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二十三岁-7
人,确实是很奇怪。总是不安于平静的生活,非要给原本平静的水面来点涟漪,往其中投入一些石子。这是一种不落俗套的形容,换另一种说法,就是犯贱了。
跑步,是阿毛一直断断续续坚持的运动。其它的,都丢失在风中了。凡是需要依赖器械的,都在他三分钟热度之后,彻底冰冻。所以,没有限制的才能活到最后,显然是最适合放养的,也是最适合阿毛的。
跟所有运动一样,开始总是轻松写意。重要的无疑是能够一直坚持下去,那才是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大浪淘沙后的真金。坚持的力量,是任何一个领域的通行证。任何一个杰出者,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都必须为此付出。
这项运动和阿毛的相遇,算是一种机缘巧合。他将它视为一种消遣方式,陪伴他的大学同学们度过夜晚的些许时光。说实话,也算不上是消磨时光。因为,那些操场上的灵魂,也是值得窥探的。但凡遇上那么一两个秀色可餐的,也不枉费了这一晚。
破土而出,这是植物一项不值一提的才能。但对于人类来说,却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突破。阿毛有幸与其打个照面,寒暄了几句,倒也算领悟了一点。从一开始的一两圈,到后面的五圈乃至十圈,阿毛不断地实现自我突破。那一次次的突破后带来的精神愉悦,抵得上世间任何美食的诱惑。
于是,他的人生欢迎它的加入。这不是任何一个新人的入职,显然是不需要那些徒有其表的欢迎仪式的。当然,先于它加入的都没有举办,自然是不能破了先例。不然,光是想它们的欢迎方式,就足以让脑袋迅速膨胀。为了不让自己担负太多的压力而红温,这是可以记录起来的。于是,他默默写下这句话:“欢迎仪式超过大脑压力阈值,是人生无法承受之痛。两根棒棒糖可以抚慰(最好是香橙口味),再多就更好了,这将有助于启动我的“该痴呆时就痴呆”的能力。”
后来,它彻底融入了阿毛的生活。一开始,还会发朋友圈炫耀一番。后来,沦为习惯后就不值得一发了,显然失去了新鲜感。似乎就是如此,人,越没有什么,就越想彰显自己有什么。精神匮乏的人,总是炫耀自己拥有何种物质享受。他们无法忍受哪怕是一天的独处,因为他们明显感受到时间流逝得太慢太慢,却又不知如何处置这完完全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间。他们内心的野兽会将其吞没,且避无可避。此刻的人间,对他们来说与地狱并无二致。可地狱也能开出花,这是他们终其一生也无法看到的。也许,逃避就是他们人生的底色,是一撞南墙再也不回头的。
如果非要问从中学到了什么。答案显然要用一生来回答,因为阿毛还在演绎着他的生命。它无疑是阿毛的良师,教给他很多终身受用的知识。在无数个日日夜夜,它卸下了阿毛所有的苦闷,化作汗水宣泄出去。它共享他的喜悦,共同绽放笑容。它鼓励着他,永远不要丢失向上的那股劲,要有勇于破土的决心和毅力。
阿毛并不渴望自己的人生有多么精彩,只是希望能平稳地度过。一步一个脚印,做一个永远在路上的跑者,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是一个真切的想法,愿上帝能够允诺,成了他的愿。当然,如果上帝因为正在吃麦当劳而错过这一想法,也是情有可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