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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无色幻影

共 9 章

故事大多为亲历,视角虽为我的第一人称,但并非讲述以我为主的传记故事,有一位我的熟人,说我的人生就像小说里的主角一样,有点背景,又有点抱负,生活还总是在动荡之中......诸如这样的话,已经在不少人那里听过了,但真正支持我的不是那样美好的品德,即使被利益欺骗,每个人终归是有自己的色彩的,而一个人天生具备的,被梦授予的无色,是比成为主角更重要的东西,这是我的执念,理想再怎么样被渲染,终究能在人身上找到纯澈

正在阅读 · 第五章 映色

第五章 映色

语言的意义,早就被分析透彻了,可话在嘴上,多了些动性,即使是相同的词,也鲜少能真正为人传递,总有些纯朴,显着人之浪漫。

诸如九鬼先生讲德语所谓“Sehnsucht”之“飞跃”,或是日语中“意気”之“纤细”,现在虽多少被混淆,但终有其特殊的意蕴。

我在汉语中寻找,想去找一种独特的气象,但诸如“坚韧”,“不屈”,这样的词语,都不足以去表述对民族的热爱,他太过“轻浮”,体现不了这片地上族群的深沉。

我现在寻到的,尚且能代表千年风味的词,就只有“不死”了。

用这词或许也不是准确的,他多受舶来词影响,其中意味,更倾向梨俱吠陀中所述“amrta”一词,但我才疏学浅,汉语又过于广大,实在想不出能代替“长生”愿望的词来,这里的“不死”,是由内而外的执念。

在我同“她”相会的地方附近,有一条小道,总能见着上了年纪的老人聚在这里。

这儿基本都是南方人,年纪大了,总归是有胜负心的,赶上争吵的时候,就操着地道的吴语,扯着嗓子喊,日光盛的上午,在边上看,能见着唾沫星子和灰尘混在一起,白花花的泡沫在空气中横飞。

偶尔有些卖古董的摊位摆在这里,上面难得能见着好东西,但年纪大的老人平时寂寞,免不了去凑这种热闹。

人一多了,就有人要在这犄角旮旯处博得些认可来,见着不行的买家或卖主,又要给他讲起里面的行当来,但真能辩出一二的还是少数,多半是借着这机会炫耀一下自己的“才识”。

有的卖家心眼小,见不得别人贬低他的收藏,若对面是个强硬的人,吵架吵不过,又要面子,多半也就自己跑开了,实在气不过,就记上仇了,从此便少不了阴阳怪气。

若骂的这人看上去就不像什么“有识之士”,那就触了这些人的“霉头”,赶上心情不好的时候,连东西都不要了,装腔作势地追着这些人,一直骂到街头,逢人就说这事,靠着这般作态,去博一些体面来。

这不是风雅之事,但也算得上是市井风景,来这的多半也是无聊之人,争吵这事就是极大的乐子了,赶上遇到几个强势的人,扯着嗓子喊,周围的人就聚上来了,这条破街也有了与他相异的繁忙。

可惜这地方后来就不让摆摊了,人也少了,稍早一点去,还能看着有人对弈,去得晚了,天黑起来了,就一个人也见不到了,偶尔才能见到一两个“无家可归”的人蹲在路边。

我认识的外乡朋友同我讲,他来这的时候,见了不少繁华,但偶尔去向街头巷尾,这样的“流浪汉”却更多,这个城市更多的是黑暗,更多的是对人的剥削。

这话我是认同的,但将这些人称为流浪者,显然是有问题的。

他们不去流浪,也不去乞食,作息同常人也相似,我稍去了解过一些,这些人之中,有的还有固定的工作,他们这般举动,只是认知同常人不符罢了,真正的流浪者,如今已经很罕见了。

这事的“恶”,为人所恶的原因,更多是因为其被人所知。

“上等人”,是见不了这样的生活方式的,若是把他认同,那“自己”的所作所为,念着的期待,为了所谓活下去的意义做出来的努力,就都被否定了。

“真可怜啊,那人。”

“你就别把他们当人看,这种人已经不算人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话是我从两个过路的中学生口中听来的,说得是一位在路边的露宿的老人。

听了这话之后,我多少有所动容,但又说不出什么错来,不愿做“为人”之事,自然算不上“人”,但见她说得如此轻巧,难免会因同情生出些愤恼来。

这举动是无错的,也确实没什么好可怜的,可这生命是非人之物,若是不去怜惜,保不准会踏上同样的路途,这样去讲所谓的人话,无论是何方式,无不显得绝情。

那时的我,执迷于此,想着去拯救那些困苦之人,却寻不到一丝办法,无论做什么,人之痛苦都在增加,越是走近,越是能见着深爱的沉重,到最后,见着那些人之后,连幸福都分不清楚了。

“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啊?”

“没什么,就是想坐在这里。”

只有白天能见着这位老人,等到晚上,就寻不到他的踪迹了。

天上的太阳被赤色的云卷走了,不夜城亮起灯来,这地方却是看不到的,眼前只有一片漆黑,远远的路口有盏路灯,在深夜里散着微薄的光芒,老人不见了,落叶却为他空出一块地方,似乎是在等着他明日光临。

他常来这“老地方”呆着,后来我又见了他好几次,兴许是见多了,多少能同我讲些话来。

他在这的理由,和我脑海里的猜测是不同的,我总爱盼着人的高尚,想着人的悲苦,期待他们去战胜眼前的困境......

“我只是不想回家,家里有个老妖婆。”

他说这话时,多少带些无奈,我同他一样在街上游荡,多少能生出几份共感,但他和我却相差甚远。

他是个“外乡人”,一个“苏北人”。

早些年有些成就,后面入赘到这里来了,如今年纪大了,家里也不再需要他了,妻子又同影视剧中的人一样刻薄,自然就盯着他那身份不放。

这里的人,不管是新的还是老的,总有几个爱讲出个正宗来。

对他们来说,稍许在外乡人身上透露出自己的“身份”来,就是极大的尊崇了。

我厌弃这地方,但难免沦落于他人之怀念,在外头说这话,自然是带点思乡之情,又想不出来如何去回避,就只能苦恼了。

如果说对外乡人是炫耀,那对“苏北”就是怨念了,祖母虽然傲慢,但也不怎么歧视外地人,可想起她对那里人的态度,我也不敢妄议了。

“那她说你,你怎么不说回去啊?”

“算了,那么多年过去了,这老妖婆,早该死了。”

这话似乎是戳了他的痛点了,后面也不再说话了,找了个路边的椅子,背对着马路睡着了。

虽是盛夏,他穿的却极厚,把自己藏在这座城的阴暗里,日光照在他身上,盖过了椅子上的积灰,照在零星空洞间。

又过了半个月,我再次路过那里,却见不到他人了。

毕竟已是上了年龄的老人,我见着他那么久不来,心里就只当他死了。

“你去哪了?”

“我老婆死了。”

“死了?”

“死了,摔下楼梯了,突然就死了。”

“那你回来……?”

“我还不想死。”

我现在才想起去打量他,多少精神了些,仪容仪表也变整洁了,“日光”却照不到他身上,我心里知道,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他不是为了见我回来的,只是来这里,来他栖息的地方,同“不死”告别。

老头又不见了,这次恐怕是真死了,追求生机,即使被羞辱也想活着的老人看不见了,被他自己杀了。

我搬家了,隔了几年再回来之时,这里已经见不到人了。

街上的长椅上,立了一个又一个的槛,中间只留下一点缝隙,勉强够一个人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