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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超走向王座

共 25 章

记者:“晁孟德先生,你这辈子你最自豪的事?”晁孟德:“我最大的自豪是将赵佶他们从那该死的宝座上赶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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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夜盗皮筋

清晨,梁山泊训练基地还笼罩在一层薄薄的雾气中,安静祥和的气氛被一阵鬼哭狼嚎的叫喊粗暴地撕碎。

“博格巴!我的好兄弟博格巴!你在哪儿啊?哥哥我来看你啦!!!”

这声音高亢洪亮,带着一种不合时宜的热情和难以言喻的神经质,在整个宿舍区回荡,惊飞了几只早起觅食的麻雀。

刚起床不久的晁孟德,正端着一杯浓茶醒神,被这突如其来的嚎丧惊得手一抖,茶水差点溅出来。他眉头紧锁,走到窗边,沉声喝问:“大清早的,外面何人喧哗?”

负责门岗的杜迁一脸无奈地跑过来汇报:“晁主席,门口来了个怪人,自称叫时迁,非要找博格巴!拦都拦不住,跟公鸡打鸣似的!”

“时迁?鼓上蚤时迁?”晁孟德一愣,“放他进来吧!我倒要看看这时迁大清早唱的哪一出。”

不一会儿,杜迁领着一个打扮相当有个性的男子走了进来。

此人个头中等,约莫一米七五上下,年纪三四十岁。圆圆脑袋上的已然秃顶,发际线退到了额头很靠后的地方,所剩无几的头发好像晚秋落霜的草地。他生着一双又圆又鼓、活像青蛙的大眼睛,此刻正骨碌碌地四处乱转,透着一股子不安分的好奇。鼻子倒是生得秀气高挺,还带着点优雅的弧度,可惜下面配着一撮凌乱不堪的胡须,瞬间破坏了那点精致感。

他上身穿着红色的针织毛衫,下身是一条奶白色毛料裤子,脚上穿着白色的帆布鞋。他大概是个对衣着不太讲究的人,每件衣服十分合身,却都略微有些陈旧。

时迁一进门,那双青蛙眼就精准地锁定了晁孟德。他脸上瞬间绽放出热情的笑容,一个箭步冲上前,不由分说就紧紧握住晁孟德的双手,上下用力摇晃,力道大得让晁孟德都晃了两下。

“哎哟喂!您就是晁主席吧?久仰大名!”他语速飞快,唾沫星子差点喷到晁孟德脸上,“快快快!麻烦你老带我去见见我那可怜的博格巴兄弟,我有天大的要紧事找他。十万火急啊!”

“请问你是?”我问。

“哦哦,这是我的名片。”

时迁一拍脑门,从口袋中掏出一张黑白相间,好似场记板的名片递给晁孟德。

名片是简单精致,上面用飘逸的瘦金体写着:上京电影学院教授——时迁。

晁孟德看着这张颇具个性的名片,又抬头看了看眼前这位气质迥异的男子,嘴角忍不住微微抽搐了一下。他和颜悦色的追问:“原来是时教授,失敬。不知时教授与博格巴是什么关系?”

时迁一听这个问题,那双青蛙眼瞬间瞪得更圆了,他神秘兮兮地凑近晁孟德,“嘿嘿,这个嘛说来话长,我们是病友!”他得意地晃了晃脑袋,“在同一个所精神病院结下的革命友谊!有过命的交情!”

“病…病友?”晁孟德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开始突突直跳。一个精神病人大清早跑来找另一个精神病人?

“对!病友!铁瓷儿!”时迁用力点头,随即又恢复了那副火烧眉毛的样子,“哎呀,晁主席,您就快带我去见他吧!我真有天大的好事要告诉他。这事儿,我必须得当面跟他分享。保管他听了,什么病啊灾啊的,全都能好利索了!”

晁孟德看着时迁那热切的眼神,又想到宿舍里还躺着个昏迷不醒的博格巴,顿感一个头两个大。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揉了揉眉心,只能领着时迁前往博格巴的住处。

“多谢晁主席!您真是个大好人,改天我请您看电影。”时迁大喜过望,对着晁孟德连连道谢。

晁孟德领着亢奋的时迁来到安置博格巴的宿舍门口,推开门,只见公孙胜正坐在窗边的椅子上闭目养神,脸色带着一丝疲惫。听到动静,公孙胜睁开眼,看到晁孟德,缓缓地、带着遗憾地摇了摇头,无声地传递着信息:博格巴依旧沉睡,毫无苏醒迹象。

晁孟德心中刚掠过一丝失望,还没来得及开口……

“博格巴!我的好兄弟!别他娘的睡啦!看看谁来了?”

时迁一个箭步就蹿了进去,冲到床边,二话不说,伸出那双与他潦草外表极不相称的、修长白皙的手,一把狠狠揪住博格巴的双肩。然后,他就像摇晃一棵挂满果实的枣树一样,使出吃奶的力气,猛烈地地把博格巴疯狂摇晃起来。

“时迁!住手!他还有伤!”公孙胜和晁孟德几乎同时惊呼出声,被这突如其来的暴力唤醒吓了一跳,急忙上前想要阻止。

然而,奇迹发生了!

就在时迁那近乎疯狂的摇晃中,一直如同死尸般毫无反应的博格巴,紧闭的眼皮突然剧烈地颤动了几下!紧接着,在三人(包括施暴者时迁)惊愕的目光注视下,他那双布满血丝、空洞迷茫的眼睛,猛地睁开了!

“嗬…嗬…”博格巴喉咙里发出破风箱般的抽气声,瞳孔在刺目的光线中艰难地对焦,最终落在了时迁那张兴奋得变形的脸上。

“哈哈哈!博格巴,我的好兄弟,我们成功了!”时迁开怀大笑。

博格巴的眼神依旧涣散,他茫然地转动着眼珠,似乎还在确认自己身处何地。他盯着时迁看了好几秒,才用一种干涩、沙哑,仿佛许久未说话的嗓音迟疑地开口:“你…你是…时迁?你…你也逃出来了?”

“哈哈哈!没错,就是我,时迁!”时迁一拍光亮的脑门,笑得更加得意,手舞足蹈,“我也跑出来啦!”

“你是怎么跑出来的,毕竟你只有一条猴皮筋?”

“哼!”时迁闻言,立刻挺直了腰板,脸上露出一种骄傲不已的神情。他如同展示稀世珍宝般,缓缓地、郑重其事地举起了自己那双堪称艺术品的手——十指修长笔直,骨节分明,皮肤白皙细腻得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光滑得几乎看不到一丝皱纹,娇嫩得仿佛从未沾过阳春水,与一个三四十岁、秃顶潦草的糙汉形象形成了惊心动魄的、近乎魔幻的反差!

“看见没?我时迁有一双巧夺天工的妙手。”时迁炫耀地活动着那十根白玉般的手指,灵活得如同在弹奏无形的钢琴。

时迁突然压低声音,凑近博格巴,脸上是恶作剧得逞般的坏笑,分享他的逃跑过程。

“嘿嘿,趁月黑风高夜,人们沉睡之际,我盯上了那个整天拿着鸡毛掸子当令箭,威风不可一世的老李。你也知道,那家伙天天举着根破鸡毛掸子,在走廊里晃悠,逮谁跟谁吹牛逼,说什么自己是‘十里八乡第一俊后生’,还说是大伙公认的。”时迁模仿着老李的神态,惟妙惟肖,充满了鄙夷,“呸!他这傻大黑粗的模样压根和俊这个字沾不上一点边,全靠手里那根鸡毛掸子。我要有那玩意儿,我也是俊后生!”

“说得好!”博格巴扯着嗓子大声叫好,神情激动,“老李那混蛋,整天拿个鸡毛掸子装大尾巴狼!没有那根掸子,他帅如鸡毛!”

“正是如此!”时迁兴奋地一拍大腿,眼中闪烁着报复成功的快意光芒,“所以,我趁他睡得跟死猪一样,脱了他的裤子,扒了他的裤衩。嘿嘿!抽出那猴皮筋,最后扒光了他那身皮,让他变成一只光溜溜的‘白斩鸡’!看他还怎么举着鸡毛掸子到处显摆他那‘鸡毛英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