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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丹尼尔之书

共 4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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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卷(1~10)

2007年5月6日立夏

我又梦见她了。

在梦里,清晨的东方花园早市,那是我第一次和她说话的地方。

我们并肩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说有笑。小吃摊冒出的蒸汽冉冉升起,初秋的阳光照在她的面庞上,她那么美!

可一瞬间,这美好的一切悉数消失。

我醒了。

伴着我的,只有那漫漫长夜中寂寞的月光。

过去的岁月不也像一场梦吗?

我和她曾经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可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现在连我一句话都不和我说?

还处处躲着我?她还是那个她吗?难道过去的她,都只是我的幻梦?

躺在床上越想越烦,翻来覆去也睡不着。无奈起身打开台灯,到书桌前想看一会儿书,可心绪全被梦境扰乱。

我瞥见书架上她送给我的这个日记本,黑色的皮制封面上印着烫金斜体Cuore一词,精致而典雅。

这是她前年参加英语竞赛获得的奖品。这个日记本可以证明过去的所有,并不是我的梦境。

我一直舍不得用这个日记本,也不喜欢写日记,总觉得琐碎。日复一日,有什么好记录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给自己写“起居注”?

但现在我将日记本翻开,拉拉杂杂写下这些话,希望能缓解一下心情。挺神奇的,随着笔端的文字流泻而出,内心的积郁与不快,会渐渐转为安宁。

今后每当烦恼的时候,就在日记里写一点,感慨一下吧。

或许也正应了日记封皮上的意大利语单词,这些文字都是我的“心里话”。



2007年5月8日

历史课上,我正在读课外书。

同桌忽然对我说:“你有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我头也不抬。

她说:“咱们高二四个班的班主任,都是男的。”

还真是,这件事虽然是常识,可我从来都没仔细想过。

女孩子的心思果然更细腻。

我们高二四个班的班主任,确实都是大老爷们。

同桌掰着手指头算:“两个理科班,一班班任蒋必夺,三班班任卓东旭。两个文科班,咱班的老王,四班班任梁守民”。

自从高二分班以来,已经过去一个学期了。唯一的遗憾是离开了君茉,不能再在教室里看见她的身影。

但总体上说,分到二班来,我是很满意的,我终于脱离了老蒋的魔爪了!

再也不用担心上课看课外书!

再不用担心明天的数学作业!

再也不用担心被叫到讲台上解几何题!

再也不用担心某人的方脸,会突然出现在后门的犹大之窗!

代数与几何统统见鬼去吧,我的未来属于古典与浪漫的人文主义!

现在的班任,王问道老师,人很不错。

本来我和他结过小小的“梁子”,那是05年的期末考试,我精心写了一篇古风长诗代替语文作文,结果作为判卷老师的他,竟然给我打了零分。

还用红墨水笔在旁写了一行字:“汝为李太白乎?”

其实我就没指望这篇作文能得高分,只是单纯为了好玩才那么写。

可零分也太少了吧?

哪个学生在期末考试敢这么写作文?至少给个三、五分褒奖一下“勇气可嘉”也好嘛!

要是徐老师判卷,一定会给上几分,以资鼓励。没想到他直接给我归零。

本以为分到他班来,会和在老蒋班一样,我会继续被“打击”“排斥”“压迫”。

直到一天大扫除,我在楼梯间扫地。班任拖着他肥硕的身躯(这里绝无贬义,完全是事实描述)走了过来。

“你就是周栩然?”他发声问。

我点头。

“你的作文写得不错,挺有才华的,徐老师总是夸你。”

“那您还给我零分?”我放下扫把问,“您知道吗?我那篇可不是顺口溜,那首长诗是经过精心雕琢的,虽然格律不一定对,可用词雅致,还押着韵呢,零分怎么都说不过去啊!”

班任点了点头,说:“诗还可以,可这是考试啊,又不是诗歌大会。你怎么能用这么随便的心态,来对待考试呢?你为啥要这么写作文?”

我笑着说:“我在做实验啊!老师,您想想,我们练习写作文的终极目的是什么?我觉得是为了提升中文的品质,探索文字的无限可能性。所以就不能循规蹈,要敢于创新,像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那样,试着运用诗歌、戏剧、文言、书信、教义问答等各种文体,交织——混合——熔铸,不断地去实验叙事的新形式。”

班任被我逗笑了,摇起头说:“你可真像徐老师说的那样,不——”

“不学有术!”我先说出来了。

我们俩一起大笑。

从此之后,我和班任的关系非常融洽。

语文课上,他总是时不时叫我回答一些比较深,或者比较冷门的问题。有时我们俩会一唱一和说些笑话,活跃一下气氛。

班任的粉笔字写得极为俊逸,据我所见,十中没有第二个老师能比得上。他的专业知识扎实,懂得也很多,跟着班任让我受益匪浅。

一个数学极烂的学生,在数学老师当班任的班里,就像独裁政权下的持不同政见者;而现在的班任,却像一位开明专制的君主,能容忍我这种异见分子。

总之,在二班的日子,还是比较舒坦的。



2007年5月9日

课间操结束后,我特地从右侧楼梯上到五楼,绕了一个大圈才回到我班教室。

目的当然是为了路过一班,去看她一眼。

当我到了一班门口时,就故意放慢了脚步,目光搜寻着她。君茉坐在第一排,穿着蓝色校服,马尾辫上系着红色的发带,正低头背着单词。

夏日的阳光洒下,她的身上仿佛带着一层光晕。

我心里一阵跳动,随即又叹了口气。

“我只偷看你一眼”,这是我最大的快乐。



2007年5月11日

不知道学校和饮用水公司怎么签的协议。

送水的工人将一桶桶18升的饮用水,全部堆放在一楼大厅。然后让每班派学生下楼,将桶装水搬回教室去。

一楼、二楼还勉强可以,三楼往上谁都懒得去搬。

我上初中时就没有这种情况。那时候无论教室在几楼,送水师傅都会扛上来。而且,每次送水师傅来的时候,还颇具戏剧感呢。

老师在讲台上喋喋不休,同学们在下面昏昏欲睡。

这时教室门猛然被推开,一个彪形大汉扛着一桶水,快步走了进来,“砰”地一声放在地上,然后夹起空桶转身而去。

来去如风!

上课被打断,睡觉的被惊醒,看小说、听音乐的被吓了一大跳,有趣极了!

等送水师傅走后,一些老师会训斥这很没礼貌,指着他们的背影对我们说:你们以后要是不好好学习,就得干这种活。

我想,送水师傅们未必没有礼貌。他们可能要赶时间,如果一间间的教室去敲门,会拖慢工作效率。

我更不觉得,从事这种工作有什么丢人的?要是没有他们,我们根本喝不到水。

就像现在这样,楼层高的班级都不愿意去搬水,导致一楼大厅的桶装水越积越多。

同学们没有水喝,最后实在没办法,各班班任会点让名两个男同学下楼去扛,他们一般都很不情愿地走出教室。

我班却没有这种情况。

虽然我们教室高居五楼,可不仅有水喝,而且根本喝不完。

为什么?

那是因为有我啊!

只要我下楼,无论是课间出操,或者上洗手间回来,但凡路过一楼大厅时,我都会提起一桶水放在左肩,一口气扛上五楼。

实话实话,我搬桶装水上楼,目的并不是为了解决同学们的“饮水问题”。而是为了像军队的战士那样,强化体能,进行负重练习。

一番操作下来,出点小汗,爽!

今天一楼大厅,堆了将近二、三十桶水,我每次课间下楼,都扛一桶上来。

等到了下午第三节课时,我整整扛了八桶。因为没地方放,所以在讲台上一字排开,很是壮观。

班任一进教室门就抱怨:“周栩然你搞什么鬼啊!扛这么多水来干什么?这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夏天快来了,我怕同学们热得中暑,所以让大家多补充些水分。”我笑呵呵地说。

“补什么水分!这些都能淹死人啦。”班任撇嘴说。

“行,要是喝不了,我一会儿再扛下楼去。”

“那倒也不用,”班任看着讲台上的水桶,“我办公室也没水呢,你能不能搬一桶过去?”

“这好办,您早说啊!有事弟子服其劳嘛!”我起身就去,给同在五楼的高中部教师办公室和教导主任办公室,各送去两桶水。

就这样,我班还剩四桶。值日生懒得下楼打水,就直接用桶装水拖地、擦玻璃。

隔壁四班的同学见状大呼暴殄天物!

他们班没有人愿意去下楼取水,早已箪瓢皆空,涓滴尽无,像是处于脱水状态的肺鱼。

四班同学纷纷拿杯子到我班来打水喝。

“不行不行!”我挡在门口说。

“周栩然,我们就打点水,你也太小气了吧?”四班的一位同学说。

“小气的是你们!拿这种小杯来侮辱人。”说完,我提起两桶水,送到了四班。

其实我很想给走廊最深处的一班也送去两桶,不知道她班有没有人下楼取水呢?

总之,我真心不觉得干这种活,有什么丢人或不好的?

但如果我以后从事这份工作,在进入教室前,我一定会先敲门的。



2007年5月14日

从早自习开始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到中午放学时,还差一章。在教室里又多待了十多分钟,终于读完。

我的思绪还停留在瑞典山区的断崖边,眼前仿佛看见了远去的雁群,男孩尼尔斯永远不能再和大雁说话了,这让我怅然若失。

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像尼尔斯样长大,远离了雁背,诀别了蓝天,失去了白云。

愣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教室里几乎没人了,时不时有几个带饭的同学回来。我将书放进课桌,下楼吃午饭。

刚走出教学楼,就看见她迎面走过来。她一手拿着练习册,一手提着花卷与拌菜。

她看见是我,显得有些惊愕,可随即恢复了冷漠,与我擦肩而过。她的眼神还是那么清澈,那么美。

但现在对我来说,却带着一丝陌生感。

我叹了口气,缓步走下楼前的台阶。

我想不通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一年多前的我们还有说有笑,无话不谈。

前年冬天的夜晚,在28路东方花园车站前,她还和我有一份三年的约定。

可自从06年大寒那天,我陪她去临时站坐车。不巧被她妈妈发现,她妈妈训斥我不要接近君茉。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一切天翻地覆。

等到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学,她几乎变了一个人,不仅一句话不和我说,还处处躲着。

她和余洁、秦琳琳之间也不像原先那么欢闹了。她眉眼深锁,每天只是闷着头学习,成绩一天比一天好。

她和那个我认识的傻姑娘安君茉,判若两人,那个寒假她经历了什么?

我几次嬉皮笑脸地向她借英语作业,逗她说话。她会借我作业,但不会多说一句话。

我又偷偷向余洁、秦琳琳打听她到底怎么了?她们也都说君茉变了,变得更内向,更沉默寡言,据说好像是君茉的妈妈给她布置什么任务,让她一定要好好学习。

最后我实在被折磨不行,有一天放学,我提前下楼,出了校门就坐上28路。我仍像上次那样,在东方花园站下了车等她,我要向她问个明白。

十多分钟后,下一辆28路悠悠驶来,一袭校服的她从车上下来。

她看见我很惊讶,可就像今天这样,再不看我一眼,转身就走。

“英语课代表,你到底怎么了?”我追了上去问。

她停下了脚步,头也不回,说:“你快走吧,我妈妈可能来一会儿来接我,不要让她看到你。”

“你为什么不理我,一句说也不和我说,如果我惹你不高兴了,我向你、向你妈妈道歉!”

“你没有错,只是我现在不想谈这些。从今以后,我们俩就是普通同学,你快走吧!”她的声音几乎是在哀求。

我追着问:“几个月前,你在这里对我说的话,都不算数了吗?”

她一阵沉默。

“都忘了吧。”

这是她那学期,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我伫立在站牌前,望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夜幕之中,交警指挥中心铁塔上的灯光闪烁不息。

我心中五味杂陈,她再也不是我熟悉的君茉了。

高二分班,她竟然选择了她曾经讨厌的理科,仍旧留在蒋必夺的一班。而我被分到班任的文科班二班。

我不知道君茉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她也像那群大雁一般,永远地飞出了我的世界。



2007年5月17日

校门口的佳境街重新翻修,原先的柏油路破旧不堪,前几天全部刨掉,要换成水泥路。经过工人们的努力,水泥的路面已经铺好,上面盖满了湿草垫。

中午回校时,看到一个工人拿着胶皮水管,正在往草垫上浇水。

我一见到那个人,欣喜不已,赶紧跑过去,高兴地说:“费哥,你怎么在这儿?”

“是你啊,小周。”费哥晃了晃手里的水管,笑着说:“我在这儿养生呢!”

“哈哈,一语双关!”我也笑了。

接着我们相视大笑起来。

费哥是我在图书馆认识的朋友。

去年冬天,有一天下起鹅毛大雪。我去图书馆借书看,图书馆地势很高,要爬二十几级台阶才能到门口。

雪势很大,台阶上都是积雪,我艰难地往上攀爬,本想着这种天气没什么人会来图书馆。可我很快发现身后有一个人,也在辛苦跋涉。

我爬到图书馆门口的平台上,转身伸手将那人拉了上来。

他个子很矮,可能还不到一米六,衣服样式过时,洗得却很干净。身材瘦削,看上去却很有力气,眼神中透着超越年龄的成熟。

这个人一定有故事,我想。

他说了声谢谢,掸了掸身上的雪,微笑着说:“这是真正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吧?”

我觉得他挺有趣,图书馆里除了我们两个之外,再没有别人了。我将看完的剧本《赛维勒的理发师》还了,又借了一本《费加罗的婚礼》。

他还了两本书,也借了一本书。我特意看了下,他还的书是《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他借的书是《判断力批判》。

我的判断力,立刻判断出这个人不简单,因为这三本书我都翻过,虽然通篇都是汉字,却根本看不懂。

能读这种书的人,一定有深度。

借完书后,我和他在走廊中攀谈起来。果不其然,他既博学,又幽默,虽然只比我大五、六岁,书读得却是我十几倍不止。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指着我手里的书说:“我和他的名字很像。”

“你叫……费加?”我问。

他微笑摇头。

“罗加?”我又猜。

他笑着说:“我姓费,我叫费罗,既不是费加罗,也不是朗费罗,更不是费列罗。”

我们哈哈大笑。

我叫他费哥,我问他在地方上班?他说没有正式的工作,夏天换着工地打工、干零活,冬天就找个厂房当保安。

费哥懂得可真多,二十岁出头就经历了这么多,和他聊天我获益不浅。

我们俩一直聊到中午,我说一起去吃点什么吧?他说他知道一家饺子馆,既经济又实惠,就是有点埋汰,问我想不想去?我说这算什么,走走走。

我们将书装好,顶风冒雪走到了费哥说的那家小店。

饺子馆是半地下,屋里白花花的热气呼呼地冒,四壁都黑漆漆,人声嘈杂。来吃饭的多半都是“卖浆引车者流”的体力劳动者。

费哥点了五十个水饺,给我要了瓶汽水,自己要了一瓶啤酒,不一会儿热腾腾的饺子就端上来了。

他多给我拨了十个,说我这种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吃。

饺子馅是萝卜和炸冻豆腐,满口油香,好吃极了。我蘸着酱油陈醋,一口气吃了三十个!

等到付账的时候,费哥说什么都不让我付。

他说:“第一,你叫我一声‘哥’,当哥哥的怎么能让老弟付钱?第二,我上班了,你还是个学生,所以就更不能让你付了。今天认识你这个小老弟,我特别开心!”

在漫天飘雪中,我问费哥以后怎么联系?我俩都没有手机,也不上网。

费哥说:“尼采有一个‘永恒反复’理论,说我们世上的经历的一切事,都会再次发生。七市就这么大,说不定我们那天就能碰见。有相遇,有别离,就一定会有重逢。”

说得没错,今天果然重逢了!

费哥关上水龙头,说:“走,到我的小窝棚里坐一会儿。”他领着我走进人行路边的丁香树丛中。

原来在枝叶繁茂的树丛深处,有一小片空地,里面用风雨布搭着一个简易的小帐篷。

“你白天就在这儿休息?”我问费哥。

“晚上也睡在这儿!水泥路养生每隔两小时就得浇遍水。水不浇透,太阳一晒就裂纹了。”

我钻进帐篷,里面并不大,厚厚的草垫子上铺着整洁的被褥。

费哥拿起地上的黑漆漆铁皮茶壶,倒了一杯白开水端给我,充满歉意地说:“我这儿也没有啥东西招待客人,你要不嫌乎埋汰,就喝点水吧?”

我接过杯子说:“费哥,你怎么总这么说啊?我记得MZX好像说过,工农阶级虽然身上脏,心里是干干净净的。”

我接过杯子来,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那是我觉悟低了。”费哥笑了起来。

然后我一下子躺在“床”上面,又问:“在这里过夜就像宿营一样,睡得惯吗?”

“其实挺好的,就是晚上蚊子特别多,不过它们是我的闹铃,叮醒了,就起来浇水。”

枕边有两本书,我拿起来翻看,一本是《理想国》,一本是《伊利亚特》。

我又笑了:“余光中有句诗‘天空很希腊’,你这个小帐篷里也‘很希腊’啊。”

《伊利亚特》折着页,我翻到的那一页,内容是雅典娜向奥德修斯显现,告诫他不要出海回国。

“他要是这时候回去了,可能就没有《奥德赛》的故事了。”我合上书说。

“这部的奥德修斯,就是过来打个酱油。”费哥说。

我问费哥:“这份工作什么时候结束?”

“再过个三、四天就差不多了。”

“等结束时我请你吃饭,咱哥俩一起喝点。”

“你是学生,吃饭这事必须我来请。”费哥挠了挠头说,“不过,你这未成年人怎么喝酒呢?”

“我不喝酒。”我笑着说,“我也喝不惯,可正像苏轼的诗里说的那样‘我解不善饮,把盏欢意足’,喝酒喝得是酒吗?喝得是人!和费哥在一起,就算不喝也会有微醺之意。”

费哥点头说好。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真的想好好和费哥聊一聊。

我接着说:“我就算不喝酒,可我吃东西啊,苏曼殊曾经对朋友说‘汝豪于饮,我亦雄于食’。费哥你忘了,上次你喝一瓶酒,而我吃了一大盘饺子。用汪曾祺先生小说《八千岁》里面的话来说,就是‘我饭陪’!”

我们又是一阵笑声。

每次和费哥聊天,我都喜欢东拉西扯乱掉书袋,不是为了炫学,我哪有什么学问!而是这么聊天很有趣,我说的他都懂,两个人会意一笑,莫逆于心,这个感觉很舒服。

又聊了一会儿,费哥说到时间要去浇水,其实是提醒我该上课了。

我拿出怀表一看,还有五分钟就是午间自习。

费哥看着我的怀表,微笑地站起身来,说:“你应该像那只穿西服的兔子那样,一边跑,一边大声说‘我要晚了!我要晚了!’”

“兔子是要进入仙境,可我却是上学,天壤之别啊!”我叹息说。

走出丁香丛,和费哥道别,告诉他我一定要请他吃饭。

费哥笑着答应,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快去上课去吧,不然再过几年,就得和我一样干这种活了。”

我走了几十步,回头看着费哥拿着软管浇水的身影,心里想:只要流自己的汗,赚干净的钱,其实干什么都无所谓。

老师、家长也总是劝我们:如果你们不好好学习,将来就会沦为社会的底层,干挣钱少又很辛苦的工作。

也许社会的真相,是他们说的那样。

但我始终认为,人是平等的,工作也一样,没有一种人或工作,比另一种人或工作更高贵的说法。

即便有,我也不同意!



2007年5月21日

周一,早上来就开始整组调换位置。

我们组这周被调整到临窗这一侧。我特别喜欢守着窗户,不仅光线好,看书看累了,还可以眺望远方,缓解一下眼疲劳。

有篇脍炙人口的英文小说,讲述医院中病人为了得到靠近窗户的位置,眼睁睁看着同伴病发死去,而没有及时通知护士。

我同桌不和我争,我说我喜欢临窗看书,她就把里面的位置让给我,她却说我心怀鬼胎,是为了方便偷看“你家君茉”(真不是!)。

虽然我班在新楼的教室也是第五层,可窗外的景致却逊色很多。

旧楼是坐北朝南,临窗望出去,能看见青山和水库。春、夏、秋、冬、晴、雨、风、雪,颜色转换,景色也不同。

凭窗远观,将心绪融入山水之中,非常惬意。我能发好一会儿呆呢!

可新楼是坐西朝东,窗外只能看见操场。再往东望,视线就全被校边安居巷的住宅楼阻断。

我们是去年十一月初搬到新楼的。

高三几个班并没有搬,他们那时候还有不到半年就高考了。校方决定不折腾他们了,所以仍然留在旧教学楼。

学校下令,高一、高二八个班自己组织这次搬家。新楼并不配备新的教学设施,八个班的同学,要将旧教室的桌椅,搬迁至新楼。

那时是高二上学期,已经选择理科班的君茉在旧楼四楼。

她和我已经快一年没有说过话了。

我暗暗计划,准备借着这次搬迁的机会,帮她把桌椅物品搬到新楼,缓和一下我们的关系。

搬家那天竟然下起雪来,雪并不大,风却很急。雪花斜飞,打在脸上隐隐生疼。

那天我来得早,前一天就向班任要来新教室的钥匙,我和班任说我要为班级尽一点绵薄之力,提前到校,好多搬些东西。

班任很大为赞赏,痛快地将钥匙给我。他那里知道我真正的用心啊!

钥匙到手,先将我和同桌的桌椅搬了过去,又帮班任运几趟了他的物品。

等全部料理完,已累得满身大汗。而这时其他班才刚开始成群结队,顶风冒雪抬着桌椅往新楼来。

激动人心的时刻要来了,我擦了把汗就下楼了。

我在旧教学楼的角落里看着眼前一个个学生走过,搜寻着君茉的身影。

终于,我看见她走出教学楼,手中搬着课桌,背上背着大书包,吃力地走着。

雪越下越急。

我赶紧两步赶到她面前,笑着说:“英语课代表,我帮你吧!”说着去接她手里的课桌。

看见我,她先是一惊,随即将课桌按住,对我说:“谢谢你,我不需要。”

说完,她抬起课桌就走。

我将课桌往怀里一带,仍然笑着:“你就别客气了,高二的教室在五楼,太不方便了,我帮你抬上去。”

没想到她的手将课桌按得死死,我用力扯时,竟然使整个课桌翻到在地,里边的书全部散落在雪地上。

周围的学生纷纷望向我们。

“你满意了?”她冷冷地看着我,任雪花打在身上。

她面无表情低头去捡书。这时余洁和肖海走了过来,高二分班,他俩也都留在原班。

他们看见这一幕,立刻跑了过来,也俯身去帮忙捡书。

懊悔、羞愧、愤懑,伤心、困惑……一瞬间我百感交集,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大声说:“安君茉,到底怎么了?你为——”

话没说完,却看见余洁对着我摇着头,用嘴唇轻声说“走吧!”

我几乎要流下泪来,迎着飞雪,转身跑回新教学楼。

从此之后,我和她在没说过一句话。

新楼宽敞明亮,可我仍然眷恋旧楼顶层狭窄的那间教室。

因为那时我和君茉,还是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



2007年5月23日

“你发现了没有?”同桌今天问我。

她总能在平凡的事中,发现不凡的事来。

我同桌叫江晓翡,是北兴人。北兴是七市郊区的一个联合农场,从市区坐客车,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

所以她和另外几个北兴来的女孩子,一起在十中附近租房子住,每周末回一次家。

她臭美说自己长得像既像蔡依林,又像王心凌,可我觉得都不像。

我同桌不难看,只是脸上有不少星星点点的雀斑。她总是为此忧心忡忡,说毕业后一定会想办法祛掉。

我说没有必要啊,你看欧美人对雀斑就很宽容,女孩子有时还会化“雀斑妆”,故意在脸上点几粒假雀斑呢。

她不以为然,一边望着小镜,一边抚着脸说:“又没长在你的脸上,你当然无所谓了。”

高二分班的第一天,我们就成了同桌。

我率先问她家住在哪里?

“北兴。”

“BJ?你从BJ那么远来东北上学啊?”我故意的。

“不是BJ,是北兴,北兴农场。”她纠正说。

“噢,那北兴离市区远不远?”

“也不算远,坐客车也就一个点吧。”

“你们那里也通用人民币吗?”

我可没有地域歧视的意思,我凡事听到谁住在一个小时车程的地方,都会这么问。这当然是搞笑,可我真觉得一个小时的车程,已经是一个很远很远的距离了。

完全可以到达另一个世界:一个充满神秘、离奇、未知的世界(我姥姥特爱看《探索发现》,我天天都能听见这句话)。

她这才知道我在开她的玩笑,白了我一眼,说:“不用人民币,我们用美元。”

这姑娘竟然没说我有病,还能接着话题往下说,太有趣了。

“哦。”我又接着问,“那你们说不说普通话呢?”

她把李宇春封面的作业本放进书桌,没好气地回答:“不说,我们都说北兴话,普通话是我来这儿才学会的。”

“那你很有语言天分啊。”我一本正经地继续说,“不到一年时间,能将普通话说得这么流利啊!”

我又探过头去问:“你可不可以说一段北兴话,让我听听?”

她竟然真的叽里咕噜说了一句。

当然,那一听就知道是现编的语言,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同桌有一个“男友”,确切的说是笔友。

两个人一周一封信,同桌只要路过传达室就会凑到玻璃窗前,查看有没有自己的来信。

她说他“男友”比我帅十倍(我很怀疑)。同桌也知道我和君茉的事,有时上楼回班,会对我说:“我刚才在某地某地,看见你家的安君茉了。”

同桌人很好,我们无话不谈,我俩的名字里都带一个“羽”字,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正好应了这句英文谚语。

回到日记的第一句话,正在看书的我,反问她:“你又发现了什么?”

“同桌你看,虽然我们现在上高二,但没几天就高考了,高三学生已经走大半,整个学校处于没有高三的状态。我们现在是全校的最高年级,成为十中老大哥了!”

真是这样啊!

我平时从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同桌的观察角度很新颖。我嘴上却反驳说:“哪有什么奇怪啊?明年这时候我们也要告别学校了。”

说完这句话,我心里一阵惆怅,明年的君茉不知道去向何处?



2007年5月25日

最近,一个灵感时常在我脑海中徘徊。

我想写一出奇幻童话剧,具体故事受梅特林克的戏剧《蓝鸟》影响。

他的这部剧,国内一般被翻译为“青鸟”,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青鸟”原本就是我国古代神话中的灵禽,负责传递西王母的命令,“青鸟殷勤为探看”,说的就是这个。

而梅剧中的“蓝鸟”,却是一种内涵深刻的意象。

用中国古代名词来翻译西方事物,是很偷懒的行为,容易造成歧义。就像dragon不是龙,Phoenix也不是凤凰一样。

我的这幕戏也是奇幻剧,主角是一位平凡的少年。

他偶然间误入了一个梦幻世界,拥有了神奇的力量,经历一番不可思议的冒险。他发现是预言里那位“被选召的孩子”,将成为伟大的拯救者。

少年开始很抗拒这一身份,可在经历过一番茫然、疑惑与痛苦之后,他终于觉悟。少年人勇敢地承担起属于自己的使命。

他组织大军,带领被压迫的人们,反抗黑暗君主的暴政。

少年人与魔君手下的种种怪物、兽人、骑士进行殊死搏斗,最终攻克魔王的夜宫城堡,为梦幻世界带来和平。

我知道,这故事很中二。

剧情也类似《沙丘》、《指环王》或者《星球大战》。

但,这不就是“英雄之旅”的套路吗?

坎贝尔在《千面英雄》一书中,早就将这个道理讲透。世界上一切传奇人物的历程,从远古的史诗,到新近的大片,莫不如是。

英雄虽有千面,故事与内涵却永恒不变。

我将这部剧命名为《永恒少年》,剧中主人公其实是我的理想化。我时常梦想能像天行者卢克那样,手持lightsaber去冒险或战斗。这剧不是写给别人看的,而是写给自己的。

“剑与热血,”永远是男孩子不变的情怀。一提起这个,我就充满豪情壮志。

我不着急写,希望能在毕业前写完,也算是青春的一种纪念吧。

剧本并不好写,先多看看一些名家的作品吧,比如斯坦尼斯拉夫和布莱希特两大戏剧流派的戏剧理论。对了,我还有好几部莎剧没看过的呢。

这个暑假,说什么也要把莎翁全集读完。



2007年5月28日

午间放学,一辆28路从校门口驶过,佳境街的水泥路已经竣工,恢复了通车。

哎呀,我忘了!费哥还在附近维护路面呢!

这么多天都没去看过他,我还信誓旦旦地说要请人家吃饭呢,这怎么能行!

赶紧去校旁的小吃摊,买了一大张筋饼卷土豆丝,让老板加了两个煎蛋,两根香肠,两份培根。又去超市买了两瓶冰镇易拉罐啤酒。

我拎着东西走到道下的丁香树丛,进去后发现帐篷已经没有了,树丛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工程结束,费哥走了?

他会不会挪到了道下那条街工作呢?我横穿马路,光明街上车如流水,哪有费哥的影子?

唉,都怪我是我记性不好,导致再一次和费哥走散!我怅怅不已。

我没有回家吃午饭。倚在体育场的铁椅上,吃着本来属于费哥的超大份卷饼,心里再想:

什么是相逢?什么是别离?

人生有多少次相逢,就有多少次别离。在我短短的十七年人生中,也遇到几个难忘的人,之后天各一方,再无音讯。

我想起了初中同学大诗人。

他不写诗,得此雅号是因为他和郭沫若只差一个字,所以我总这么叫他。

我和他是在一个考场认识,他带着眼镜,高高瘦瘦的。临考试前的他,竟然还在看阿西莫夫的《神们自己》(The Gods Themselves)。

这本书恰巧我也读过,对书中的“情者”、“理者”、“抚育者”,三者合一的设定,特别感兴趣。

我和他聊了两句,没想到一谈如故!考完试后,我们一起回家,聊了一路。

他喜欢科幻三巨头的小说,尤其欣赏《基地》、《银河帝国》、《星际迷航》这种气势恢宏史诗般的作品。

而我却更偏爱菲利普·K·迪克,那些充满奇思妙想的精致短篇。

后来我们只要见面,就会大谈一阵科幻小说。

初中毕业后,他没有上高中,而是去外地的职业技校学习采矿。

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长途客运站。他假期回家,我要乘车去外地的亲戚家。

我们都很高兴,在客运站的大厅里聊了好一会儿。直到广播提示到了检票时间,只好和他话别。

快发车的时候,他忽然走上车来,递给我两瓶营养快线。眼镜片后的双眼眯成一条线,对我说:“路上喝!”

长途车发动,我望着车窗外他的身影,心里涌起阵阵暖流。

从此之后,鱼沉雁渺。

这么多年,他可安好?

我又想起了林斌,那时我们一起在第五小学读三年级,他是我的前座。

他很黑,我叫他小黑,他坚决抗议,说他家的狗才叫小黑。我就改叫他阿斌,他叫我阿然,那是从港片里学来的。

阿斌很腼腆,不敢见生人。他很喜欢搞发明,鼓捣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自然老师曾夸他很有“科学头脑”。

可我觉得他发明的东西,毫无用处,还很不方便。

他为了上课时我能有效地联系他,又不被老师发现,所以发明了一个“信息传递器”。

名字听着很炫酷,其实就是一根线绳,一端固定在我的椅子上,另一端从桌底穿过(他说这样就可以挡住老师的视线),绑在他钉在书桌里的小钩上。

我一旦在后面扯动线绳,阿斌那端的铁环就会撞击桌壁,发出声响。

他还制定了一份类似摩斯密码的对应机制:

扯一下线绳,是借铅笔。

扯两下线绳,是借书。

扯三下线绳,是借水浒卡。

连续扯三下,是暗示老师来了。

这个发明太过鸡肋,还不如直接伸手招呼他方便呢!但阿斌坚持用这种方式,他会不厌其烦地一遍遍重复线绳的用法。

有次上课,我要向他借《小雪花》,连续扯了三下,他无动于衷。

我又扯了扯,他还是没反应。

最后我用力扯动,铁环撞得叮咚作响。

阿斌背靠椅子,侧头低声说:“我知道老师来了,你别扯了!”

“什么老师?”我奇怪。

他回头惊讶地问:“老师没来你扯什么?”

“让你借我《小雪花》啊!”

“借书是两下!”阿斌解释说,“不是连续快扯三下。”

“你烦不烦啊!”

阿彬总说他的发明空前绝后。可他一定没看过西方的古典小说,英国人早就发明这种玩意了,主人房间有根绳子,一直连到仆人的卧室,末端有个铃铛。主人有事就摇动绳子,仆人听到铃声,就过来了。

这有什么新奇?

我俩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收集小当家干脆面的水浒英雄卡。

我已经收集了107张,只差一张。

他只收集了69张,还差好多呢。

那时家长每天就给个两、三块零花钱,我们全用来买干脆面。一到中午放学,我们俩一人买六袋,坐在铁制的架子花台边。

桃山在我们学校后面,一阵山风吹来,带着草木的清香。

我俩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袋,可多半都是重复的卡片,满腔兴奋转为失望,然后苦着脸啃起面来,天天吃都快吃吐了。

有一天我们吃完一袋后,实在是咽不下去第二袋了。

阿斌突然灵机一动,说:“福满多、好劲道能泡,为什么小当家不能泡!”

好主意!

我们俩将剩下的干脆面全放在茶缸里,然后去食堂打热水。热水浸入面饼,干脆面慢慢散开,也成了面条状。

这太令人兴奋了!

虽然没有调料包,可食堂桌上有免费的酱醋和辣椒油啊。当干脆面全部泡开,拿起筷子一尝,太好吃了!至少要比干吃要好吃得多。

从那以后,我和阿斌就天天中午去食堂泡面。不过那浸泡干脆面的味道,我现在想想还有点恶心。

我重复最多的卡片是中箭虎丁得忠。

也不知道是哪个白痴设计的图案,人家外号叫“中箭虎”,不是真的中箭,可卡片上却画着一个满身中箭,鲜血乱飚,像刺猬一样的人。

一看见卡上的丁得忠,我就气不打一处来,那些箭好像都扎在我身上似的。

我只缺一张玉麒麟卢俊义。

姥爷对我说,听过马季的相声《宇宙牌香烟》吗?这些卡片啊,出厂时就故意少一张,就是为了骗你们这些傻孩子多买呢。

怎么可能少一张呢?阿斌就有!

他有一张我所缺的玉麒麟卢俊义,这张卡不只是我没有,我也没见过别人有过。卡片中的卢俊义金盔金甲,骑在白马之上,手中令旗斜指,威风凛凛,帅气极了。

我时不时向他借来看看,一日三摩搜,爱慕不已。可我绝不会向他要,那时的我们,对这些卡片爱得要命。

更何况阿斌为了这张卡,在“利诱”与“威逼”之下,都没有动摇。

隔壁班有个同学,姓陆,他爸爸是矿业办的领导,家里很有钱。他花钱大手大脚,所以同学们都叫他陆大头。

他为了收集卡片,总是成箱成箱地买干脆面,全部打开取出卡片后,就把方便面都扔掉。

我和阿斌都很鄙视这种浪费粮食的做法。

陆大头也收集了107张,也只缺一张玉麒麟。

当他看见阿斌的卡片后,立即说要出一百块来买。一百块啊!那时一碗热面才一元,很多人的一个月的工资才几百块钱。

大家都说陆大头是真大头啊,太傻了,竟然用一百块换一张卡。可随即同学们又说林斌更傻,因为阿斌不为所动,坚决不换。

陆大头很生气,骂道:“你个臭盲流子见过这么多钱吗?别他妈给脸不要脸!”

说着,就要去抢阿斌的卡,我当然起身护住阿斌。

论打架,我从小就拿手,陆大头哪儿打得过我?摔倒地上的陆大头,爬起身来又骂骂咧咧地走了。

阿斌气得直发抖,眼泪从脸颊滑落。

很多人都背地叫阿斌“盲流子”,他父母都不是七市人,也没有本地户口。他爸爸也没有正式工作,总是在各种小矿打短工,采煤、掘进,什么辛苦干什么。每个地方只能待一、两年,阿斌也就随着父母漂泊,四处转学。

一天阿斌对我说,他下星期要转学,和爸爸妈妈去外地。临走前想去我家玩。

“可以吗?”他不好意思地问。

“当然可以啊!我姥爷家在哪儿你知道吧?”

“桃山西坡,红大门,在咱俩的‘地道’后面。”

“对,就是那儿!你大后天中午过来吧,我让姥姥给咱们做好吃的!”。

可到了那天,一直等到晚上,都没看见阿斌的身影。

夜幕降临时,姥爷家的座机忽地响了。

一接,是阿斌。

“你怎么没来啊!”我劈头质问。

“呃……你家今天是不是……来客人了?”电话那边的阿斌磕磕巴巴。

“你怎么知道?”我奇怪地问,“姥爷的几个朋友来我家喝酒。”

“那就是了,我今天本来到你家门口了,可一看院子里那么多人,就……”

我这才知道他是不敢见生人,而没敢进门。我很生气地说:“哎呀,你怎么这样啊!人多怕什么啊!我姥姥今天还特意炸了锅包肉呢。那你什么时候走啊?”

“明天六点的火车。”

“就因为你的不好意思,害得我们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我责备说。

阿斌不住地抱歉,他说:“我们以后还会再见的,我本来想当面送你一份礼物,可看见那么多人,我就藏在桥下的‘地道’里了。”

他说的“桥”与“地道”,是离姥爷家不远处防汛水沟里的粗涵管。

那条水沟平常没有水,周围草木繁盛,我总和阿彬躲在水泥涵管底下,听着上面人与车,走来驶过。幻想着自己是敌后游击队,正在和小鬼子进行地道战。

“什么礼物?你不会是把玉麒麟给我了吧?”

那端的阿斌笑了:“你看看就知道了。”他顿了顿又说,“阿然,你是我在七市最好的朋友!”

“你也是我的好朋友啊,记住我姥爷家电话,你要是回来了,一定要过来找我!”我感觉有些鼻酸。

“嗯,一定!”阿斌好像也要哭了,最后还是挂上了电话。

放下电话,我拿起手电筒要去找阿斌送我的礼物。姥姥说什么都不让,怕大黑天我掉在沟里出不来。

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生怕半夜发大水将礼物冲走。

所幸一夜无雨,翌日天刚刚亮,我就一路小跑来,下到“地道”中,果然在涵管里发现一个蓝色塑料袋。

打开袋子,原来是一个崭新的铁皮铅笔盒。

我很喜欢阿斌的文具盒,盒盖上画着一群手持十八般兵器的练武少年。我也想要个同款,可惜一直买不到。

阿斌竟然记得这件事,还买给我,这让我很感动。并不是卢俊义,我有一丝小小的失望,人真是贪心啊!

回到姥姥家,准备换掉旧的铅笔盒。当我打开盒盖的一瞬间,顿时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神威凛凛的卢俊义,赫然在其中!

卡下面还有一张纸条,阿斌歪歪扭扭的字写着:

送给我最好的朋友。

——阿斌

这可是阿斌一百块钱,都不肯卖的玉麒麟啊!

这可是阿斌宁可挨打,都不肯换的卢俊义啊!

此时阿斌已经乘着火车奔赴远方了。

我的一百零八将聚齐了,可我却和最好的朋友分别了。我宁愿永远缺少一张玉麒麟,宁愿再多得一万张中箭虎,也不想阿斌离去。

一起啃干脆面的小小少年啊,这么多年,你是否安好?

费哥、阿彬、大诗人,都是我生命中遇见的又分别的人。愿我生命里经历的亲人,同学、朋友,都能安好!

总有一天我将会和君茉彻底分别吧,唉,那时我该怎么办?

一想到往事,就控制不住笔,用了两个晚上,拉拉杂杂写了这么多。



P.S:回校的时候,我将那两罐啤酒送给了门卫,他老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