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君临决战
托蒙德表白布蕾妮,但后者选择了詹姆;同为谋士的提利昂和戴佛斯两人在宴会一角闲聊;三傻跟猎狗叙旧,让二丫有点不爽。桑铎·克里冈的名字在二丫的复仇名单上位置很靠前,不过之前经过三傻调节,她暂时放弃了这项复仇。
刘易不得不仔细回忆剧情,然后给二丫“放原片”。
“那你为什么还要教我?”二丫问。
刘易答道:“想让你在布拉佛斯更安全一些。”
“所以你至少不讨厌我。”二丫似乎有些窃喜。
“我还没发现你身上有什么让我讨厌的部分。”刘易稍作思索,就如实给出了答案。
“那我能跟你一起旅行吗?”二丫又问。
刘易盯着二丫看了半晌,才点头道:“好吧,不过君临的战事结束之后我要回家一趟,我可能会带着我的女孩们一起回来,然后我打算去探索瓦雷利亚废墟,阴影之地,和索斯罗斯大陆。”
“我想知道落日之海西边有什么。”谈到世界的神秘地区,二丫双眼冒光。
“好吧,看来我确实该带着你。”刘易思索一阵,叹了口气。
维斯特洛也不缺少探险家,不过有记载的两名女士结局都不怎么好。其中一个是坦格利安家的龙骑士,她去探索了瓦雷利亚遗迹,带回了一身诡异的伤,死得无比痛苦。
另一个是位女船长,她从维斯特洛西岸出发,一去不返,很多年后有人在阴影之地发现了那艘船的残骸。
二丫跟那位女船长一样想要向西探索,然而从维斯特洛西岸到阴影之地东岸一共只有一万五千多公里,还不到地球赤道长度的四成,那么星球背面的一大半都有些什么呢?
刘易也很好奇,但他可以先让琉璃把地形分布点亮,再靠近观察。直接开船冲过去,很有可能跟那位倒霉的女船长一样,绕过大半个世界到达阴影之地,结果发现这里的水不能喝。
虽然有这样的打算,但刘易还是不打算把二丫收入后宫,可以先组团旅行试试,其他的以后再说。
“所以你不需要我的忠诚。”黛西的嘴上虽然在埋怨,脸上却带着些笑意。
“我不是国王,甚至不是个领主,我需要你帮助的事情,你已经都很好地完成了。”刘易干脆摘下面具,端起酒杯跟她碰了一下杯。
“我以为那还是你在帮助我们。”黛西端起酒杯浅酌一口。
“那是你在协助我拯救他们。”刘易用酒杯比划一下整个宴会大厅,不过看到很多好像在原剧情中就活着参加宴会的面孔,于是又改口道:“嗯,是他们中的大部分。”
“太踏马对了,没有你的那些火罐子,我们可能就要跟那些尸鬼面对面了,那又是什么魔法?”这时候,刚刚被布蕾妮拒绝的托蒙德搂着一个北境女人,正好从此路过。
“那是森林之子的魔法。”刘易随口答道:
“森林之子?”托蒙德显然没听过这个种族。
“问问强壮的玛格,看看巨人们是否还记得‘乌靼纳甘’。”这是刘易从叶子那听来的词汇,是巨人对森林之子的称呼。
“森林之子就是你说的朋友吗?”二丫的好奇心又爆发了。
“森林之子是我在北方救下的智慧生物,他们比先民更早在维斯特洛定居。但安达尔人登陆之后残忍地屠戮所有被看到的森林之子,幸存者只好逃到塞外。但是在异鬼的长年威胁之下,现在仅剩三个了。”刘易简单说了一下历史,但没说异鬼就是他们制造的。
事实上原著中异鬼的存在时间更早,早在安达尔人登陆的至少两千年前,最多六千年前,他们就跟先民一起对抗异鬼了,绝境长城中的驱散魔法就是森林之子的魔法。
“为什么要杀他们?”二丫听得目瞪口呆。
刘易摇头哂笑道:“没有记载,安达尔人连自己登陆维斯特洛的年代都没记清楚。”
这个原因刘易还真不知道,可能是安达尔人把森林之子当怪物,也可能是嫉妒他们的魔法或是跟先民一样不喜欢被刻上怪脸的大树,信仰冲突只是其中的一个可能性而已。
酒足饭饱,众人还有另一项放松活动。
詹姆和布蕾妮进了同一个房间,托蒙德搂着新女友消失在走廊深处,囧诺和龙妈也走进了同一间卧室。
先后作为提利昂和布蕾妮的扈从,天赋异禀到让一家技院的所有女人都给他免单的波德瑞克·派恩也勾搭上了一个来自熊岛的女战士。
“为什么你不去找个姑娘?”快散席的时候,黛西竟然表现出来少女般的好奇心,她又对守夜人艾迪森和忠诚信徒贝里·唐德利恩与红袍僧索罗斯等人示意了一下,问道:“你该不会像他们一样也要遵守什么誓言吧?”
“不,我只是不习惯跟不太熟悉的人坦诚相对而已。”这不是假话。
刘易的三个女人中,跟塔米算是相依为命,一起生活了十年时间才睡在一起。
爱伦是在洗脑的过程中读取了全部记忆,连她第一次抚摸自己身体时的心情都了解的一清二楚,熟悉程度连自幼形影不离的青梅竹马都不值一提,一起滚个床单实在毫无心理障碍。
旺达被刘易指点几个月,加上从小失去所有长辈,对亲情的渴望让她突破了心理障碍,选择投身刘易的后宫。
黛西若有所指道:“我以为我们已经很熟悉了。”
“抱歉,我以为你已经结婚了。”刘易确实是这么想的,毕竟黛西已经二十多岁了,在这个十三岁就会结婚的世界里,很难想像有贵族子弟在她这个年纪还单身。
“熊岛的女人不一定会结婚。”黛西笑笑,突然又有些担心地问道:“还是说你比较在意贞洁?”
别说,维斯特洛还真有“贞洁”这么一说,但只有极少数人会纠结这个东西,比如原著中小玫瑰就因为嫁过两次被瑟曦挑了毛病。
虽然刘易现在已经能完美控制自己的身体,但既然对方要求,他也不介意打一场友谊赛。
这一夜虽然不是无话,但也不能随便乱说。
第二天又是作战会议,研究如何对付瑟曦。
已知两万“黄金团”雇佣兵已经到了君临,不过在魔龙面前他们不值一提,唯一让人讨厌的就是攸伦收拢起来的大半铁民舰队了。
史坦尼斯一死,他带来的君临海军就散了,北境只收编了一部分船只,留下的水手不多。
再加上雅拉留下的一半左右船队,按船只数量,北境还能占据上风,但大半水手都是新手,铁民也缺少指挥,多次遭到攸伦伏击他们也有一些心理阴影,瑟曦大概不会放弃这一弱点。
然后这次的“昏招”又囧诺提出,他建议由龙妈亲自对付铁舰队,北境的地面部队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
修正剧情的方法已经被囧诺送到了面前,刘易也就不客气了。
船队一到龙石岛就遭到了伏击,最先遭到攻击的就是龙妈和她的三只魔龙。
本以为还要过几天的刘易立刻顺势修正了第一支弩箭的飞行轨迹,让它直接把龙妈带走了。
现在走也好,弥桑黛不用死,瓦里斯也不用死,君临城的大半平民同样不用死。
巨型床弩被量产了,铁舰队的每一艘船上都安装了一台。这玩意的攻击距离虽然近了些,但飞行速度可比投石机快多了,一次齐射就击沉了北境三艘船。
会被区区床弩射沉,只能说这个世界的船吨位太小、船板太薄。这种武器之所以在海战中被淘汰,就是因为木帆船的吨位越来越大,船壳越来越厚,木料的处理工艺也越来越完善,别说贯穿船板了,就是想要钉在上面都不容易。
上次用两千吨级的超大号盖伦船冲击铁舰队的行为太招摇了,这次刘易换了一艘五百吨的。
五百吨级的盖伦船据说是地理大发现时期英国人最爱用的船,因为操控性和攻防能力处于一个平衡点上。
船太小武器人员装得少,船板还薄。但船太大也会有操控性的问题,还有受到材料限制,船体的强度也有限,说不定几个浪头颠簸之后,就被自身重量压垮了。
即便只有五百吨,唯一的白帆船也比铁舰队的旗舰还大着一号。
君临的床弩似乎有什么魔法在内,居然连水桶粗的主桅杆都能一箭射断。可惜它依然不可能射穿刘易的船板,于是兰尼斯湾海战的场面又重现了。
唯一的白帆船如虎入羊群般冲进铁民的舰队,这次虽然因为吨位只有上次的四分之一,撞击效果稍差一些,但爆炸团子可一点都没少。
见到“毒蝎”巨弩无效,铁舰队只能再次逃窜,他们退回海峡,想要从北岸绕过潮头岛返回君临。然而刘易也没打算让大帆船就这么失踪,它当然是等在潮头岛西岸,又是迎头一阵截杀。
一路追杀到天黑,两艘船又悄悄消失,此时攸伦已经只剩下不到二十艘船了。
刘易本想把这玩意抓了交给灰虫子的,不过又觉得或许他能激励无垢者和多斯拉克人继续攻打君临,所以就放了他一马。
大熊乔拉活着,弥桑黛没死,白龙韦赛利昂没变尸鬼,绿龙雷哥也没中箭坠海,理论上龙妈有可能不会发疯,刘易杀她颇有些“不教而诛”的意味。但大半座君临城被烧毁,无数平民死于龙息,这些画面却是刘易对本剧最后一季最深刻的印象,没有之一。
从产生烧毁城市的想法,到不顾劝阻烧死战俘,龙妈发疯早有伏笔,原剧中她甚至还打算把七国全部屠戮一遍。毫无理由地烧死半城平民,她居然还有脸称自己为解放者。
所以剧中出卖瓦里斯的提利昂,实际上是“大愚若智”。回头细数就会发现,除了黑水湾炸毁史坦尼斯的舰队这一件事,几乎找不出他任何拿得出手的功绩。
龙妈的尸体被打捞起来之后,卓耿抓着她向东飞去,另外两只也跟着飞走了。刘易没管它们要去哪,只是给传达了一道禁止主动攻击人类的命令。
至于攻击君临,用战鹰和狮鹫空投一些火药罐、燃烧罐之类摧毁巨弩就足够了。
跟随队伍在海上漂泊,加上等待北境联军陆上行军的时间,刘易又编辑了一些古老游戏中的技能,召唤类就有火蜥蜴,另一种钢铁巨像,女武神,芙蕾雅,白龙,乃至恶魔领主,还有携带相应道具可以召唤沼泽魔狼芬里尔,以及八足骏马斯雷普尼尔。
哑铃和筋肉兄贵就算了,忒无厘头。
这个世界的故事到了尾声,手头还有这么多技能等待测试,刘易颇有些心急,不过他必须等攻占君临之后,把剩余愿意回到塞外生活的野人送回来,然后才能离开。
得知龙妈的死讯,囧诺当时就想回转北境,不过所有人都劝他攻打君临,至少要惩戒了背叛者,还要给龙妈报仇之后再考虑其他问题。
攻打君临的过程一如刘易的计划,先用盖伦船把攸伦堵死在港口,然后“空军”开始投弹。
巨弩的最大仰角还不到六十度,战场上也没什么风,虽然火药罐威力稍显不足,但燃烧罐效果显著。巨弩全部被点燃之后,剩余的罐子被用来炸开城门,然后战鹰俯冲清理墙头,狮鹫负责冲散城外的黄金团军阵。
当黄金团的阵型被五头狮鹫冲散冲乱之后,多斯拉克骑兵直接冲进了城。
刘易以为他们全军覆没了,实际上还剩了两千多人,黑暗中他们没能跑回临冬城,天亮之后才收拢起来。
紧跟着是无垢者,虽然大家都是一手矛一手盾,但黄金团的盔甲要更好一些。不过他们被狮鹫冲了几波之后又被多斯拉克骑兵冲,早就被打崩了,纷纷四散而逃,哪还有阻挡无垢者的勇气。
战鹰和狮鹫身上是由风系魔法护体的,但普通人可不知道这个,只觉得这些“怪物”的身上不吃劲,还以为是皮毛滑溜柔韧。
如果常看一个叫“火中锻造”的节目就能明白,野兽的毛发对于刀剑斩击能起到很明显的缓冲效果,这也是“沾满松油泥土的野猪皮能防弹”这个谣言的起源之一。
实际上野猪皮毛不能防弹,沾什么都不行。误会的原因是野猪生命力旺盛,而部分型号的猎枪杀伤力不足,两三枪放不倒就要被冲到面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