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天边有楼兰
自从我写书以来,除了和默默有联系以外,几乎和任何人都断了联系。
我妈妈偶尔会来给我送点吃的,然后看着我哭。我受不了她哭哭啼啼的样子,每次都会催促她快点走。
默默刚开始经常来我家做客,每次她来,都会把我这个黑暗的房间里面的灯全部打开,给我打扫满地的烟头。
她不来的时候,我几乎是和去年冬天一样的状态。只不过那时候是单纯的蹲在家里某一个角落,现在我是坐着的,我要给默默把我和他们之间的故事写下来。
默默说,她很好奇图图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我笑着跟她说:“图图当年就是你这么大,剩下的……就都一样了。”
默默后来病情加重,很少来我家。我就在更新完最新的一个章节之后去看她,好几次我都可以看到一个男人,带着口罩,身材高大,从她的病房跑出来。我问默默,他是谁,默默睁着和图图一样大的眼睛说,那是她的男朋友。
于是我也没有多问,而是和她随便聊一聊,然后回家。
默默身体好的时候还是会来,打开我家里所有的灯,然后清扫烟头。仿佛已经养成了习惯。
我突然想起蓓蓓在小A住院的时候,小A每当身体好一点都会给蓓蓓打扫。
默默轻盈的声音飘荡在这个平时一片死寂的房子里,她可以巴拉巴拉的跟我讲很多。有一半是关于小说的,另一半是给我讲笑话,对着我呵呵傻乐。
我实在不明白我这样一个胡子拉碴,很少注意卫生的宅男,是什么力量让她如此顾及到我。
后来我们在楼下公园坐了坐,我听见一阵草丛的沙沙声,然后一个黑影跑出我的视线。我无暇顾及他是什么人,继续坐着和她聊天,但她一点都不害怕,倒是很怕我有什么情绪。
说话间三个月过去了,我无数次看到那个黑影,默默跟我坦白说,他的男朋友不想见我。问及原因,她说,应该是他性格比较内向吧。
当我的书全部写完之后,已经入秋了。我在网络上对着满屏的编辑,百无聊赖的一个一个的投出去。这样的书如果可以签约挣钱,我是想都不敢想的。所以我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不希望我和他们的故事就这样沉寂下去,就像我的现状一样。故事里的那些人或是因为长大,或是因为意外,永远沉寂在我的青春岁月里。
投出去以后,我去医院看了默默。
一个月之前,我签了骨髓捐献的协议。后来默默跟我说,有人的骨髓与她匹配并且答应捐献给她。但我看她的样子并不是很开心,我说:
“你可以代替别人好好活下去,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默默没有说什么,而是话变的很少。
我回到家,看到很多回件,第一个编辑的名字我很熟悉,叫“储君。”
她在微信上跟我说,你是南忧吗?
经过和她的沟通,我才知道世界原来那样的小。
她说她是李袭,现在的工作是编辑。我们对着屏幕寒暄过后,她说,她离婚了。她想等胡志出来。
我编辑了一行字之后,就没有回复她了。
我说:“胡志是死刑,应该早判了吧?可惜你不是他的家属。”
我说这些话是有依据的,不过由于太过残酷我没有写进书里。
鑫鑫一直都参与着胡志案件的始末,他给胡志请了律师,帮他打官司。当“死刑判决书”下来的时候,鑫鑫没有告诉我,而是去找到了胡志的家人。当时,他赶到胡志家那个大房子,有点不敢相信,因为鑫鑫的房子都没有胡志给他妈妈买的豪华。
鑫鑫敲门,然后走进客厅,他闻见袅袅的香火。胡志的妈妈在一个矮柜子上供了一尊佛像。
“胡志是死刑。几天以后我接你去领遗体。”
鑫鑫冷冷的说罢,走到门口又觉得不妥,返回去说:“他不会很痛苦的。”
全程他妈妈就呆立在客厅。
鑫鑫没有选择把这件事告诉李袭,因为那个时候李袭正和他丈夫满世界的旅游。
后来李袭给我发了好多消息,我都懒得去看。
默默手术的前一周,我去医院找她,她不在病房。
我给她打电话,她说,她的男朋友想见见我。
“默默的男朋友”,我念叨着,这个困扰了我一年的男人,这个一直都不敢见我的男人,这个始终与我保持距离的男人究竟是谁?
默默的声音有些颤抖,她说:
“南忧,你们两个一定好好说。”
约见的地点是一座废弃的公园,我去之前洗了洗脸,但没有刮胡子。我挑了一件蓓蓓曾经给我买的衣服,是四年前的衣服了,我也不知道过不过时。
我觉得这件事不简单,但我也不紧张,甚至毫无波澜。
我看到那片公园的时候,才想起曾经我和蓓蓓在这座公园待过很久。想不到现在已经荒废的就像一摊烂衣服了。钢筋,水泥,垃圾,还有苍蝇围绕着的长椅。
然后我看到了默默,在默默的身旁,站着白松!
“小说写完了?南忧!”
我看到白松拉着默默的手,说:
“你不会真的以为我送给你一个女朋友吧?”
我皱着眉头,看向默默。默默的手紧紧拉着白松。
从默默的举动来看,她不像是真的被挟持。于是我问:
“默默,是这样吗?”
默默流着泪点了点头。
我说:“为什么瞒我这么久?为什么要喜欢上一个这样的人?”
“住嘴!”白松冲我吼了一声,然后说:“你是正义的,我白松是邪恶的。可你所谓的正义之士,做过的错事,比我少吗?五年了,我可以因为你救了我妈一命,跟你一忏悔就是五年。而你,却仅仅因为你自己的失误伤害了图图就把所有的错归咎于我这个邪恶的人身上,纠缠不清,因为你,整整五年的时间,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南忧,你真的以为默默是来帮你的,实话告诉你,因为有她我才知道你的一切动态。你知道你的情绪状态为什么会越来越差吗?这一年里,默默给你倒的每一杯水,都有治疗精神疾病的药。抑郁症的人吃了会更好,但它对健康的人来说,是具有毁灭性意义的。你已经打不过我了,我最差也要和你一起死。”
我看向默默,默默说:
“是这样的,确实是这样的,但是我在你们中间努力过。我希望你们可以…”
我走到白松面前,从地上拿起一根钢筋,我对白松说:
“来,拿它插进我的脖子里。或者你应该准备了刀吧,那个更快。”
白松一愣,他看了一眼默默。默默同样很意外。
默默劝白松道:
“他的意思就是原谅你了,白松,他原谅你了。”
我说:“今天你不杀死我,我就会送你进去。五年了,该了了。”
我的眼睛很呆滞,也许真的受药物影响。
白松一下坐在了地上,他神色忧伤的说:
“南忧,合又不合,杀又不杀。你到底要我怎样,我不想伤害你,但是,哈哈哈哈哈。”
白松笑着,一下站起身来,掐住默默的脖子。
那一刻我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胳膊捆住白松的脖子,然后把他放倒。放倒之后他的身体没有奔向我,而是一抽一抽的,我们把他翻过来,发现他的脖子已经被钢筋插了进去。鲜血很快染红了地面,并且源源不断的往外流。
白松临死之前,把他的手机从口袋里扒拉到地面上。
默默哭的很伤心,她接受不了白松的死,跪在地上不断哀嚎。她说:“白松,你别死,你别死,你不是答应我取得南忧的原谅就娶我吗?你不是答应我不死了吗?我不要你的骨髓,我要你的人。”哭不动了之后,她站起来,盯着我走到我面前,一巴掌甩在我的脸上。
“白松今天没想杀你,给我捐献骨髓的人就是他。他想自杀,或者给你一个复仇的机会,让你放下仇恨。同时自杀以后他的骨髓才能给我用,可你也太狠了,你亲手……”
默默给了我一个极度失望的眼神,这是我第一次从她那张脸上看到这样的眼神。
我喃喃地说:“我也签署了协议,我以为你说的那个捐骨髓的人是我。”
我随手拿起白松扒拉在地上的手机,看到屏幕壁纸,我瞬间又紧张起来。壁纸上是一行字:
“快送我和默默去医院,快!别让我白死!”
我赶紧给鑫鑫打电话,我的手也开始颤抖,鑫鑫拉着白松还有温度的尸体,以及被悲伤掩盖了的默默。默默摸着白松的手,不停念叨着:
“他没死,他没死,对不对,南忧?”
我看着她那双大大的眼睛,说:
“默默,你相信他不是我杀的吗?他倒地的位置,钢筋应该在他肚子周围。”
默默红着烟圈,把白松的手机拿出来。解锁之后,看到屏幕上有几行字。
“是不是怕我诬陷你是杀人凶手了?为了代表请和的诚意,我替你澄清,我早就计划好用那根钢筋来帮你完成复仇了。你一定在想这样的澄清不够官方对吧?你小子,我全都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了默默,警察要是找你麻烦,那些东西管用。”
回想起几分钟前白松死在我脚底下的情景,很多年来,为了因他死去的那些人,我做梦都想着这一场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没有想象中的胜利感,我更觉得自己像个彻彻底底失败了的人。
看着他的手机,是很多年前的旧款,上面磕磕碰碰,有很多的伤痕,还有泥土。不知道为什么,我为我这么久以来的仇人掉了眼泪,我甚至比默默哭的还伤心。
默默说:“南忧,他安排我在你身边,也是为了帮你。他看到你的症状很像抑郁症,所以他才让我给你下治抑郁的药。”
我摸了摸她的头,说:
“爱一个人没有错,但你爱错了人。一会下去,如果骨髓可以用,要好好的,热爱生活。”
白松的尸体被推进去不久,默默也进了手术室。
后来很久以后,默默像个正常人一样,活蹦乱跳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有一天她来敲我家的门,我看到她背着书包,眨巴着大大的眼睛,冲着我笑。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要去上学了,以后可能不会来看我了。
说罢,她准备走,但刚抬起脚就又停了下来。她说:“你的故事很打动人,我很喜欢。刮刮胡子,不要再需要我提醒才知道收拾自己了,男孩子还是干干净净的好看。”
她上的大学是我们曾经上的那一所学校,她也喜欢穿花花绿绿的衣服。
只不过她的室友都说,她总是一个人发呆,好像在思念什么,可能是思念一个人。
只是后来默默就真的再也没来看过我了,或许是她认为白松的死和我有关系,总之,我是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我开始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迹,穿干净的衣服,不用在默默的提醒下才知道刮胡子,理发,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就像十九岁那一年一样。
我等了三个月,又等了半年,我没有像医生所说的死去。或许就像鑫鑫说的一样,这颗瘤子也有可能不再长大。我偶尔会晕过去一小会,但这些都习以为常了。
我不希望这颗瘤子长大,我总觉得,我还能再见一见蓓蓓。如果我死了,我就见不到她了。
很多年后我听说林旭和李袭复婚了,他们之间兜兜转转最后又回到了一起。我不知道当初李袭介意林旭的点到现在是否还是介意,也不知道是否应该祝福。但我还是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婚礼上,我喝了很多酒。看着他们俩,我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我一个已故的朋友:胡志。我喝的醉醺醺的,一个人走到家,睡了过去。
鑫鑫的儿子和林旭的女儿上了同一所中学,我经常在他们的学校门口等他们。每次我都能看到他们俩是拉着手出来的,但看到我又一下撒开。就像是我像他们那么大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蓓蓓也像林旭的女儿一样,穿着校服,梳着马尾辫。见到他们,我给他们一人买一根冰激凌,并嘱咐他们说:“千万不要告诉你们的爸爸。”
鑫鑫和林旭玩的很好,我经常能看到他们俩和一群我不认识的人在路边喝酒。他们喝的很有激情,比曾经我和鑫鑫,胡志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还要激情。我看到之后,都会装作没看到,就像不认识他们一样,随意的拍拍裤腿离开。
后来听说鑫鑫去外地发展了,很多年后,林旭也去外地发展了,是和鑫鑫不同的方向。这些消息都不是他们亲口告诉我的,而是耿直对我说的。
我妈妈给我介绍了很多相亲对象。不是我看不上她们,就是她们看不上我。我家的保险柜里放了两万块钱,已经发软,发皱甚至有些臭了,我妈妈说,存到银行里吧。我摇了摇头,摇头的时候,我的脸上带着笑意。
鑫鑫最后一次联系我,是要我参加他儿子的升学礼。我去了,看到他儿子在台上发言,满脸青春洋溢,我就好像看到了曾经的我和胡志的样子。我热泪盈眶的鼓着掌,鑫鑫专门走到我跟前说:“我儿子真有出息。”而我注意到角落里有一个女孩,是林旭的女儿,她的眼睛在鑫鑫儿子的身上就没有离开过。
我和那些人越来越说不到一起了,他们都变得去努力去适应这个社会,而我却没有变。我怕我变化太大,万一蓓蓓有一天遇到我,认不出我来了。所以我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我坐在角落里,看着鑫鑫和林旭聊的火热,而三十多岁的我拿着一个黑色的录音笔,按来按去。
离鑫鑫儿子的升学宴不到半年,突然有一天,我往天边,蓓蓓的方向望了望。不知是不是幻觉,我看到一座古城,那种和谐的美让我心生向往。但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我有些失落。失落过后我想寺院里看看蓓蓓,看看她有没有鑫鑫他们一样变的无所不能,是否还跟我一样站在原地,看我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丝丝对过去的留念。开门的是她,我一眼就认出她来。我很平静的看着她,她也很平静的看着我,我们对视了一眼,蓓蓓的眼神里没有过去。但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好突然之间也不那么怀念了。
然后,我找到了方丈。
我进不了蓓蓓的心,但我和她一样进了空门。
鑫鑫他们敲过好几次寺院的门,说了很多想见我的话。我都没有见,我似乎是理解了蓓蓓出家之后不想见我的原因。
我收到很多鑫鑫的信,鑫鑫在信里说,他和耿直过年的时候,在曾经那个房顶,往我们这个方向看,他说,他似乎看到了我们。
鑫鑫又来信说:
“蓓蓓走了,然后你也走了,你们俩都走了,我们活的都没有主心骨了。我和耿直虽然已经不在这个城市了,但经常朝着你们的方向去看。”
鑫鑫最后一封信说:
“南忧,不管我在哪个城市,只要朝着你和蓓蓓的方向去看,我都能看到一大片楼兰古城,它们很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