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汗血宝马的脾气
金日磾升任御马监的消息,像颗石子投入黄门署这潭死水,激起圈圈涟漪。赵全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那张总是绷着的白脸上堆出近乎谄媚的笑,亲自领着金日磾去往后院——那几间单独的马房,才是御马监真正的辖地。
“金监令,您这边请!”赵全弯着腰,几乎是小步快跑着在前引路,“后院统共六间上等马房,眼下住着三匹汗血马、两匹乌孙天马,还有一匹大月氏进贡的‘追风骓’。都是万里挑一的宝贝,性子嘛……嘿嘿,多少有点傲。”
所谓“后院”,其实是个独立小院,青砖铺地,墙角植着几丛细竹。马房是半敞开式,宽敞明亮,地上铺着干燥洁净的细沙,食槽水槽都是上漆木器,甚至每间马房门口还挂着个小木牌,上面以娟秀的隶书写着马名。
金日磾的目光首先被最中间那间吸引。木牌上写着“飒露紫”,里面关着的,正是刘彻最钟爱的那匹汗血宝马。它通体深紫,只在肩颈处有一片奇异的银白旋毛,阳光透过高窗落在它身上,那皮毛竟隐隐流转着金属般的光泽。此刻,它正烦躁地刨着前蹄,鼻中喷着粗气,琥珀色的眼睛冷冷盯着走近的陌生人。
“这匹‘飒露紫’,是去岁大宛王所献,据说有神马‘天驷’血脉。”赵全压低声音,带着点幸灾乐祸,“可这脾气……嘿,上任御马监王公公,就是被它一脚踹断了三根肋骨,如今还在榻上躺着呢。还有喂它的那个小宦官,手指头被咬掉一截……”
金日磾没说话,只是静静观察。他注意到“飒露紫”的左前蹄微微悬着,不敢完全落地,吃草时也总是偏着头,只用右侧牙齿咀嚼。马厩角落里,散落着几块颜色可疑的、混合了草药渣的糊状物。
“它蹄子有伤?”金日磾问。
赵全一愣:“啊?没、没听说啊。太医署的兽医来看过,说好好的。”
“那为何敷药?”
“那是……是给它治‘上火’的方子。”赵全支吾,“陛下爱它,怕它鞍马劳顿,体内积热,让太医署配的清凉降火药,拌在草料里。”
金日磾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草原上的经验告诉他,马匹若非真有疾痛,不会无故厌食、跛行。他不再多问,转身去看其他几匹马。
另外两匹汗血马,一匹名“赤电”,枣红色,肩颈处汗出如血珠,性子倒温顺些,正悠闲地嚼着苜蓿;另一匹“腾霜”通体雪白,唯有四蹄乌黑,见人来,傲慢地打了个响鼻,别过头去。那两匹乌孙天马高大神骏,毛色如锦。至于“追风骓”,是匹其貌不扬的青灰色马,瘦削精悍,独处一角,眼神机警。
“从今日起,你等皆听金监令吩咐!”赵全对院中几个负责打扫喂食的小宦官喝道,又转向金日磾,搓着手笑,“那……金监令您先瞧着,奴婢前头还有事……”
金日磾点点头,赵全如蒙大赦般溜了。
院子里剩下四个小宦官,最大的不过十五六岁,最小的看着才十一二岁,都穿着洗得发白的灰布短衣,手脚拘谨地站着,偷偷打量这位新上任的、据说很得陛下青眼的匈奴监令。
“你,”金日磾指了指年纪最长、脸上有块浅疤的那个,“叫什么?来多久了?”
那宦官忙躬身:“回监令,奴婢叫顺子,在这儿……两年了。”
“顺子,‘飒露紫’的蹄子,到底怎么回事?”
顺子脸色一白,左右看看,小声道:“监令,您、您看出来了?其实……其实不是蹄子的事。是、是嘴里。”
“嘴里?”
“两个月前,王公公……就是前任御马监,非要给‘飒露紫’换一副新打的黄金马嚼子,说是配它的身份。那嚼子做得华丽,可边缘没打磨圆滑,有一处小小的毛刺。”顺子声音更低了,“‘飒露紫’性子烈,不肯戴,挣扎时被那毛刺划伤了腮帮子里面,出了点血。王公公怕陛下怪罪,不敢声张,只让敷点药,说是‘上火’。后来伤口倒是结了痂,可那痂的位置不好,正好在牙齿磨到的地方,吃东西就疼,所以……”
金日磾明白了。外伤引发溃疡,愈合后形成硬痂或肉芽,位于齿颊摩擦处,导致咀嚼疼痛,连带影响行动姿态。不是什么大病,但极为磨人,也难怪这马脾气越来越坏。
“兽医来看过吗?”
“来看过,可‘飒露紫’不让人碰嘴,一碰就疯了一样踢咬。王公公被踹后,更没人敢看了。只好一直用降火药糊弄着……”顺子苦笑,“其实它吃不进草,这些日子都瘦了。奴婢们偷偷多喂些豆料,可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金日磾沉默片刻,走到“飒露紫”的马房前。那马立刻警惕地竖起耳朵,眼中凶光闪烁,前蹄不安地挪动。
他没有试图靠近,也没有拿草料引诱,只是隔着木栏,静静地看它。看了足有一盏茶功夫,然后,他做了件让顺子几人目瞪口呆的事——
他开始用匈奴语,低声哼唱起来。
不是之前那支牧歌,而是另一支更古老、更舒缓的调子,草原上的母亲哄受惊马驹时常哼的摇篮曲。他的声音低沉柔和,带着奇异的、抚慰人心的节奏,在寂静的小院里缓缓流淌。
“飒露紫”起初更加焦躁,喷着鼻息,甩动头颅。但渐渐地,那喷气声缓了下来,竖起的耳朵微微转向声音的方向,琥珀色眼睛里的敌意,被一种迷惑和好奇取代。它不再乱动,只是站在那里,听着这陌生又隐隐熟悉的语言和旋律。
金日磾哼了许久,直到感觉那马的肌肉不再紧绷,才缓缓伸出手。不是伸向马头,而是手掌向上,平摊在栏边,一动不动。
“飒露紫”盯着那只手看了半晌,慢慢低下头,试探性地嗅了嗅。手掌上有干草、清水和一种它说不清道明的、属于广阔天地的气息。它用鼻子碰了碰,湿热的鼻息喷在掌心。
金日磾依然不动,任由它嗅。
又过了好一会儿,“飒露紫”似乎确认了这只手没有威胁,竟将下巴轻轻搁在了他的掌心。这是一个表示放松和轻微依赖的姿态。
顺子几人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金日磾这才用极慢的动作,另一只手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皮囊——那是他仅存的、从草原带来的旧物,里面装着他自己按匈奴土方配的、用来治疗坐骑口疮的草药粉,混合了碾碎的甘草根、野蜂蜜和一种草原特有的紫色小花干末。
他小心地倒了些粉末在掌心,凑到“飒露紫”嘴边。马儿嗅了嗅,伸出舌头,舔食起来。那粉末甜中带凉,似乎很合它胃口,它将金日磾掌心的粉末舔得干干净净,还意犹未尽地蹭了蹭他的手。
“去取一小罐野蜂蜜,要最纯的。”金日磾低声吩咐顺子,“再拿点温盐水,软布。”
东西很快取来。金日磾将更多草药粉与蜂蜜调成浓稠的糊状,然后,他做了一个更大胆的举动——他轻轻推开马房的门,走了进去。
“监令!”顺子惊呼。
“飒露紫”只是微微动了动耳朵,看着这个两脚兽靠近,没有抗拒。
金日磾站在它身侧,一手轻轻抚摸着它强健的脖颈,继续哼着那支摇篮曲,另一只手蘸了点温盐水,极其轻柔地擦拭它的口鼻周围。“飒露紫”舒服地眯起眼。
然后,金日磾小心地掰开它的嘴唇。借着光线,他看到了左侧腮帮内侧,一个已经愈合但明显凸起、颜色暗红的肉芽,位置刁钻,正好在臼齿摩擦范围。
他迅速用手指挖了一大坨草药蜜糊,精准地抹在那个肉芽上。药糊清凉,蜂蜜甜润,“飒露紫”只是甩了甩头,并未激烈反抗。金日磾松开手,它吧嗒几下嘴,似乎觉得那滋味不错。
“往后三日,每日早晚,用此药糊涂抹患处。”金日磾退出马房,对顺子道,“喂它时,草料用温水稍稍泡软,掺些磨碎的豆粉。那个黄金马嚼子,扔了,换回它原来用惯的皮辔头。”
顺子连连点头,看金日磾的眼神已充满敬畏。
“此事不必声张。”金日磾又道,“尤其不要提王公公和马嚼子的事。”
顺子一愣,随即明白这是新上司在保全前任的颜面,也避免多生事端,忙道:“奴婢明白!”
接下来的几天,金日磾每日亲自为“飒露紫”上药。那马与他迅速熟络起来,见他来,甚至会主动将大头凑过来。药糊见效很快,伤口处的红肿肉芽渐渐平复,咀嚼不再疼痛,“飒露紫”的食欲和脾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毛色也越发油亮。
第四天下午,刘彻忽然驾临。
皇帝今日似心情不错,穿着骑射胡服,带着几个年轻侍卫,想来是打算去上林苑跑马。他径直来到后院,赵全又是一阵兵荒马乱的迎接。
“‘飒露紫’近日如何?”刘彻问,目光已投向那匹紫马。
赵全冷汗下来了:“回、回陛下,甚好,甚好……金监令照料得极为精心……”
刘彻走过去。“飒露紫”正低头在槽中吃草,听见动静抬头,看见刘彻,竟轻快地嘶鸣一声,主动走近栏边,用头亲昵地蹭了蹭刘彻伸过去的手。
刘彻有些意外。这马自从伤了嘴,脾气暴躁,见了他也常常爱答不理。“咦?精神了不少。”他仔细打量,见马儿双目有神,皮毛流光,脖颈处的银白旋毛似乎都比往日更亮泽。“金日磾呢?”
“奴婢在。”金日磾从一旁走出,行礼。
刘彻看他一眼:“你给它吃了什么仙丹?前几日还病恹恹的。”
“回陛下,非是仙丹。”金日磾垂眼,“‘飒露紫’先前饮食有些积滞,奴婢用草原土方,配了些消食清热的草药,拌在草料中。又见它蹄甲略长,修整了一番,故而行动更显轻健。”
他绝口不提伤口和马嚼子的事。顺子在一旁低头,心中佩服。
刘彻何等精明,目光在“飒露紫”身上转了一圈,又瞥见角落里那个被丢弃的、依稀可见华丽金光的马嚼子,心下已明了七八分。但他没点破,只笑了笑:“草原土方?有点意思。看来朕买你,买值了。”
他转身欲走,又停下,对身旁宦官道:“赏金日磾……十金。告诉他,好好干,朕的马,以后都归他管。”
“谢陛下恩典。”金日磾躬身。
刘彻带着侍卫们走了,马蹄声远去。赵全抹着汗凑过来,满脸堆笑:“金监令,您可真是这个!”他竖起大拇指,“陛下难得这么爽快赏人!十金啊!”
金日磾没接话,只是走到“飒露紫”栏边,摸了摸它的额头。马儿温顺地低头。
“监令,这赏金……”顺子小声问。
“分给院里各人,包括前头中院的王伯、李叔他们。”金日磾淡淡道,“大家都不易。”
顺子和另外几个小宦官都愣住了。十金,足够一个普通人家数年用度,他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分了?
“还不去?”金日磾看他们。
“是、是!”顺子回过神来,眼眶有点热,忙不迭应了。
消息很快传开。黄门署上下,无论是前院洒扫的,中院养普通马的,还是后院伺候御马的,都分到了一小份赏钱。钱不多,但那份心意,让这些处于宫廷最底层的人们,心里暖烘烘的。王瘸子掂着分到的一小串铜钱,对老糊涂嘀咕:“这胡儿小子,有点意思。”
老糊涂难得清醒,嘟囔了一句:“不是胡儿,是金子。”
确实,从这一天起,在黄门署许多人心里,“金日磾”这三个字,不再仅仅是一个陛下一时兴起提拔的匈奴马夫,而是一个厚道、有本事、值得敬重的“金监令”。
而金日磾自己,坐在他那间依然简陋、但总算有了单独木板床的小屋里,就着油灯,看着掌心那枚陛下赏赐的、铸成马蹄形状的小金锭,良久无言。他将金锭握紧,冰凉的金属硌着掌心。
恩宠如潮水,可潮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想起父亲常说的话:“草原上的兔子,既要能吃到草,又要时刻警惕天上的鹰。”在这深宫之中,谁是草,谁是鹰?或许,他自己既是吃草的兔子,也可能在某一天,成为别人眼中的鹰。
他吹熄了灯,躺在黑暗中。窗外传来遥远的、未央宫方向的更鼓声。长安的秋夜,凉意渐深。他闭上眼睛,仿佛又听到祁连山下,风吹过无边草浪的哗哗声响。
那声音,越来越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