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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一个人与一群人的故事

共 36 章

一部小说,写的不光是故事,其实还有别的东西。那就是“人”与“人性”,能通过不同的“人”与“人性”让人做出思考,回眸,不管他的文章有多少毛病,都不乏为一部优秀的小说。很多人认为只有在青春年少的时候才适合看青春小说,但我认为,青春小说一定是让每个年龄的人都会做出思考的,这就是它存在的意义。

正在阅读 · 第24章胡志的幸福

第24章胡志的幸福

在长达二十多个小时通往S市的火车上,我的心里一直都在惦记蓓蓓。即便她成为我心目中“背叛者”一样的存在。我也想当然的把她那些日子总是往赵姨房间跑与她把我们的工资全部交给赵姨就是为了不报仇联系到一起。

我想,还是告诉一下她的好。

我打电话给蓓蓓,我不知道怎样说,就简单的“喂”了一声。而电话那头蓓蓓的反应却把我吓了一跳。从声音来听,她有点声嘶力竭,还有点疲惫。她说:“你回来吧,好不好?你到底在哪里?我和赵姨一直在找你。”

我说:“蓓蓓,对不起,我应该提前和你说的。我已经离开B市了。”

蓓蓓似乎受了某种刺激:“我以为你就是跟我闹闹脾气,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我想不到一种合适的词来安慰蓓蓓,我说:“我想去看看胡志,等我看完胡志,我就回来了。你这几天什么都不要做,在赵姨那里帮忙。听见没?”

其实和蓓蓓在B市相处了大半年,一瞬间的分开也令我感到不适,但我想,我也许只是想和胡志坐在一起缕一缕这半年发生的事,然后彼此抽一根烟,一起怀念曾经的生活。

窗外翠绿色的景象以一种很快的速度向后移动,然后换成新的差不多的景象。

在这种景象的交错中,我在出站口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胡志,而另一个是我想破了脑袋也想象不到的人:林旭。

我突然想起两个月前,胡志说他见到了林旭。而这两个月里,他和林旭不但和解还成为了好朋友?

我伪装好我的心情,就像看到的不是曾经的敌人,而是一直以来关系都很好的两个人。

“嗨,胡志。”

我先跟胡志打招呼,胡志憔悴了很多,和之前的意气风发相比,他留起了和之前完全不同的长发。这种长发让他看起来很憔悴。

胡志一把抱起了我,我的脚落地之后,笑着推了他一下说:“大老爷们搞娘们这一出,不怕人笑话。”

胡志跟我介绍林旭的时候,我眯着眼,冷冷地说:“你好。”

林旭推了推眼镜框,说:“走吧,去家里喝两盅。”

胡志像是在跟一个比我还要熟络的朋友,对林旭说:“你不知道,林旭,这小子我们两个人加起来也喝不过他。”

“是吗?那我们就加起来跟他喝。”

“哈哈就哈。”

我的步子止不住的放慢,我看着他们两个人的背影,看着他们彼此说着我插不进嘴的话和玩笑,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个外人。我又想,在这种情况下我本来就是外人。

我们走到一群拥挤的居民楼,大概都是二层楼左右的样子。一根又一根的晾衣杆上挂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在风的作用下一晃一晃的。楼上楼下都是老人,或者女人,他们操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彼此叽叽喳喳,像是在吵架一样。但他们脸上却又挂着朴实的笑容。

我们走到居民楼的尽头,胡志站住身,朝着二楼指了指:“就是这儿了。”

我抬头望去,看到的是一个瘦削的中年妇女蹲在地上洗衣服的样子。她腰部的肉因为蹲着的姿势露出一些来,和刚才我见到的那些妇女们没什么区别。

胡志说:“南忧来了。”

胡志的声音不高,但仿佛给这个妇女吓一跳。

但妇女扭过头的样子却着着实实把我吓了一跳。她黢黑的皮肤,紧簇着眉头,用手拨了拨额前的几缕头发,鼻子上戴着眼镜,眼睛里闪着一种气势逼人的光。

我一口咬定,这就是李袭。我大喊:

“李袭教授!”

喊罢只听不远处几个妇女们嘻嘻哈哈说着“就她还教授”“我还说我教授呢你信么”“哎我说什么是教授啊”的议论。

“呵呵,现在就不要喊教授了。快进来吧,进来休息一下。”

走进房间,我只看到一张床,一个木制的柜子,一个桌子,和几个塑料椅子,还有一个满地跑的小孩子。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胡志和林旭随意的一人搬了一个椅子,我给李袭搬了一个椅子,然后我们四个人像要打麻将似的坐下了。

我说:“胡志,你是怎么找到李老师的?”

从胡志向我娓娓道来的叙述中,我知道了一个,我并不是很喜欢的真相。

他来S市之后白天就在各种商场,便利店,超市找李袭。而晚上他就找一处最热闹的地方弹吉他。他说,他自己会创作曲子了,根据他和李袭的事情创作的。他靠着原创的曲子吸引了一部分粉丝,靠这个吃饭。

他本以为他很快就可以把所有商铺找完,找完他就换一个城市。他说,他这一辈子可以活八十岁,照这样推理下去,临死之前一定可以见李袭一面。但没有想到直到两个月前,他甚至都还没有找完一个区。

后来他绝望了,他的心彻底死了。有一天他弹完曲子,对听歌的人说:

这首曲子我除了想唱给你们听,同时还有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的女孩子。可是,我找不到他了。他的名字叫李袭,你们可以帮我找找他吗?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的力量从一个人变成很多人。他们说,愿意帮他留意。于是胡志便有了时间专心研究别的曲子。

两个月前,胡志在弹奏的时候,看到一个很熟悉的人从他面前经过。

他丢下吉他,奔着那个人跑去。他一把拽住他,才知道这个人是林旭。

林旭和胡志找了一处烧烤摊,他们一边喝酒,一边聊着那些故事。

“当初李袭为了你和我把婚离了,你为什么要选择消失?”

胡志说,林旭说完这句话,看他的眼神就像要杀人一样。

“我不知道他离婚的事情,我的消失就是为了不拆散他的家庭。”

胡志说罢,接着说“我听说她离开A市的时候,给我发了好多消息。”

林旭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说:“这恐怕是个男人都会去留住她的吧?”

胡志说,林旭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我。他想当场把我叫过来,然后对着我的脸扇三百六十下。

他把我拔他电话卡的事告诉了林旭。

林旭罕见的抽出一根烟来,然后对胡志缓缓说道:

“她去哪了既没有告诉你,也没有告诉我。她只告诉了她的妈妈,我的丈母娘。所以早在开春的时候,我就找到她了,那个在家连家务都很少做的人在给别人洗碗,当时我是什么心情你知道吗。”

胡志一下站起来,浑身颤抖。他说,那是一种激动,期待,且紧张的感觉。

林旭喝了很多的酒,他说我见到她的时候我都不敢认。她以前很漂亮吧?可因为你,她好像老了十岁。

胡志走到林旭面前,抓起林旭的手,往自己的脸上打,他说:“你打我吧!你打我吧!我不是人!我真的不是人!你替你自己,替李袭,狠狠的揍我一顿。”

林旭使劲推开胡志,胡志一屁股坐在地上,呵呵呵的傻笑着。

林旭说,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你不是胡志。当时我也很生气,但我舍不得打她。我也不是什么道德有多高尚的人,更加不会来找你,让你去我以前的老婆身边。噢也是,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还没变心。

林旭接着说,我是和她死皮赖脸的住在一起,但依旧和离婚之前一样,一个星期的话超不过五句。说实话,我很希望你来,不然我不放心就这样走,离开她。我想对她来说,离开是最可怕的事了吧。

后来胡志在这个房间见到了李袭,四目相对。胡志说,那一刻他的心仿佛被加了某种药剂,突然之间就全部软化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子,静辄一袭长裙的女孩子,簇着眉头的女孩子,以一种并不漂亮的样子站在自己面前,他连跪下的心都有。

李袭的第一句话是:

“怎么不去理理发?刮刮胡子?”

李袭说罢,不由得捂住嘴巴,往屋内跑去。林旭推了推胡志,说:“去啊!快去!”

胡志飞奔着爬着楼梯,他的一条腿狠狠磕在铁楼梯的棱角上。

李袭跑出来,扶着胡志,簇着眉头,盯着他的腿,抹了药。然后说:

“当初,那些信息你都没有收到是吗?我一直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但我还是想和你确认。”

胡志点了点头,当他想解释原因的时候,李袭说:

“不用解释,我听了你半年的吉他,我听得出你心里的声音。”

原来在每一个胡志觉得无比孤独的夜晚,他都已经和想爱的人在一起了。

胡志说,这两个月以来,李袭又拿起了笛子,他们两个像刚认识的那个夜晚一样,“琴瑟和鸣”,在S市的街头,谱写着属于他们的篇章。

“一个可以拿的起抹布的人,她同样可以拿的起笛子,同时还拿的起教案。她得多不简单。”

这是听到这里我想的。

我们四个坐在凳子上,胡志拍了拍林旭的肩膀,说:“他很深明大义,他能把李袭让给我,就是我胡志的朋友。”

林旭呵呵笑着:“当然了,我们两的脾气秉性也比较相投。”

我们坐了一会之后,胡志从木质柜子里拿出一瓶好酒,李袭站起身去屋外的露天厨房炒菜。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的酒很香,越喝越香,越喝越想喝。

“胡,胡志,你他妈小气!”

胡志一拍桌:“我,我,我怎么小气了?”

我指着他的鼻子:

“我都说了,我要去操场上,和,和,春,夏,秋,冬弹棉花了,你还不借我吉他!小气!”

胡志摸着我的脸,和我头靠头:

“什么弹棉花,那叫,叫什么来着林旭?”

林旭眼镜都喝掉了,说:“弹脑瓜崩,对不对啊,嫂子?弟妹?前妻?这可怎么论啊?”

我们醉归醉,但那绝对是我喝过最痛快的一顿酒。

那场酒以后,胡志的心结了了,而我和蓓蓓的事情,却始终处于出发点。

李袭说:“南忧,我希望你不要带走胡志。”

李袭好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似的,连我想做什么都能提前猜到。

“胡志的曲子在S市小有名气,已经有娱乐公司向他发出邀请函了,他前途无量,但跟着你没前途。”

我望着李袭小麦色的皮肤,和坚毅的眼神,点了点头。

正说着,林旭跑了出来,拍着我的肩膀,笑呵呵的看着我,仿佛一夜之间我们成为了十年老友一般,不过我确实也有这种感觉。

“你想找白松对不对?你以为他现在真的像所谓的逃犯一般狼狈不已么?他还有之前的手下,他还有很多人脉帮忙,你和他斗,是斗不过的。”

林旭的话给了我很多有用的信息,我问道:

“那你知道他在哪个城市么?”

林旭说:“就在他老家附近的城市,我曾经帮白松办事和他一个手下关系比较好。他不在南方,在北方。”

我想,那我就更得回去了。蓓蓓所在的B市就在他老家附近。我匆匆忙忙的收拾行李,和胡志道别。林旭坚持要跟我一起去,我们二人同样都是怀着不一样的心情看着对我们挥手的胡志和李袭。

我大声说:“大艺术家,大教育家,你们俩要长长久久噢!”

林旭低声吐槽道:“肉麻哟”。

随后林旭说:“胡志,希望下次见到你们的时候,你能把李袭养漂亮一点。”

李袭簇着眉头指了指林旭,然后两个人就开始笑。笑着笑着,我们四个都哭了。

因为他们这段感情,参杂着的是我们四个人的事儿,无论是艰辛还是幸福,我们都有责任。

在车上,母亲又给我发了一条信息:“不就是报志愿的事吗?妈妈出钱让你去国外读书,你回来吧。”

我把手机一关,眼睛看向窗外。

明明只有短短几天的时间,我却莫名的很想蓓蓓。

我没有给蓓蓓提前打电话,而是准备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给他一个惊喜。

我和林旭偷偷走到我们家门口,我悄悄透过窗户往里看。我看到蓓蓓拿着很厚的一沓钱,在那里数着,数完包起来,压在一块松动的旧砖底下。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疤脸警官帮我们找回了这两万块钱。但她这样做是怕被偷吗?我总觉得不像。

我直接开起我的小电驴开往警局,我问疤脸警官:“警察叔叔,我们那两万追回来了?”

疤脸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说:

“四个多月前就都给你们了。”

我说:“给的我女朋友?”

疤脸警官不耐烦地说:“不然呢?我跟你说你别捣乱啊,我忙着呢。”

回家的路上,我低着脑袋,想着我和蓓蓓之间发生的一切。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最信任的人却总是瞒着我。

我和林旭又出去喝了点酒,没有着急回家。

写到这里,我停下笔来,去楼下坐了一会。我想:“以前的这个时候,都是蓓蓓坐在我身边。”想着,我瞄准了一个方向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