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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少爷回来后专宠我_竹家少爷【完结番外】

共 87 章

《少爷回来后专宠我》作者:竹家少爷【完结 番外】  文案:  京城里有个人尽皆知的笑话,侯家上门女婿闻尔,天天被自己老婆戴绿帽,连房门都进不了,只能睡柴房,连下人都敢欺负。  谁知后来侯家金贵的大少爷留洋回来,送他书,送他衣服,教他经商,教他西洋新文化,帮他在侯家找到了立足之地。  为了满足他救国救民的愿望,掏空大半个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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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日起,闻尔便不再理会我了,他说他不是固守封建,看重贞洁那一套,只是无法忍受我的欺骗,无法理解我不把腹中孩子当作生命的行为。从前他还愿意跟我说话,那眸子瞧着我,带着些旁人没有的温情,那天以后,他的眼中再无我,眼底也再无光。  他要离婚,我绝对不允。闹了好久,久到他都累了,于是索性便和衣而睡,连个衣角都不愿碰到我。我也生气,便不停的约各种男人回家,当着面羞辱他。  我生怕他被别人抢了去,于是把他往院中一关,不让露面,时间久了,旁人都以为侯家养了个金丝雀一样的女婿,也就对他失去了兴趣,还成了全城的笑柄。  闻尔不甘心如此,好几次跟侯老爷提出要去侯家生意上帮忙,学学东西也好,侯老爷都婉拒了,不知道出于什麽考量。  他那样优秀的人,就这样在深宅大院中蹉跎了五年。他学不会低头,也看不见未来,在昏黑中硬着骨头,哪怕被我赶得没地方去,也绝对不愿回来看我一眼。  直到那年深秋,我哥侯准从国外回来,那一天开始,闻尔重新找到了他的光,终于不再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看到那张他们拥吻在一起的照片时,我才猛然明白,原来命裡注定的人,怎麽都会遇到,这五年间闻尔被我困在了侯家,却也因为这五年,等到了宠他一生的人。  我曾经无数次悔过,或许我不隐瞒他,会不会也能拥有一个美满婚姻。  后来再见他时,已经是很多年后在北平饭店的商会集会上,旁人都惊讶于闻尔竟是那样好气质,举手投足间温文尔雅、贵气逼人,只有我知道,他原就是那样的风华绝代。  后来我也不再后悔了,终究是我配不上他。  也幸好他遇见了我哥。  第56章 番外:瞎阎王篇  “你说我幹什麽不好,偏偏要去做土匪;我说我喜欢谁不好,偏偏爱上了你。”  勤劳致富这句话我从来不信,那年我才十几岁,身强体壮,每日在漕运的码头上卸货,累的腰都直不起来,拼了命挣钱,可是日子仍旧越过越穷。  因为我爹生了病,挣多少钱也不够造的,全都堆在看病上,那时要凑钱做个手术,逼得没办法,我便借了高利贷,可惜了,人到底还是死在手术台上。  他入了土,高利贷却没放过我,今天明天,日日都要来催债,我还不起,便是一顿毒打,随着利磙利越来越多,已经到了我绝对还不起的数额,实在没法,我便想着干脆往北面投奔土匪去吧,反正在杭州城也只剩下我自己,孤家寡人一个。  趁着冬夜,我悄悄准备熘出城,却被债主逮个正着,原来他早派人看着我,自然是一顿毒打,债主知道我该是还不上钱了,恨得牙痒,亮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划瞎了我一隻眼睛,血涌出来,我的眼前便只剩下黑暗。晃晃悠悠的,我感觉自己被人吊了起来,整个人泡在冰冷刺骨的运河裡。  我以为必死无疑。  醒来的时候,我只能睁开一直眼睛,脸上火辣辣的疼,缓了半天才看清四周的景象,我竟是躺在一间干净的卧室,炭火噼裡啪啦烧着,温暖而惬意。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文羽,他留着西洋人的髮型,头髮已经很长,看来剪掉辫子已经有些时日了。他凑过来问我还有哪裡疼,我用那仅剩的眼睛看清了恩人的长相。  是个很可爱的人,眼睛圆圆的,大大的,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皮肤白的亮眼。起初我以为他比我小,后来才知道,他竟比我年长五岁,只是看起来显小罢了。  后来我得知,这年轻人是文记的老板。从前在运河边上卸货的时候,我总能闻到文记传来的香味,肚子咕噜咕噜叫,那时我便咽咽口水,想着将来哪天有钱了,我也要去文记吃一顿,看看这百年字号究竟有多美味。  他已经结婚了,他的妻子似乎并不喜欢我,这也难怪,在这世道下收留一个浑身臭泥,脸上还有一道狰狞疤痕的人,谁都不愿意。  我说多谢老板相救,不多打扰就此别过了。文羽一把拉住我,责怪我满身是伤,怎麽能瞎跑。我说,我还欠着高利贷,他沉思一会儿,仍旧坚持让我留下养伤。  第二日,我稍微能下地走动了,看见文嫂子坐在文记大厅裡嗑瓜子,她身子不太好,见不得风,终日只能坐在店裡,从一扇小门望望外面的运河。  她白我一眼,说:“伤好了就赶紧干活吧,文羽给你还了高利贷,有良心就别偷懒。”  我走到外面,见文羽坐在摇椅上晒着太阳,他舒服的眯着眼睛,和煦的风从发丝穿过。  我道谢,问他为什麽要救我,他摇头说不为什麽,见不得我可怜。我转身走了,想了想又拐回来,我说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他哪救得过来。文羽笑了,脸上竟还有浅浅的酒窝,他说救不过来,能救下你就够了。  从那日起,我便留在了文记,给他做短工,怕文嫂子责怪,也没敢等伤好利索,我便开始干活。我做不了伙计的精细活,脸上这道疤会吓着客人,于是我便去后厨帮忙采买卸货,天没亮就去菜市场采购,晚上很晚才能回来。  回来的时候店裡伙计们已经收餐了,一点剩饭都没给我留,我隻好自己去厨房找找吃的,我是个糙汉子,煮碗面条还能糊了一大块,那也没办法,隻好就这麽蹲在角落裡吃。比起从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哪怕吃这碗糊面条,我都觉得很幸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