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秦宗权屠城
八百九十五年冬,雪落无声,血染南野。
自朱温纵秦宗权南下、庞师古按兵不动、溵水堡严阵以待,秦军残部八千裹挟流民为盾,一路劫掠,终至蔡州南境。然溵水堡坚如铁瓮,陷坑密布,火油隐伏,青巾织网,令其不敢近三十里。秦宗权粮尽兵疲,怒不可遏,遂转攻邻近县城——鲖阳。
十一月初三,秦军破城。
无守军,无高墙,唯老弱妇孺。
秦宗权下令:“屠三日,掠尽粮,焚其屋!”
一场人间地狱,就此展开。
一、屠城三日
首日,秦军破门而入。
刀光如雪,血溅街巷。
·男子:无论老幼,皆斩首;
·女子:或掳为营妓,或凌辱致死;
·孩童:掷于火堆,取乐为戏。
更有匪卒,以人皮为鼓,以骨为笛,夜夜狂欢。
第二日,粮仓焚尽,屋舍成灰。
秦宗权坐县衙,饮人血酒,笑曰:“此城无用,不如焚之!”
第三日,全城死寂。
唯余焦尸遍野,乌鸦盘旋,犬啃人骨。
幸存者藏井底、地窖、粪池,苟延残喘。
消息传至溵水,全堡死寂。
鲖阳人流泪叩门:“保正!救吾乡!”
赵匡殷立于瞭望塔,望北方黑烟蔽日,手握木简第十二句:“勇者不独赏,功者共其利。”
他知,此非寻常战祸,乃人性之绝。
二、入山避难
十一月初六,夜。
赵匡殷召轻札甲骨干、青巾队、鲖阳人于草庐。
“连夜入山,救妇孺。”他令。
方案如下:
·路线:借地下粮脉暗渠,潜至鲖阳北山;
·队伍:轻札甲骨干二十人(梅花阵),青巾队十人(医工信察);
·目标:救妇孺,不接战;
·时限:寅时出,卯时归。
更定规:
·不携火油:免引敌注意;
·不着甲胄:扮作流民;
·不言堡名:只称“活命队”。
子时,队伍出发。
盲童阿吉耳贴陶管,辨敌哨声;
鲖阳人引路,识地道;
青巾队携麻布、防疫丸,备急救。
至鲖阳北山,见井底藏妇孺百余人,皆饿晕。
轻札甲骨干背负孩童,青巾队扶老弱,悄然入山。
途中,遇秦军巡哨。
梅花阵散,袖弩齐发,无声无息。
一刻钟,百余人入山。
赵匡殷亲迎于山口,令医所急治。
鲖阳老妪泣道:“吾孙……被掷火堆……”
赵匡殷跪地,捧其手:“吾等,必护汝余生。”
三、决心伏诛
十一月初七,晨。
赵匡殷立于颍水畔,望北方黑烟。
他召五司正、轻札甲骨干、青巾队,当众宣布:
“终有一日,我要让此獠伏诛!”
此非私仇,乃天理。
他令:
·青巾队:扩女信点至鲖阳,绘秦军布防;
·工坊:新制火油百瓶,减烟增黏;
·兵塾:夜训投掷术,专攻秦军营寨;
·流民营:停垦荒,专理仓储。
更令李昉编《屠城录》:
“秦宗权屠鲖阳,三日,死三千,焚屋五百,掳女百。
此非战,乃兽行。
吾等记之,非为复仇,为警后世。”
鲖阳人王伯泣道:“吾乡……没了!”
赵匡殷扶起:“今有溵水,即汝乡。”
他知道,秦宗权视屠城为生路,而溵水视护民为天命。
四、尾声:伏诛之誓
十二月十五,中元节。
全堡祭鲖阳亡魂。
无鼓乐,唯诵《屠城谣》:
“鲖阳三日血成河,
秦贼焚屋掷童歌。
溵水一夜救百命,
终有一日伏此魔。”
赵匡殷立于颍水畔,望北方。
他知道,朱温视屠城为策,而溵水视屠城为天谴;
秦宗权视妇孺为草芥,而鲖阳人视溵水为家。
远处,阿吉喂信鸽;
近处,阿芸校火油弹;
山中,鲖阳人正教孩童识字。
乱世之中,真正的志向,不在高官厚禄,而在伏诛之誓、救民之行、记史之笔。
而这,正是未来大周“外示恭顺,内修甲兵;借势不依势,执刃不忘仁”国策的最初火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