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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鳞

共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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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初升的东曦

杨云想表达的意思倒也简单。

李晋要想成大事,钱和粮草以及人口就不能缺。

那么这些东西掌握在谁的手里呢?

在地方豪强大户手里。

江安县因平原较多,田亩较多,算是上县,杨云曾粗略估算,应该有人口十万左右,土地一百五十四亩(秦亩)。

但按照杨云的说法,全县在籍人口仅仅才四万不到,在自耕农而非豪强手里的土地更是才三十一万。

其中大部分人都没有属于自己的田地,要么做些手工品售卖,要么帮人种地以维持生计。

根据秦初史学家贾公充为前朝写的《周书》记载,一个五口之家要想解决基本的温饱,得一年四季种百亩田地才可以,也即每人种二十亩。

而江安县在籍人口四万拥有的田地只有三十一万,人均不足八亩,这种情况下就能看出来大秦土地兼并相当严峻。

并且这五万人还要承担县里大部分的赋税。

所以县里的大部分财富自然都是掌握在这些豪强手里,如果能够劫掠了他们,就能获得大量粮食钱财乃至于人口。

并且一般县里豪强与郡里世家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豪强杜氏的爹就曾是一地太守,有个哥哥在外郡做郡丞,自己则娶了本郡一个太守家的女儿。

别看他们这些人只是在太守、郡丞、县令这一级别浮动,然而大秦的一郡之地相当大。

中原地区的小一些,南方偏远地区,比如他们山南郡的一郡面积能达方圆千里。

而大秦全国也才145个郡,1800多个县。

李晋虽然是文科生,但以前看历史文章和材料的时候倒是有过这个概念。

按照秦汉时期1里等于415.8米,1000里等于415.8公里,方圆千里面积就是415.8×415.8等于17.29万平方公里。

面积次于贵州,高于河南,能排在我国第17位。

可见即便是那些小一些的郡,比如几万平方公里面积的郡,在行政级别上也高于地级市,低于省。

有些大郡的面积和行政级别甚至能与省相当。

那么太守就不能简单看作是地级市市长那么简单,不仅管辖的面积一般会比地级市更大,权力也大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在一郡之地堪比土皇帝。

因而虽然这些地方上的势力不像九姓十三望那样遍布朝堂,为天下一等一的名门望族,却在本郡本县向来都专横跋扈。

杨云却建议先拿他们开刀。

这不仅仅是一个建议,同时也是一个投名状。

毕竟他也说了,这些地方势力盘根错节,实力强大,一旦惹了他们,往往能牵动整个郡,乃至一州之地的世家门阀豪强。

李晋对他们动手肯定是得罪了他们,但作为提议者,杨云也是得罪死了他们,自然是在表忠心。

“大王,臣觉得有诈。”

听完了杨云的介绍与说法,胡紘偷偷把李晋拉到一旁低声道。

“哦?”

李晋沉吟道:“你说。”

“臣以为没那么简单,就怕又是个陷阱。”

“唔......”

“二甲茂才的确是平民子弟能考中的极限,然他若是助朝廷抓获大王,未尝不能晋升一甲,门第或许也能往上抬一抬,这等光宗耀祖之事,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胡紘小声道:“我们只有八百人,打下县城确实容易。因为县城人手本就不多,然而大部分人都在野外,一旦进攻那些庄园,势必对我们进行极大打击,臣怕这是驱狼吞虎之计。”

“不愧是我未来之丞相,你不简单呀。”

李晋诧异地看了胡紘一眼。

这驱狼吞虎之计在后世高度信息化社会,看过《三国演义》的人眼里或许不算什么。

但在古代社会,大部分平民百姓没机会接触知识,浑浑噩噩过一生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努力种地却不得温饱,自然不存在有多少见识。

什么兵法、韬略、谋算基本都不会。

而胡紘却能说出来。

哪怕他是读书人,可东汉末年读书人还不少呢。

要知道这可是荀彧提出来的计谋,他居然能够想到,莫非这家伙真是自己的“吾之子房”?

“大王谬赞,臣也只是想到了周时卫扶驱胡蛮以吞巢国之计也。”

胡紘谦虚一笑。

‘原来在这个世界以前就有类似的计谋呀。’

李晋心想。

“想必大王对云还是有所怀疑。”

正在这时,似乎是能察觉到李晋和胡紘的意思,杨云忽然开口道:“若是大王对我有疑虑的话,云可以先做一件事以此打消大王的疑虑。”

“什么事?”

“大王可知道说三山张氏?”

“大王,九姓十三望。”

李晋看向胡紘,胡紘低声道:“虽是排名最末,却也是大秦最顶尖门阀。”

杨云拱手说道:“江安县令张韨,出身于三山张氏,即便是旁支子弟,亦是门第高贵。大王若是不信我,我愿手刃了他!”

胡紘、何泰等人面露惊讶。

李晋想了想,也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杨云说杀了张韨就能打消自己的顾虑。

平民出身的读书人杀了一个顶尖门阀子弟,就算他真是耍了阴谋俘虏了李晋,把李晋献给朝廷立下大功,三山张氏也容不得他。

想明白这点后,李晋便说道:“先生真愿意如此?”

杨云笑道:“大王知道为何吗?”

“为何?”

“张韨连生六个女儿,一直想要个儿子,前年他及冠后就被朝廷任命为江安县令,因南方偏远,没有把妻妾接来,便在当地搜罗女子供他淫乐生育。其中一女子今年年初怀上了他的子嗣,但上个月生产时有难产迹象,稳婆束手无策,他没有找大夫,而是用了一个偏方。”

“什么偏方?”

“他把女子捆在马车上,马车载着女子在石子路上一直颠簸,马车颠了一圈一圈,车上的血洒了一地又一地,后来孩子总算是颠出来了,那女子也就死了。”

“啊?”

李晋张大了嘴巴。

这番话对于他这个现代人来说简直是有点冲击三观了。

但他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些新闻。

一个男子因为妻子生了女儿,并且妻子不想继续生,于是把妻子分尸装行李箱。

还有一个女子沉迷直播,给男主播打赏了数十万,丈夫不愿意帮她还钱,就把丈夫杀害藏冰箱里近两年。

而这样的例子在裁判文书网里甚至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或许任何时代,人性之恶,永远不会随着物质和生产力的提升而越变越好。

想到这里,李晋不禁有些沉默。

“大王若是不信,派人去县里随便找户人家敲门进去,问一问有没有这件事就知道了。”

杨云伸出左手指向窗外平静地说道:“那女子的惨叫声周围村庄都能听到,很多人亲眼见过,消息早就传遍全县。”

“我知道了。”

李晋深呼了一口气,随后点点头说道:“带路吧。”

“多谢大王。”

杨云向他拱拱手,迈步出了偏屋。

众人跟在他身后。

此刻李晋带来的人已经把衙斋围了个水泄不通。

不过李晋还没有正式下令破门,因此现在衙斋内的官吏们都在呼呼大睡,浑然不知道大祸临头。

出了房子,李晋向何泰使了个眼色。

何泰一头雾水。

李晋感叹身边除了胡紘真就没个聪明人,只好低声对他说道:“派人去求证,顺便去查查杨云在县里的风评。”

“哦。”

何泰这才醒悟,招来他的同乡亲信小声吩咐了一句。

杨云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么对于李晋来说就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

虽然在江安县不能停留太久,但他既然要回到临章县,那么同郡的江安县也得打好名望基础。

张韨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想必恶名早在县里传播。

如果能杀了张韨,必然能累积声望。

李晋让何泰派人去调查,倒不是为了查证这件事,而是得了解一下杨云的人品。

若杨云是良善,张韨是邪恶,这种惩恶扬善的正义作为最基础的普世价值观,在民间肯定是喜闻乐见拍手称快。

届时让杨云安排几个亲信去乡里想办法传播传播,起义军的正面形象很快就会被树立起来。

但要是杨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甚至比张韨还可恶,那他们就尴尬了。

虽然杀的是恶,可也不能助恶除恶。

所以李晋不会放过这么一个搞宣传他们起义军正义形象的机会,却也不能听信一面之词。

至于为什么不让胡紘去。

他刚才隐隐发现胡紘对杨云似乎有点敌意,估计是怕杨云过来,自己地位不保。

因而如果胡紘去的话,搞不好会有什么龌龊,还是谨慎一些。

后院与中庭有长长的廊道连接。

很快。

在杨云的带领下,一行人穿过中庭拱门,从侧廊一路抵达了后院。

后院有个小花园,小花园里侧是间由围墙圈起来的宅子,宅子大门打开,里面灯火通明,隐约传来女子嬉笑的声音。

门口没有人值守,杨云就这样大摇大摆地带着众人进入院内,甚至都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觉。

正对着大门是堂屋,堂屋内灯火通明,在鱼膏油脂极其匮乏的大秦,即便杨云处理公务也只敢点一盏油灯,里头却是极为耀眼,必然不止一盏。

而且这里的窗户也不是草帘覆着,用的却是窗棂纸。

按照李晋想来,如果此时的科技与生产力相当于他那边的秦汉时期,这种纸的价值怕是不敢想象。

“大王稍等。”

杨云伸手示意他们留在院里。

李晋看着他。

杨云便走到侧窗边,用食指沾了点口水,轻轻捅破窗户纸。

李晋等人走过去,耳朵里能听到屋内淫声糜语。

透过捅开的窗户纸往里面扫视一眼,隐约能见到里面浑黄灯影朦胧,几个只穿着丝纱的身影舞姿妙曼。

正对着大门的木塌上躺着一个人,半盖着厚实的毛皮被,被子里还有一团在蠕动。

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季,大家都冷。

李晋还是靠着自己的羽绒服和保暖内衣,胡紘他们一路过来都冷得发抖。

屋里虽然有炭火盆,但炭盆可没有空调的效果,里面穿着丝绸纱衣的女子可以说是冻得瑟瑟发抖,站在外面都能看到她们脚步虚浮,似乎随时会摔倒。

见此杨云示意他们别动,随后走到屋门口敲了敲。

“咚咚咚。”

“谁啊。”

“明府,是我。”

“进来吧。”

“嘎吱。”

杨云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中躺在木塌上的人抬起头,他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但皮肤泛白,一副酒色过度之像。

最让人意外的是他头顶不像别人那样,只有两个称号,而是有两排四个。

第一排写着三山张氏·骑都尉。

第二排则是二甲茂才·江安县令。

见是杨云,张韨拨开身边没穿衣服的女子,笑着说道:“是仲飞兄呀,有事吗?”

说罢他挥挥手。

在厅堂里跳舞的几个女子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退到了旁边偏屋里可以烤烤火了。

杨云进去后坐在了首座右手边下方席上笑道:“是有些事跟明府说。”

“嗯。”

“不过在说前,明府还记得吴老汉吗?”

“哪个?”

“就是被刘氏做局,欺负他不认识字,因利滚利还不起,上月告到衙门让明府下令打板子那个。”

“哦,怎么了?”

“他死了。”

“一贱民耳,死了就死了呗,说这个做甚?”

“他有个女儿不错。”

“哦?”

张韨喜笑颜开道:“那很好,那很好。”

“对了明府,上次你跟云提起的,世家大族用来长寿之法。”

杨云又高声道:“那法子会不会太残忍了些。”

张韨满不在乎地说道:“那有什么残忍的,远古神灵都是如此,商周时期要祭祀神灵,亦是人祭。”

“这孩儿汤,可下不去嘴呀。”

杨云故意说道。

张韨笑道:“你懂什么,美味得很。那用药汤煮好的脚,啃起来比猪蹄还好吃呢。而且这也不算什么,谢家那位谢仲儒你知道吧,好食心肝,尝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如今人家五十多岁,还位居朝堂高位,精神矍铄,活个百寿绰绰有余,要我说,想长寿,就得吃心肝,尤以孩儿女子最美味。”

他身边还有两个女子,躺在他身边,虽然也盖着毛毯,头埋在毯子里,却正如筛糠般抖动。

杨云脸色一滞。

他倒是知道世家大族丧心病狂,却也不知道丧心病狂到了这个程度。

窗外李晋轻轻从何泰的腰间把那柄环首刀取了出来。

“对了,仲飞兄,你到底有何事?”

张韨纳闷道。

杨云回过神来,这才说道:“差点忘了,是之前我遇到一个人。”

“遇到一个人?谁?”

“一位贵人。”

“哦?有多尊贵呀?”

“比你爹,比你爷,比你祖宗十八辈都尊贵。”

李晋走进来,脸色铁青,低声道:“真是小刀拉屁股,给爷开了眼了。这世家大族,初升的东曦,彼阳的晚意怎么这么多?”

张韨皱起眉头,他看到李晋手里拿着一柄环首刀,在对方头上,居然有一个让他都惊悚的称号。

炎黄子孙·龙的传人!

好家伙。

这还真是位比自己祖宗十八辈都尊贵的贵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