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西市秋风
元狩二年的长安西市,总带着一股奇异的混合气味——胡商皮囊上的羊膻、波斯香料铺溢出的浓烈芬芳、关中老农担来的新粟清香,还有笼车里奴隶身上散发的汗酸与绝望。在这片喧嚣中,一座特别宽敞的木笼立在市场中央,笼边插着面褪色的锦旗,墨字淋漓:“匈奴休屠王太子”。
十四岁的日磾盘腿坐在笼中麦秸上,身上那件曾经象征王子身份的银狼皮裘,如今沾满草屑与泥污。他琥珀色的眼睛盯着笼外青石板路面的裂缝,仿佛能从那道缝隙里看见千里之外的祁连山牧场。周围人群指指点点,议论声嗡嗡作响:
“听说休屠部被霍去病那小子打残了,连祭天金人都给缴了!”
“可不是嘛,这太子本来该殉葬的,浑邪王非要带着降汉……”
“瞧那眼神,还当自己是王子呢!”
一个尖脸太监拿着拂尘驱开凑得太近的看客,清清嗓子开始唱货:“列位瞧好了——正宗的匈奴王子!休屠王的嫡长子!名唤日磾,太阳的日,磾是美石!十四岁,识汉字,懂马性,能骑射!标价五百金,或等值胡椒、丝绸、蜀锦!”
人群哗然。
“五百金?买个胡儿?”
“长得倒挺俊,可这价钱能买二十个昆仑奴了!”
尖脸太监压低声音,对几个穿着蜀锦的富商神秘道:“您几位想想,家里养个真正的王子,什么排面?虽说现在落魄了,可这血脉做不得假。教好了,当个护卫,带出去赴宴,那得多长脸?”
笼中日磾嘴角扯出一丝几不可察的冷笑。他确实懂些汉字——那是母亲帐中一个汉人俘虏教的,那俘虏总念叨“有教无类”,在被处死前夜,还偷偷塞给他半卷《诗经》。马性?草原上长大的孩子,不会骑马就像鱼不会游水。至于价格……他想起父亲帐中那些来自长安的漆器、玉璧,哪件不值千金?如今自己倒成了货物。
“让开!都让开!”
一阵吆喝声传来,人群如水分开。几个穿着寻常葛布衣裳、但步履沉稳的汉子开道,后面踱来一位二十出头的青年。青年身量颇高,穿玄色深衣,腰间悬一块无纹素玉,头戴普通缣巾,可眉宇间那股子不耐烦的傲气,怎么也掩不住——仿佛全世界都该认得他,又仿佛他压根不在乎全世界认不认得。
正是当今天子刘彻。今日他心血来潮,非要“体察民情”,其实是听说西市新到一批大宛马驹,偷溜出宫来看马,顺道路过奴隶市场。
尖脸太监眼尖,虽不识圣颜,但看这架势就知道非富即贵,忙凑上前:“这位贵人您瞧瞧!这可是难得的货色,匈奴王子!就是性子倔,抵死不肯净身入宫伺候,不然早被宫里挑走了……”
刘彻原本已要走过,闻言停下脚步,转身打量笼中少年。他目光扫过日磾的脸,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上停顿片刻,又落在少年挺直的脊背上——那是一种刻意维持的、近乎僵硬的挺拔,像一根不肯弯折的箭。
“为何不净身?”刘彻开口,声音不高,带着惯有的、让人下意识想服从的腔调。
太监扑通跪下——这次是真吓的,他从这简单四个字里听出了某种不容置疑的威仪:“回、回贵人!这蛮子……这王子说,要净身他就嚼舌自尽,宁死不肯受辱!您说这……这……”
刘彻没理太监,走近木笼,隔着粗大栅栏与日磾对视。两人的目光在空中撞上,一个带着审视与玩味,一个沉静如古潭,底下却翻涌着不甘与桀骜。
“会养马?”刘彻问。
日磾沉默了三息——他在判断这人的身份,以及回答的代价。最终,他用生硬的汉语吐出两个字:“会养。”
“多好?”
“你……有什么马,我养什么马。”日磾的汉语带着古怪的卷舌音,但意思清楚。
刘彻嘴角勾起一丝几乎算得上恶劣的笑意。他喜欢这种硬邦邦的回答,比那些谄媚的“奴婢万死”有趣多了。
“好。”他转身,对那还跪着的太监道,“牵回去,送到黄门署,让他养马。”
太监连连磕头:“是是是!贵人您真是慧眼!这马夫……这王子定能把马养得膘肥体壮!”
刘彻已走出几步,又忽然回头,对笼中的日磾说:“朕……我这里有几匹大宛来的汗血马,娇贵得很,先前几个马夫都伺候不好。你好好养。”他顿了顿,像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笑容加深,“养肥了,有赏。养瘦了……”
他目光在市场中扫视,落在一个角落里——那里坐着个三十来岁的文吏,正伏在矮几上记录买卖账目,写得极为认真,连有人凑近看他的竹简都没察觉。
“养瘦了,”刘彻信手一指,“就把你送去给那个记账的当写书的素材。听说他最近在搜集稀奇古怪的人物,你这匈奴王子,应该够他写几卷竹简了。”
日磾顺着那方向看去,只看见一个埋头书写的侧影。他不知道“写书的”是谁,但听懂了威胁。他嘴唇抿成一条苍白的线,没说话,只是那眼神更沉了几分。
刘彻觉得这匈奴小子瞪人的样子,像极了上林苑里那只不肯驯服、总试图啄伤驯鹰人的白尾海雕,心情莫名好了不少。他摆摆手,真的走了,去看他的大宛马驹了。
太监爬起来,擦着汗,对笼车夫喊:“快快!解开!送黄门署!这位可是……可是了不得的贵人吩咐的!”
木笼打开,日磾缓缓站起,腿有些麻。他最后望了一眼西市尽头那截灰色的城墙,那里,长安城的轮廓在天光下沉默地矗立。然后他低头,看着自己沾满草屑的皮靴,一步步走出木笼,跟着车夫,走向那座囚禁了他余生三十八年的、繁华而森严的宫城。
他不知道那个“记账的”叫司马迁,正如他不知道,那个随手买下他的青年,是这庞大帝国的主人。他只知道,从这一刻起,休屠部的王子日磾死了,活下来的,是一个名叫金日磾的马夫。
而远处,那个“记账的”司马迁,正记录下今日奴隶交易的账目,在竹简边缘无意中写下一行小字:“元狩二年秋,见匈奴王子鬻于市,目有苍狼色,异之。”他搁下笔,揉了揉手腕,全然不知自己刚刚成了皇帝玩笑里的“素材”,更不知这个“素材”未来会如何闯入他的史书,又将以何种姿态,陪伴那位皇帝走到生命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