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工分立信
八百九十一年夏末,麦收已毕,流民营炊烟袅袅。
自流民营正式立营、三百流民按技能分组、日给口粮月计工分初行,溵水堡的秩序与活力前所未有地融合。然而,赵匡殷深知:制度若无公信,则如沙上筑塔;工分若无透明,则生怨怼。流民初来,心有余悸,若见分配不公、兑换不明、评断偏私,必生离心。他决意将“工分制”从权宜之策,升华为一套可传可继的治理基石。
七月十五,中元节,赵匡殷于流民营中央晒场召集全体三百流民,当众颁布《工分三公令》,并亲刻木简第十句:
“以劳代赈,以信立治。”
一、工分细则
赵匡殷命 former书吏李文执笔,公示《流民营工分细则》于营门石碑:
农组
·垦荒一亩(含整地、引渠)= 10分;
·护苗一日(除虫、灌水)= 2分;
·收割一亩= 8分。
工组
·制轻札甲一副(含打磨、铆接、试穿)= 15分;
·打铁锄一把= 5分;
·织麻布一匹= 6分;
·制火油弹一枚(协助阿芸)= 10分。
兵组
·操练一日(梅花阵、夜行、袖弩)= 5分;
·巡守哨塔四时辰= 4分;
·教授孩童旗语= 3分。
医组
·疗伤一人(包扎、敷药)= 3分;
·接生一次= 6分;
·配防疫丸十丸= 2分;
·教授净手法= 1分。
每项皆附注:“需组长验实,营正签章,方可入账。”
更设“工分簿”三册:
·一存营正处,供查;
·一交本人,为凭;
·一报义仓,备兑。
二、工分可兑
工分非虚数,可兑实物与权利:
· 10分=粟米一斗,或盐一斤;
· 15分=铁锄一把,或麻布一匹;
· 20分=塾学名额一月;
· 30分=轻札甲一副(限兵组);
· 50分=宅基扩半丈,或优先选田。
兑换日定于每月初五,于流民营市集角举行。
首兑日,铁匠王大锤持45分簿,兑塾学名额一月、铁锄两把、盐三斤。
他捧物泣道:“吾在蔡州,打铁三十年,未得一寸田、一字书。今一日工分,胜十年苦役!”
稳婆李氏兑接生包,赠新妇:“此包,可保母子平安。”
孩童阿吉虽盲,然教旗语三日,得9分,兑粟米九升,养母欣喜。
村谚新传:“工分一分值千金,流民今日是主人。”
三、《工分三公》
然赵匡殷知,工分若无公信,终成空文。
七月二十,他立《工分三公令》,刻石于营门:
一、公示:
·每日酉时,组长于晒场高声报当日工分;
·每月初一,营正贴“工分榜”于石碑,列全营前二十、后五名。
二、公兑:
·兑换日,青巾队监兑,三人同验;
·若有异议,当场复核,不得拖延。
三、公评:
·每月末,营议角开评会,流民可举“工分不公”案;
·营正、组长、青巾队三方共裁,三刻内决。
首月评会,有溃卒张勇举报:“兵组操练,有人偷懒,却得满分。”
营议角查实,涉事者扣5分,组长罚3分。
自此,无人敢欺。
赵匡殷立于晒场,望流民排队兑物,心如明镜:“此非赈济,乃尊严之始。”
他知道,朱温视流民为负担,而溵水视流民为共建者。
四、尾声:以信立治
八月十五,中秋。
流民营庆“工分成”。
无鼓乐,唯诵《工分谣》:
“垦荒十分工,打甲十五分;
操练五分值,疗伤三分真。
公示公兑公评日,
以劳代赈立信根。”
赵匡殷立于晒场,望流民。
他知道,天下藩镇,皆以粮饷养兵,以威刑驭民;
唯溵水,以工分立信,以劳代赈,以信立治。
远处,阿吉教孩童旗语;
近处,阿芸校火油弹;
流民营中,书吏李文正编《工分志》。
乱世之中,真正的治理,不在高台宣誓,而在工分公示、公兑、公评。
而这,正是未来大周“工分制、考课法、以劳代赈”国策的最初火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