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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兽人酋长:我能操控巨兽

共 5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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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阅读 · 第一章:黑石之主

第一章:黑石之主

腐臭的血腥味混杂着潮湿的苔藓气息,从兽皮帐篷的缝隙里钻进来,精准地刺入鼻腔。

格罗姆猛地睁开眼,琥珀色的竖瞳在昏暗的帐篷里亮起微光。

他抬手按了按额角,指腹碾过粗糙的皮肤——那是常年握斧留下的厚茧,也是这具身体与生俱来的、属于兽人的坚硬肌理。十五年了,从一个连翻身都做不到的婴儿,长成如今三米高的魁梧身躯,他早已习惯用“格罗姆”这个名字活着,却总在清晨的恍惚里,想起另一个叫做“陈默”的、属于地球社畜的名字。

那时候他还在为甲方改第三十七版策划案,窗外暴雨砸在写字楼玻璃上噼啪作响,电脑屏幕突然蓝屏,窜出的电流舔过他的指尖。再睁眼,就是兽穴里腥臭的羊水味,和一个长着獠牙的兽人女性(他这一世的母亲)欣喜的低吼。

“主上。”

帐篷门被掀开,冷风卷着几片湿叶灌进来。狼骑兵队长雷格单膝跪地,他比部落里大多数兽人都要瘦削些,但脊背挺得笔直,灰黑色的短发上还沾着露水,显然刚从外面巡逻回来。他的脖颈上挂着一串磨得光滑的兽牙,那是狼骑兵的荣誉象征。

格罗姆坐起身,粗糙的兽皮褥子在他身下发出摩擦声。他的身躯确实称得上“怪物”——宽阔的肩膀几乎能抵上帐篷的宽度,肌肉线条像被巨石雕琢过,每一寸都充满爆发力。腰间随意搭着的巨斧“裂颅”,光是斧刃就有半人高,在其他兽人手里需要双手握持,他却能单手提溜着赶路。

“说。”格罗姆的声音低沉,带着兽人特有的沙哑,却比同族多了几分冷静。这是他藏了十五年的秘密——人类的思维,让他总能在兽人的狂躁中保持一丝清醒。

“南边的食人族又越过界了,”雷格低头禀报,耳朵警惕地动了动,“他们偷了我们储存的腐肉,还伤了两个守粮的族人。”

格罗姆挑眉。食人族是这片“幽影森林”里最令人厌恶的生物,比魔兽更卑劣,以同类为食,尤其喜欢偷袭落单的兽人。放在以前,部落里的老家伙们只会喊着“杀过去撕碎他们”,但现在……

他掀开被子下床,赤脚踩在冰凉的泥土上。帐篷角落堆着些杂物:几枚磨亮的魔兽獠牙,一卷用巨蜥皮鞣制的绳索,还有个装着凝血草药的陶罐。最显眼的是挂在帐篷中央的地图——用兽血画在兽皮上,标记着森林的地形、魔兽巢穴,还有两百公里外那个小小的人类城邦“落星城”。

“让狼骑兵集合。”格罗姆抓起裂颅斧,斧柄上的防滑纹路正好契合他的手掌,“告诉他们,带上绳索,我要活的。”

雷格愣了一下。以往遇到这种事,主上只会下令“屠光”,但他没有多问,立刻应声:“是!”

雷格退出去后,格罗姆走到帐篷另一侧。那里铺着更柔软的熊皮,几只毛茸茸的小脑袋正挤在一起睡觉——那是新出生的座狼幼崽,大概有小牛犊那么大,鼻子里发出细微的呼噜声。整个黑石部落,像这样的座狼共有三百一十二头,成年的两百七十三头,组成了部落最精锐的狼骑兵队伍。

而他的坐骑,那头叫做“夜嚎”的巨狼,此刻正趴在帐篷外。光是肩高就有近两米,皮毛像泼了墨的夜色,只有四肢的爪子泛着森白的光。听到帐篷里的动静,夜嚎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用大脑袋蹭了蹭帐篷布。

格罗姆掀开帐篷走出去。清晨的森林弥漫着薄雾,参天古树的枝叶交错,遮天蔽日,只有零星的阳光透过缝隙洒下来,落在沾满露水的蕨类植物上。部落的营地就建在一片相对开阔的林间空地上,几十顶兽皮帐篷错落有致,远处传来科多兽沉闷的脚步声——那是部落的“移动粮仓”,身高五米的巨型生物,皮糙肉厚,性情温顺,此刻正被几个食人魔奴隶赶着去河边饮水。

那些食人魔是格罗姆去年从一个溃败的兽人部落手里抢来的,平均身高五米,块头比格罗姆还壮硕,却被颈间的魔法项圈牢牢控制着。他们笨手笨脚地给科多兽刷洗,偶尔发出“呜呜”的哼唧声,看到格罗姆时,立刻吓得缩起脖子,像做错事的孩子。

“主上。”

一个苍老的声音自身后响起。格罗姆回头,看到兽人祭司玛尔正拄着蛇头法杖站在那里。玛尔是部落里最年长的兽人,皮肤像干枯的树皮,眼睛却亮得惊人,据说能看穿灵魂的颜色。他总说格罗姆的眼睛里“藏着风雷”,是部落复兴的预兆。

“玛尔。”格罗姆微微颔首。他对这位祭司始终保持着敬意——不仅因为对方强大的力量,更因为玛尔是少数看出他“不同”,却选择沉默守护的人。

玛尔浑浊的眼睛扫过格罗姆,又看向远处正在集结的狼骑兵,最终落在他肩头。那里不知何时落了一只巨鹰,翼展足有四米,羽毛是深褐色的,喙和爪子像铁铸的一样,正用锐利的眼神扫视着营地。这是“啸风”,格罗姆在三年前从巨蟒嘴里救下的雏鸟,如今已是他最得力的空中斥候。

“食人族的事,不必亲自动手。”玛尔的声音像风刮过枯骨,“昨夜我占卜,看到南边有异动,不止是食人族。”

格罗姆皱眉。他知道玛尔的占卜很少出错。

“落星城的人,好像在边界设了新的哨卡。”玛尔顿了顿,法杖顶端的蛇眼突然亮起红光,“而且,你的‘力量’,快要藏不住了。”

格罗姆的心脏猛地一跳。

他知道玛尔说的是什么。就在三个月前,他在一次狩猎中被多头魔兽围攻,濒死之际,脑海里突然炸开一道信息——那是属于这具身体的、被遗忘的天赋,或者说,是穿越带来的金手指:他能召唤亡灵,能驯服任何魔幻生物,甚至能让它们陷入狂暴。

那天他无意识地动用了力量,死去的魔兽骸骨突然站起,撕碎了围攻者。而身边的夜嚎和啸风,也瞬间进入狂暴状态,战力暴涨。只是那股力量太过陌生,他之后一直刻意压制,没敢再用。

“我知道。”格罗姆握紧了裂颅斧,斧刃在晨光里闪着冷光,“但食人族必须教训。”

玛尔看着他,缓缓点头:“去吧。记住,幽影森林的平衡,已经开始倾斜了。”

格罗姆没再说话,转身走向夜嚎。巨狼兴奋地低嚎一声,用头蹭了蹭他的手臂。他翻身上狼背,裂颅斧斜扛在肩头,啸风在他头顶盘旋一圈,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率先朝着南方飞去。

“狼骑兵!”格罗姆的声音传遍营地,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跟我来!”

两百七十三名狼骑兵齐声应和,吼声震得林间的飞鸟四散飞起。他们跨上各自的座狼,形成一支灰黑色的洪流,跟随着最前方那道三米高的魁梧身影,朝着森林深处疾驰而去。

晨雾被马蹄踏碎,阳光穿过树影,在格罗姆的侧脸投下明明灭灭的光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这双手能轻易捏碎岩石,能挥舞巨斧劈开狮鹫的翅膀,也即将握住那股潜藏的、足以颠覆一切的力量。

十五年了,他像个真正的兽人一样厮杀、成长,却从未忘记自己来自哪里。而现在,属于格罗姆的时代,似乎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