好害怕你喜欢的人是向晚。

我的眼睛没有她漂亮,我也是双眼皮的女生。

但是,她的眼睛像明星一样好看。

有时候,我会想去整容。整容了的话,我也可以是大美女了。不是因为你啊,是因为,我也爱漂亮。

好吧,也有你的缘故。

我希望大家觉得你的女朋友是大美女!

我的成绩也不是很好,和你比起来,差很远了。希望你不要嫌弃我脑子有点笨。

我有努力的!

真的!

喜欢上你后,每天我都很用心地学数学了。可是,我还是考不及格。我初中数学就很差了……我挺崇拜你的,我感觉你是我见过最最聪明的男生了!

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但是和你的距离,好像越来越远了。

但是,我是舞蹈特长生,我从5岁开始就练芭蕾了。

考大学,我的文化课成绩不用考很高,我可以考上大学的。以后,我想和你去同一个城市读大学。

我会努力的!

高中三年,你愿意和我一起努力吗?

我知道你特别有上进心,我不会成天缠着你的,我们一起学习!

还有,就是我想和你牵手。

我看有一种特别大胆的表白方式,就是女生突然牵起男生的手,我也想过的。我想了好久,可还是不敢。

如果你答应我的话,你可以过来,拉着我的手吗?

我是程莹莹,喜欢你的程莹莹。

你喜欢程莹莹吗?

这个问题,郑明无法给她想要的答案。

他只能缓缓将信纸按照原来的折痕,一丝不苟地重新叠好。

铃声响起,班主任杨洪抱着数学试卷走了进来,郑明看向程莹莹的方向。她坐在座位上,紧张到背脊僵直,她在期待,期待郑明过来拉她的手。

这是她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了。

那样的场景,多么梦幻,比偶像剧男女主接吻还要浪漫。

程莹莹的笨拙和真诚,像一根柔软的刺,轻轻扎了郑明一下。

让他觉得愧疚。

班主任杨洪的声音响起:

“物理老师去开会了,这节课我先上,评讲试卷。”

“这次测验,全班第一还是郑明,满分150。”

听到郑明考了满分,程莹莹情不自禁地绽开笑颜,像盛夏骄阳下的白色茉莉花。

向晚用手肘轻轻撞了一下郑明,得意地说:“我就说你能考满分。”

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娇声说:“我和他们打赌,说你这次数学还能考满分,我赢了!”

“嗯。”郑明心不在焉地回答。

“我赌了一个月的值日。我一个月都不用做值日了!”

“嗯。”

“我能赢,也有你的功劳。所以,本小姐决定,帮你做半个月的值日。怎么样?够义气吧。”

“谢谢。不用了,我自己做。”

“如果你怕老师的话,我陪你做值日,我帮你。这样,你可以少做一点了,老师也不会说什么。我真义气。我和你说,也就是你了。其他人,我都不理的。”

“你是我在这个班,最熟的人,最好的朋友。”

向晚一边说,一边小心地观察他的反应,他没什么反应,她的语速就越来越快。

她像一只小狗,卖力地摇尾巴,想要他的注意力回到她身上。

想要他的喜欢。

她学着程莹莹的样子,夹着声音,道:“郑明,你真厉害。我感觉你特别厉害,就感觉什么都会……”

“我知道了,谢谢。你安静一点。”郑明不耐地打断她。

他现在没有精力哄向晚,他满脑子都在想怎么拒绝程莹莹。

向晚愣住了,垂下眼眸,小声说:“对不起,我知道了。”

她坐得笔直,就坐在郑明旁边,她特别想显露出伤心的样子,让他知道。可她怕郑明讨厌,她不敢。

她其实不喜欢郑明考满分。

她讨厌郑明优秀,她很害怕他优秀。

她希望郑明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男生,最好什么能力都没有,最好只有她一个人能发现郑明的好。

这样,就没有人和她抢了。

她知道这样想不好,这样不对,可她就是这样想了。她很害怕……爸爸就是因为赚了大钱,才会有很多小三和妈妈抢。

如果爸爸一直是一个平凡的男人。

那就没有人和妈妈抢,那她们一家人就能在一起了。

人为什么要变好?

做蚂蚁也可以。

只要可以在一起,做蚂蚁,她也愿意。她只想和喜欢的人,待在一起,做蚂蚁,看太阳从天上落下来。

一天又一天过去,这样就好了。

她又觉得郑明变优秀挺好的,因为这样,他开心,他比原来开心很多。

只要他开心,她就愿意。

一节课,向晚坐在郑明的身边,一言不发。

一下课,郑明就当着向晚的面,朝程莹莹走去。

向晚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低下头,把郑明送给她的《盗墓笔记》拿出来。

书已经被她翻旧了。

她又一次翻开书,尽管,她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她知道,他送她《盗墓笔记》,就是希望她开心,做一个阳光开朗的女生。

她的眼里漾起泪光,嘴角却勾出一抹微笑。

就像一朵玻璃做的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