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升为伍长,训兵狠绝
晨雾把校场的木桩裹得发潮,李都尉的马鞭在地上抽了个响,惊得露水滴落,砸在张作的草鞋上。他刚从步兵队列里走出来,站在李都尉马前,手里还攥着那把卷了刃的旧环首刀——昨夜屠公孙瓒残营时,这刀又砍了三个降兵,刃口的缺口更大了。
“张作。”李都尉的声音穿透晨雾,目光扫过校场的士兵,最后落在他身上,“界桥杀三个白马义从,昨日屠营斩降兵、抢粮最多,够狠,也够稳。”他从马背上递下来一把新环首刀,刀身泛着冷光,刀柄缠着新麻,比张作的旧刀沉了两斤,“从今日起,你任步兵第三队伍长,管五个兵,这刀是赏你的——带不好队,这刀下次就可能砍在你脖子上。”
张作双手接刀,刀身的冰凉透过掌心传上来,他低头应了声:“谢都尉,定不负命。”没有多余的话,也没有兴奋——他知道,伍长不是“荣誉”,是“活下来的资本”,管五个兵,就意味着下次打仗有人能替他挡枪,抢粮时有人能帮他搬袋,更意味着离“多攒粮、少挨饿”又近了一步。
李都尉催马走后,张作握着新刀转身,看向属于他的五个士兵。五个身影站在晨雾里,轮廓模糊却姿态各异:
左边是十六七岁的新兵孙小,脸瘦得只剩颧骨,手里攥着柄锈刀,指节泛白,显然在怕;
中间两个是老兵,刘四满脸横肉,之前跟张作一起屠过营,此刻正斜着眼嚼草根,没把新伍长放在眼里;周满则一直低着头,刀鞘拖在地上,磨得土屑直冒,像在躲事;
最右边是两个流民出身的新兵,吴败和郑武,连握刀姿势都不对,刀把捏得太靠下,一看就是没练过的。
“都站好。”张作的声音比往常沉了几分,新刀往木桩上劈去,“咔嚓”一声,碗口粗的木桩被砍出一道深痕,木屑溅到孙小脚边,吓得那孩子往后缩了缩。“从现在起,按我的规矩练——每人对着木桩砍一百下,日落前没砍完,晚上别吃饭。”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五人,刀身的冷光晃得人睁不开眼:“额外说两条:刀要砍在同一道痕里,偏一分,多砍五十下;刀掉一次,多砍一百下。谁要是觉得不行,现在就可以滚,李都尉的刀还在校场边等着‘处理废物’。”
刘四先嗤笑出声,把草根吐在地上:“伍长,没必要这么较真吧?咱们以前练劈砍,也就砍五十下,偏了也没人管。”他觉得张作不过是杀得多才升的伍长,未必懂怎么带队伍,想摆摆老兵的谱。
张作没答,只是上前一步,新刀的刀背拍在刘四的肩膀上,力道大得让刘四踉跄了一下。“以前的队率,现在在哪?”他的声音冷得像冰,“要么死在界桥的马蹄下,要么被李都尉砍了头——你想跟他们一样?”
刘四的脸瞬间涨红,却没敢再反驳。他想起界桥之战时,那些偷懒的小兵确实死得最快,只好捡起地上的刀,不情不愿地对着木桩劈砍起来。
孙小是第一个出岔子的。他力气小,砍到第三十下时,手心磨出了血泡,刀“当啷”掉在地上。他慌忙去捡,却被张作拦住了。“掉刀一次,多砍一百下。”张作蹲下来,看着他手心里的血泡,没半分同情,“现在知道疼,总比上了战场被白马义从的长矛戳穿胸口强——那时候,疼都来不及喊。”
孙小咬着牙点头,捡起刀继续砍。血泡被刀柄磨破,血沾在新麻上,红得刺眼,可他没再敢掉刀。
吴败和郑武更惨。两人之前是流民,连锄头都没握紧过,砍到第二十下就胳膊发酸,刀偏得越来越厉害,光是“偏刀”的惩罚就加了两百下。周满倒是稳些,可他总想着躲劲,砍得慢,到中午才砍了五十下,被张作踹了一脚木桩:“再慢,今晚你就抱着木桩饿肚子。”
太阳爬到头顶时,马实提着半袋粟米路过校场,看见张作的队伍还在练,孙小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忍不住走过来:“作儿,差不多得了,他们都是新兵,哪扛得住这么练?”
张作正给周满纠正姿势——他握着周满的手,教他把腰劲用上,刀要快劈快收,这是他在黄巾军练了无数次的活命本事。听见马实的话,他松开手,回头看了眼校场边的旗杆,上面“袁”字旗被风吹得猎猎响:“扛不住?”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乱葬岗,那里埋着界桥之战的尸体,“昨天还有人跟我说‘扛不住’,今天已经烂在土里了。”
傍晚的时候,五个士兵终于砍完了所有惩罚。孙小瘫在地上,手都抬不起来;刘四靠在木桩上喘气,看张作的眼神多了几分忌惮;周满、吴败和郑武坐在地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张作去伙房领饭时,伙夫多给了他一袋粟米——是李都尉特意吩咐的,“伍长张作带队有功,额外赏粟米一袋”。他把饭分给五个士兵,每人一碗稠粥、一块干肉,自己则坐在旁边,慢慢嚼着粟米,新刀放在腿边,刀身映着夕阳,泛着冷光。
“伍长……谢了。”孙小接过粥,小声说。他的手还在疼,可粥是热的,干肉是咸的,比他当流民时吃的树皮强多了。
张作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看着五个士兵狼吞虎咽的样子,心里没什么波澜——这些人是他的手下,活下来,才能帮他杀更多人、抢更多粮,才能让他在绍军里站得更稳。
邺城的城墙在晨雾里像块黑铁,青砖缝里还嵌着旧年的血痂。张作扛着新磨的环首刀走在步兵队伍里,身后跟着五个手下——孙小的手心还缠着布条,是昨天练劈砍磨破的;刘四攥着长矛,矛尖擦得发亮;周满、吴败和郑六背着布包,里面装着三天的干粮,布包口扎得紧实,怕行军时撒出来。
“都给我把眼睛放亮!”李都尉的声音在队伍前炸开,马鞭指着邺城城头,“城上的守军是公孙瓒的残部,没什么像样的兵器,可别小瞧——他们守着粮囤,肯定会拼命!”他顿了顿,声音压低了些,却足够每个士兵听见,“破城后,先抢粮囤,再找值钱的!谁要是能抢着大户的东西,我请他喝坛好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