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安排瑞肯
“你和你的六个朋友?”托蒙德问。
刘易知道他说的是“七神教”,维斯特洛目前的主流教派。
“不,跟维斯特洛和厄索斯的任何宗教都没关系。”刘易摇摇头,将二十多个野人也放了出来,甚至将武器也还给了他们,还赠送了一批实验品豆面脆饼做干粮,然后才叮嘱道:“退回来的守夜人在北方的寨子里休整,你们最好绕过去直接跟曼斯汇合,告诉他我最晚七天后就去找他。另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军队正在从海路北上,你们攻击黑城堡的时候会被他袭击侧翼。”
“为什么告诉我们这些?”托蒙德又问。
“因为你们可以在墙上对抗异鬼。”刘易说完转身就走。
耶哥蕊特在后面喊道:“但乌鸦们不让我们过墙。”
“我们会找到办法的。”刘易给出了一个承诺。
确实总会有办法的,最糟糕的状况也就是让琉璃对异鬼进行火力覆盖而已。现在的情况就像在塔图因星球刘易觉得莫斯帕尔哥居民需要跟沙民并肩作战一样,他也觉得七国人需要跟野人并肩作战一次,所以不太想过早地直接搞掉夜王永久终结异鬼威胁。
返回黑城堡的时候,刘易居然得到了开门迎接的待遇,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特别白的络腮胡胖子。
“等等,你叫山姆对吧?”刘易叫住了白胖子。
“是我,你是谁?”山姆问。
刘易自顾问道:“你见过布兰·史塔克吗?”
山姆一阵慌乱,眼神飘忽,好像想要找个人帮忙。
“怎么,你答应了什么人不能说吗?”刘易想了想,又道:“好吧,那换个问题。你看到布兰的时候,瑞肯在他身边吗?”
“没有,北边太危险了,他们应该……呃。”山姆话说了一半,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漏嘴了,赶紧闭嘴。
“所以布兰去北方了,去找那个神神叨叨的三眼乌鸦。”刘易摇摇头,思索道:“瑞肯和他的野人女佣去哪了?他们不是要来黑城堡吗?迷路了?”
掐指一算,才发现他们正在去最后壁炉城的路上。
最后的壁炉城是安柏家的封地,刘易不知道这个家族是否背叛了史塔克,但他记得瑞肯和他的野人侍女后来都落到了小剥皮手里,都死了。
瑞肯究竟为什么被射死,刘易记不清了,拍摄时间跨度太长,演员长大了,加上露脸的镜头太短,很难留下深刻印象。不过既然找到位置了,后面就好办了,刘易打算现在就走一趟,先把这件事解决了。
门卫看到两手空空的刘易,忍不住问道:“那两个野人呢?你把他们放走了?”
刘易解释道:“他们或许能阻止曼斯攻打黑城堡。”
“真的?”守夜人士兵满脸期待,但又不太敢相信。
“你会相信一个来历不明还不敢露脸的人随口吹嘘吗?”一个花发白须,满脸威严的高个中年从旁边房屋外侧的楼梯走了下来。
“那是因为你就是个白痴,艾里沙先生。莫尔蒙司令虽然也不聪明,即便跟复活的尸体面对面也依然不愿相信它们的存在,不过他至少愿意走出城墙去亲眼看个清楚,虽说因为低估危险遭导致队伍受重大损失,但也没像你一样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听报告,然后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刘易满脸鄙夷地看着艾里沙·索恩,虽然带着半脸面具除了撇嘴之外很难看出来。
很多人都会像这些人一样,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但这绝不是任何一个官员应有的行为。
艾德·史塔克因此忽略了北方的预警,还南下送了命;凯瑟琳·徒利因此挑起了波及整个维斯特洛大陆的一场大混战,最终自己也送了命。
罗柏的死在剧中可能与此关系不大,但他对一个被自己得罪过的家族毫无防备,也不能说完全无关。
甚至小恶魔,梅姨,瑟曦,乃至泰温·兰尼斯特等等,都犯过同样的毛病。
自诩聪明的提利昂初到绝境长城的时候就对异鬼和巨人的“传闻”嗤之以鼻;梅姨对自己从火中看到几个画面之后做出的猜测坚信不疑;瑟曦被一个算命女巫给忽悠魔怔了,看谁都像预言中的人;泰温·兰尼斯特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家族,却从没问过家族中的人想要什么。
对于刘易的指责,艾里沙·索恩一时无言以对,而旁边的一个光头络腮胡却突然开口叫嚣道:“你竟敢在黑城堡对守夜人代理司令官无礼?”
“我是不是在君临见过你?”刘易说着,看了一眼此人的过去,然后做恍然大悟状道:“哦,原来是前君临城防司令,一个靠压榨手下和贿赂封爵的无能之辈。你应该是比浪鸦的队伍更晚离开君临的,这么快又身居高位了?是故技重施了吗?”
或许在某些时代这种钻营技术也可以被称作本事,但在这个敬重武力的世界,“购买”爵位的行为是会被包括平民在内的所有人鄙视的。
杰诺斯·史林特靠贿赂被封了公爵,不过现在他已经被提利昂剥夺了爵位。他也的确是个色厉内荏的人,他想叫人把刘易抓起来,但先看了艾里沙·索恩的脸色,发现后者没有表示之后,也就没敢开口。
“你应该庆幸自己不是我的手下。”艾里沙·索恩的脸拉得老长,他是个讲原则的小人,无论多恨一个人,也要在规则的基础上对付对方。
“那可真遗憾,我永远也不会变成你的手下,我一个人就能完成守夜人一半的工作,你有什么能耐领导我?”刘易笑了笑,转身往外走。
刘易是在黑城堡南方偏东大约二百公里的地方找到瑞肯和野人女仆的,他们的移动速度还真不慢,估计再走个三四天就到最后的壁炉城了。
“你们不能去最后的壁炉城。”刘易突然从一棵树后面走出,吓了二人一跳。
“你是谁?”野人侍女谨慎地问。
刘易答道:“我从黑城堡来,听说你们的目的地之后特意来阻止你们。”
“为什么?”瑞肯问。
“他们抓到了人质,安柏家无法保护你们。”这消息也是刘易通过推算得到的。
“那我们应该去哪?”女野人问。
刘易答道:“短期内熊岛是安全的,北境在西海岸没有大型港口,南方人也没有兴趣花费巨大代价劳师动众去攻打贫瘠的熊岛。”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女野人又问。
“如果我要抓你们,你觉得会有多少人在这?”刘易摇摇头,拿出一个哨子装模作样地吹了一声。
突然响起的哨声把女野人吓了一跳,抬起手中削尖的木棍就对准了刘易。刘易一伸手,抄过木矛,折断尖端,取出了一个枪头开始安装。
随着一阵拍打翅膀的声音传来,一匹浑身雪白的马挥舞着翅膀从天而降。
“这是什么?一匹天马?这竟然是真的!”女野人还没回过神来,瑞肯倒是先兴奋起来了。
“我要立刻返回黑城堡,然后送艾莉亚去布拉佛斯,兰斯会把你们送到熊岛。”刘易将新短矛递回给女野人,然后将天马牵到她面前道:“你会骑马,对吧?”
兰斯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刘易穿越前在第一次玩某农场类游戏的时候,给自己的马取名叫兰斯洛特。因为他从未通关那款游戏,又觉得用全名似乎对那位故事中的英雄骑士不太礼貌,所以在自己的娱乐农场中养一匹天马,名字就叫兰斯。
至于天马血统,那是刘易特意从阿斯加德的瓦尔基里座下复制下来的。
“我……”女野人迟疑了。
“好吧,有一套最简单的方法,用脚轻轻敲它的肚子就是加速,拉缰绳到它开始缩头就是减速,向左右迫使它转头就是转向,向上提缰绳就是升高,轻轻按它的头就是降低,动作要轻柔,别太用力,剩下的就是保持重心靠前,这样你才能在马鞍上坐稳,其他的事情兰斯会做好。”刘易没学过骑马,现在让他骑马也需要使用御兽类神通帮忙,所以他制造兰斯的时候就留了这样一套简易操作的后门。
“熊岛在什么地方?”瑞肯问。
刘易伸手指向西方,答道:“此处径直往西,翻过群山,看到海上唯一的大岛就是熊岛。现在出发,在山里过一夜,明天中午就能到熊岛了。”
“你说要送艾莉亚去布拉佛斯?为什么她不留在熊岛?”瑞肯突然想起刘易刚刚说过的另一个关键问题。
“她要去学一些知识。”刘易没有解释报仇之类的事,这种事情还是不要让一个没满八岁的孩子掺和了。
啊,没错,现在的瑞肯可能刚满八岁。电视剧是因为拍摄时间太长,演员们都长大了,搞得好像他们已经在外漂泊了好几年一样,实际上现在距离艾德·史塔克被斩首只过了几个月而已。
罗柏在艾德被捕不久就起兵南下了,所以在艾德被杀之后没几天就解了奔流城之围。剧版对二丫在艾德被捕后的生活描写太少,显得好像时间很短,实际上她在贫民窟里躲藏了很久。
相反的,从艾德南下到被斩首,时间跨度可能有两年以上,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四季变化规律过于独特,这段剧情又比较跳跃,还没有详细交代时间,这才会导致观众初看时无法理清时间变化。
就比如前一集还在讲述罗柏召集封臣起兵救父,下一集就已经在河间地开打了,时间一下就过了几个月。
要知道大军行进跟小队伍赶路的差别是巨大的,每天扎营拔营和获取柴火饮水之类的工作就要花费大量时间。浪鸦尤伦的队伍只有十八人还不用扎营,每天也不过才走三十英里,也就是四十八公里多一些,而大军行进每天就只能走十几二十公里。
临冬城与孪河城之间的直线距离就有一千多公里,就算一天行军二十公里,也至少要走两个多月。
“毛毛狗怎么办?”点点头之后,瑞肯提出了另一个关键问题。
毛毛狗是一只黑色的冰原狼,它刚刚已经绕到了刘易的背后。这家伙有点暴躁,不过在御兽神通面前也只能老老实实听话。
沉思一阵之后,刘易在黑狼的额头上点了一下,然后解释道:“我赋予它三天能自由变回幼崽的能力,这样你们就可以抱着它一同骑乘天马。”
他想过几种办法,包括再召唤一匹天马。但看看成年冰原狼那庞大的体型,这个想法就立刻被扔掉了。
犬科动物在满一周岁的时候就比较接近成年体型了,而史塔克家的冰原狼都是两年前捡的,早已成年了。毛毛狗的身长已经超过一米,这个体型很难站在马背上,叫狮鹫或战鹰来搬运或许还比较合适。
既然货物太大,那就把它变小,所以刘易才想到让毛毛狗临时变回幼崽这种方法。
“我可能需要一些练习。”野人侍女对马术方面显然有些拿不准。让一个没骑过马的人立刻带着一个七八岁男孩纵马飞奔,估计换了谁心里都没底。
“那好吧,五天。”刘易在黑狼额头上又点了一下,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欧莎。”女野人被问得有些不明所以。
“好的欧莎,你们坐到马背上去边走边练,这里距离最后的壁炉城太近了,不安全。”刘易说着,将瑞肯抱起来放在马背上,对欧莎示意了一下。
欧莎勉为其难地跨上马背之后,刘易在天马的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兰斯的小碎步就颠了起来。
女野人的天赋不错,天马走出树林之后就开始加速了。
看着两人的背影远去,刘易才返回黑城堡。他也考虑过直接画个圈把两人送过去,但那样太招摇了,以后说不定会有很多人来问他为什么不经常那样做。
……
在黑城堡休息一夜,刘易牵出了一匹照夜玉狮子,只从品种名字上就能看出不凡的神采。
“照夜”说明这匹马的毛色特别白,其实大部分白马身上总有一部分毛色泛黄,甚至呈灰色乃至黑色,而照夜玉狮子没有,白得好像能把夜晚照亮,这个色号好像叫“荧光白”。
“玉”取“美玉无瑕”的意思,形容毛色纯,没有丁点杂色。
“狮子”比喻马匹体型雄壮,威风凛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