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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尘封之刃

共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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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过客

春风秋雨皆过客,可总去而复来。

真正的过客,是那些生命中的转瞬即逝,以及那些,一去不再回的人。

除秽,材质不详,似金非金,似石非石。整把刀身浑然天成,唯一可观的一丝人工雕琢的痕迹,只有刀格。

人易为物伤,器常因人鸣。

它是一柄不在天下名刀榜的名刀。

当然,这样的荒诞怪异的说法,很多人都不会去信。

但是信得人,也有很多!

毕竟,修行追寻的得道成仙,可正是这世间最大的那个传说。

而在那年的江湖,因临阵前给刀而被对手袭杀的惨剧,比比皆是。

林牧还年轻,自是不甚了解这等颇为久远的旧闻。

江湖是善忘的。

可这样曾盛极了整个江湖的事,总还有人记得。

所以,时至今日,黑色的刀,在江湖上,也并不稀罕。

不然玄机道长,哪敢让一个啥都不懂的毛头小子,大摇大摆的拿着除秽招摇过市。

除秽刀,是朝天观传承之物,也是朝天观的掌门信物。

据朝天观的那半本宗谱记载,它还曾是开派祖师冲虚道长,当年行走天下时手持的法器。

可惜,物是,人非!

林牧摸着刀柄,眼神怪异。

他在犯着一个似乎是年轻人都有的通病。

想法天马行空,但大多时候,都是些‘刁钻古怪’的自我呻吟!

“谁家正经道士用刀啊,人不都是一手佛尘,一手桃木剑斩妖除魔吗?就我自个儿拎把大砍刀,大喝声“呔!”,操着刀子白进红出,啧啧,那画面,简直不要太奇葩好吧。”

林牧捏捏眉心,看着这个估计会陪伴自己很长岁月的老家伙,多少有些忧郁。

好在,除秽是直刀,除了是斜尖单刃,和剑看起来其实差别并不大。

除了除秽刀,林牧还贴身带着一把比他的刀还要怪异的匕首。

那是他打小上山就带在身上的,也可以说,是唯一一件,能证明他林牧是‘林牧’的东西。

匕首长一尺二寸,刃身中间厚。

说是匕首,握柄却是上下一般粗细,刚及一手之握的溜圆棍状。

显然这种形制,只适合刺。

玄机道长猜测说,这个更像是一把长枪的枪头,但两人研究再三也没发现更多可以佐证的端倪。因为它的柄尾是实的,并不能连接枪杆。最后,那当然就只能是又一次的不了了之。

师父还说。

这应该是家里留给他的,因为发现他的时候,他身上除了这把用黑布包着藏在怀里的枪头外,再无长物。既然是家传之物,那解铃就还须系铃人,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宿醉未能醒透的老道士,花费了一刻钟的时间,搓出了个皮质匕鞘,把它交由了林牧自己保管。兼带着让他这颗塞满了好奇的,十足全新的小脑瓜子,有事没事的,能少去烦他几次。

一个小屁孩,拿着这么个凶器,还能全须全尾的长大,没缺根指头少个耳朵,也是殊为不易。

怪事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

因为在老道士那里,这都不算事!什么宝贝,身份,压根就是兴之所致的随口一提!

重点,需要林牧划重点仔细听的,都是他的辉煌往事!

老道士一说起当年云游在外的风流韵事,那叫一个神采飞扬。

什么仙子女侠,大家闺秀,后面呼啦啦跟着一大堆。要不是他这个拖油瓶,现在指定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

至于林牧问到是从哪儿捡的他,每每就说他年纪大了,有点健忘。

林牧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即使现在想起来,林牧都得吐槽一句,您老人家连二十年前某某请您喝酒却没带酒钱的事,可都还记得顶顶真切呢,又是谁说了三遍,让自己没空挤空,也务必得去找回那趟场子的?

好吧,父母不靠谱,也不能指望师父有多正经。

就在镇上最宽一条街上的药铺,出门往东行不过数百步,就能看到那条静静栖身在另一片山脚下的官道。

这就是城和镇的区别,既在人口多少,也在有无那堵并不能遮风挡雨的墙。

此地唯二的这两条可以并行车马的夯土路,在一横一竖的交错间,就囊括了方圆数十里,几百户人家中的大部分人,一辈子能见到的所有繁华。

直来直去又无人打搅的行程,很快。

一刻钟后,林牧就义无反顾的踏上了这条行人寥落的官道。

至于那条小舟,他可也舍不得扔。下船时,林牧已特意叮嘱了一个在码头讨生活的相熟汉子,让他帮着照应些日子。待看到下山买酒的老头子,就让汉子务必要交还于他。

要是道长推脱,便是自恃身份,不好意思白占一份支使别人的便宜。

因为除了量大,店家实在是无力供应的喝酒一事,玄机道长在这片地界上,出门那可是从来都不用带钱的。

所以,林牧好说歹说,特意向了汉子提前支付了五枚铜板的幸苦费。

这个皆大欢喜的价钱,恰好是一顿能让人喝到微醺的酒。

林牧就不信,他能舍得!

“嘿嘿,划回去吧您奈!”

嘴里嘟嘟囔囔的念叨一句,一抹坏笑,就爬上了林牧的嘴角。

他自己来时,那可是一路顺游而下的,想到老头子来回甩着膀子,吹胡子瞪眼的样子,林牧心中的离愁别绪,终于随之冲淡了不少。

嘿嘿,师徒的日常互坑嘛。

一连十几日,穿村越寨。

山上住久了,好像对什么都感觉是新鲜的。起初,林牧那是哪儿热闹就往哪儿靠,哪儿人多便往哪儿钻。可那些擦肩而过的粗浅热闹,凑过几次后,留下的,就是疯狂滋长的,在注定得不到后续填补,就不得不加速遗忘掉的,自讨无趣式的重重空虚。

林牧说不上来那是种什么感觉。

只是人生的前十来年,一直都是被师父安排的,吃饭睡觉看书,练功打坐观星,每一样都按部就班,从不用费力去思考,那个无缝自然衔接的,接下来该怎么办。

现在,这突然一下就所有事情都归自己说了算了,他预想中天高任鸟飞的自由欢快还没过多久,就反被从根子上,抽掉了一个最习以为常的东西。

他的心空落落的,难以自持。

一桩桩转头即忘的轶闻,一张张模糊不堪的面容,让林牧觉得,他只是一个匆匆过客,与这个世界的热闹,有些格格不入。

历练不是投胎,不用着急赶路。管闲事和吃饱饭、睡懒觉一样,都是江湖的一部分。打一打,闹一闹,好好的活一活,试着去死一死。能活则活,当死则死。

这是师父的劝诫。

可林牧,第一次违背师命了。

他对一些可能潜在的未知麻烦,似乎有种莫名的恐惧,于是在不知不觉间,他就加快了行程。

又是一日中午。

林牧找了个树荫,先解开长刀放在手边,再摘下腰间悬着的酒葫芦,然后盘腿坐好,接着从随身行囊取了块干粮,一口肉饼,一口酒,开始犒劳起了肚皮。

这,是他最近的新习惯。

按照他对自己脚程的估算,再有半个时辰,就能到达涪城。

依照自家师父的“苟”字真言,出门的时候,自然是让他提前筹划好了自己的歇脚地点。

就在他酒饭过半,惬意地享受着这份满足和充实的时候。

一片飞扬的尘土,飘飘荡荡,很不合时宜的,蔓了过来。

一队身着黑甲的骑兵,由远及近,疾驰呼啸,足足持续了将近两刻钟,才得以全部通行而过。

分处队伍两端的数面大旗,在他们自己带起的阵风中,猎猎如龙。

红色为底,黑、蓝、金三色日月星辰居中,于上下翻飞中,搅动起了,四面八方里的威风。

衔头接尾的,是一面镶着黑边的土黄色牙旗,一个黑漆漆的隶书大字,被端坐在队伍中间,那匹脚力极佳的黄骠马上,一名雄壮的明显异于常人的俱甲大汉,硬生生擎起了,八风也难动它分毫的错觉。

以林牧的眼力,老远就看到了那个字。

“董”!

涪城的城主,就是姓董!

林牧不想多事,可又架不住事情本身的奇怪。

大中午的着甲赶路,不说马,对人的体力和耐力,那可都是一场巨大的考验。

也没听说,梁州的地界上,最近有啥紧急军务啊?

林牧思量半晌,一时也没个头绪,只得再度埋头干饭。

嘎嘣~

一手托住半边腮帮子,林牧不由重新想到了刚才尘土飞扬的画面。他忍不住朝地上啐了一口,好好的一个吃饭心思,那是一点都不剩了。

骂骂咧咧地拍打了几下身上的灰尘,林牧仔仔细细的,拢好了自己那堆不值几个大子儿的家当,抬手往肩上一挑,晃晃悠悠,走上了那段所剩不多的余路。

虽说还没到夏天,但大中午的顶着太阳赶路,也并不好受。

而且要是追得太快,那可就真成了撵在别人的屁股后头,净吃灰了。

于是林牧便松了松衣襟,一手扶刀抗在肩头,一手拎着酒葫芦,时不时的来上一口。

不到半个时辰,林牧就看到横陈在远处的那座宏伟城楼。

中午人少,也无需排队,他便径直取出通关路引,交付到了守城卫兵的手上。

卫兵扫了眼他的衣衫打扮,垂目翻了两番那本只有一页的路引,脖子一梗,就从鼻孔里吐出了气来。

“你叫林一?”

林牧陪笑拱手,“正是在下。”

“进城作甚!”

说着,卫兵伸手,就准备要拿过林牧的刀去查验。

林牧不动声色的侧身一步躲过,旁边的那另外一个卫兵,顿时攥紧了手里的长矛,撤步压臂,竟还颇有些一气呵成的意思。

林牧并不着慌。先在二人视线之内,前后翻了翻空无一物的双掌,然后才分出右手,缓缓摸进了自己怀里。

从怀中掏出一角散碎银子,反手虚握,轻轻在眼前的卫兵甲腰间捅了两下。

“我去寻个亲戚,米市街酒肆的刘掌柜。”林牧压着嗓音,身子又往前凑了凑,“还请兄弟行个方便。”

两幅笑容,相视默契。

卫兵甲朝着卫兵乙轻咳一声,把路引交还林牧,大喇喇地把碎银子揣入怀里。摆摆手,极为不耐的驱赶道,“走吧走吧,别惹事啊。”

“多谢提点,多谢提点。”

林牧懂事的连连点头,一边大步朝前走去。

刚过城门拐角,后边就传来士兵乙的声音,“你家不就在米市街么?那酒肆掌柜明明姓马啊。”

甲卫兵甲瞥了他一眼,“咱们不要多事。”

卫兵乙:“可是......”

卫兵甲:“可什么是,没看刚才城主府的大人们回来的时候,脸上那一幅幅要吃人的表情么,咱们还是小心为妙,千万别误触了霉头。”

士兵乙急道:“正是如此啊,万一出事,那咱两岂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士兵甲看着对面那个摸着脖子心有余悸的同伴,轻声道:“要真是大人们追的那位,就咱两,那不是给人送菜吗?再说了,这都什么时候了,哪有人刚逃出生天,就又上杆子送脑袋的道理?”

听得很是以此为然的士兵乙,刚想表达一下赞同,肩头,就被那只毫无距离感的糙手,按得歪斜了下去。

“安啦。只要不是遇到牛二那种不世出的二傻子,还得是一窝,他,包括帮他脱逃的同伙,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在此时主动回城里的。”

呲牙咧嘴的士兵乙,侧身猫了猫腰,不动声色瞥了瞥士兵甲的腰眼,大拇哥儿一竖,高赞道:“哎呦,没看出来啊,你还真有两下子的,你小子,够鸡贼!”

卫兵甲嘿嘿一笑,拍了拍腰包,“晚上去吃酒!”

将身后二人的对话尽数收入耳中,林牧心中便大致有了某个曲折事件的头尾轮廓。

他的心中,一片默然。

事,要是不来主动找他,林牧也没啥兴趣。

倒是人,让他很是耳目一新。

林牧掂了掂指尖捏着的两枚银钱,不由得加快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