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雾都孤儿
“雾——伦敦特有的、浓重的、黄褐色的雾,从河面升起,弥漫到每一条街道,渗进每一座房屋。”——查尔斯·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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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河在十一月的晨光中呈现出一种铅灰色的质地,像一块被反复捶打过的旧锡板,沉沉地卧在伦敦的心脏里。潮水刚退去不久,河岸上裸露的泥滩散发出浓烈的咸腥气,混着煤烟、污水和某种腐烂的甜味——这是白教堂区特有的气息,穷人的气息,被遗忘者的气息。
塞拉斯·诺里斯站在沃平码头尽头的木栈道上,脚下是被潮水浸透后发黑的木板,踩上去会发出轻微的呻吟声。他的大衣领子竖得很高,遮住了半边脸,但遮不住那股气味——它无孔不入,钻进鼻腔,附着在衣物上,甚至在离开这里之后还会久久不散,像某些记忆。
六天前,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在这里被发现。
发现她的是一个捡拾煤渣的孩子。那孩子清晨来河边碰运气,看见退潮后的泥滩上有什么东西在反光——是一只手,苍白得近乎透明,指甲缝里塞满了暗红色的污迹。孩子愣了几秒,然后尖叫着跑开了,尖叫声在空旷的码头上回荡,惊起一群栖息在废弃驳船上的海鸥。
莉莉安·哈特。二十岁。模特。被发现时衣着凌乱,但无明显搏斗痕迹。法医初步检验认为死因是溺亡,但有一个细节让经验最丰富的警官也皱起眉头:她的指甲缝里残留着一种深红色的物质,经初步化验,是产自意大利的罕见颜料——与格雷夫斯教授调色板上的那种一模一样。
溺亡的人,指甲里为什么会有颜料?
诺里斯蹲下身,看着脚下的泥滩。潮水每天涨落两次,冲刷着河岸,带走一切痕迹。六天过去了,这里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收集的物证。但有些事情,比物证更难被冲走。
他站起身,向码头尽头的仓库区走去。那里有一排废弃的货仓,砖墙上爬满霉斑,窗户要么破碎要么被木板封死。其中一个仓库的屋檐下,住着一个老人——人称“码头汤姆”的老流浪汉,据说是发现尸体那晚唯一可能目击了什么的人。
诺里斯在仓库门口停下。门虚掩着,里面传出轻微的咳嗽声。他敲了敲门框,无人应答,便推门进去。
仓库里昏暗潮湿,弥漫着霉味、尿骚味和劣质杜松子酒的刺鼻气息。角落里堆着一些破布和硬纸板,算是床铺,旁边躺着一个人形的东西。听见脚步声,那人猛地坐起,露出一张被酒精和岁月侵蚀得面目全非的脸。
“你是谁?”他的声音沙哑,带着警惕,“我没干坏事,别赶我走……”
“我不赶你。”诺里斯从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在手中掂了掂,发出清脆的声响,“我只问你几个问题。回答得好,这些就是你的。”
老人的眼睛亮了。他挣扎着站起来,蹒跚走近,盯着诺里斯手中的硬币,咽了口唾沫:“你问,你问。”
“六天前的晚上,你在哪里?”
“这儿。”老人说,“我一直在这儿。这儿是我的地盘。”
“那天晚上你有没有去过河边?”
老人犹豫了一下。诺里斯又掂了掂硬币,那声响在昏暗的仓库里格外清晰。
“去过。”老人说,“去……去找点东西。你知道,潮水有时候会冲上来一些有用的东西。”
“你看到了什么?”
“我……”老人的眼神闪烁,“我什么都没看见。”
诺里斯叹了口气。他把一枚硬币放在旁边的破木箱上,硬币在昏暗的光线中发出微弱的光泽。老人的目光立刻被吸引过去,像飞蛾扑向火焰。
“我听说,”诺里斯缓缓说,“那天晚上有人看见河边有两个人。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穿深色大衣的男人。是你告诉码头酒馆的老板的。”
老人的脸色变了。他张了张嘴,想否认,但诺里斯又放上了第二枚硬币。
“说吧。”诺里斯的声音很轻,但有一种不容抗拒的力量,“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是你说的。我只是想知道真相。”
老人沉默了很长时间。仓库外面,有海鸥在叫,叫声凄厉,像婴儿的啼哭。远处传来轮船的汽笛声,低沉而悠长,穿透雾气,在河面上回荡。
“我看见她了。”老人终于开口,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那晚雾很大,但我看见她了。她站在河边,穿着一件浅色的裙子,在雾里很显眼。她在等人。”
“等谁?”
“等一个男人。”老人说,“那男人从码头那边走过来,穿着深色大衣,戴着帽子,看不清脸。他们说了几句话,然后……”
他停住了。
“然后怎样?”
“然后那女人尖叫了一声。”老人的手微微颤抖,“很短的一声,像被什么掐断了一样。然后就没有声音了。雾太大,我看不清发生了什么。我等了一会儿,没再听见动静,就走了。”
“那个男人后来去了哪里?”
“不知道。”老人摇头,“雾里什么也看不见。我只听见有脚步声,往码头外面去了。后来……后来就什么也没有了。”
诺里斯沉默着,把那两枚硬币推向老人。老人一把抓过,攥在掌心,像是怕它们飞走。
“那个男人,”诺里斯站起身,问出最后一个问题,“你有没有看到任何特征?哪怕一点点?”
老人皱起眉头,努力回忆。突然,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他走路的时候……有一点跛。很轻,但能看出来。右腿。”
诺里斯的心猛地一沉。
跛足。右腿。
三十年前,一个雨夜,三个年轻人抬着一具尸体走向河边。其中一个踩空了,从泥坡上滑下去,膝盖撞在一块石头上,流了很多血。从那以后,每逢阴雨天,那条腿就会隐隐作痛。
他自己的腿。
诺里斯离开码头时,已经是正午。雾散了一些,阳光勉强透过云层照下来,在泥泞的街道上投下惨白的光。他走在白教堂区的主街上,两旁是密集的廉价公寓、当铺、小酒馆和卖二手衣物的摊子。一个女人在街角卖水煮花生,锅里的热气在冷空气中升腾,散发出一种朴素的香味。几个孩子在污水沟边玩耍,脏兮兮的脸上带着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的欢笑。
这里离圣玛丽艺术学院只有不到两英里的距离,却像是两个世界。艺术学院的尖顶在雾气中隐约可见,如同漂浮在云端的天堂,而这里,是地狱的入口。
诺里斯在一栋破旧的公寓楼前停下。这是莉莉安·哈特生前最后居住的地方——一栋四层高的出租公寓,外墙的灰泥大片剥落,露出下面发黑的砖块。窗户上钉着破木板,楼梯间散发着尿骚味和腐烂的菜叶味。他推开虚掩的大门,走进昏暗的楼道。
莉莉安的房间在三楼尽头。门上的封条已经被警方撕去,只剩下几片残破的纸屑。诺里斯推开门,一股陈旧的、混合着廉价香水、蜡烛烟气和霉味的空气扑面而来。
房间很小,约莫十英尺见方。一张铁架床靠墙放着,床上铺着薄薄的褥子,枕头凹陷处还残留着头发的形状。床边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梳妆台,用几本书垫着,台面上摆着一把断齿的木梳、半截蜡烛、几枚生锈的发卡。梳妆台上的镜子已经花了,照出的人影模糊不清,像水中倒影。
窗边放着一张小桌,桌上有一个针线篮,里面有几块碎布、几卷线、一根锈迹斑斑的针。莉莉安显然自己缝补衣物——模特的收入微薄,请不起裁缝。桌边是一扇窗户,玻璃上蒙着厚厚的污垢,透进来的光线昏暗而浑浊。透过这扇窗,可以看见对面的砖墙和一线狭窄的天空——那是莉莉安每天醒来第一眼看见的景象。
诺里斯在房间里缓缓走动,目光扫过每一件物品。他打开那个用破布充当合页的衣柜,里面挂着几件廉价的裙子,洗得发白,但叠得整整齐齐。最下面压着一本薄薄的册子,他取出来翻开——是一本旧画册,印着皇家艺术学院历年展览的获奖作品。在几幅画作旁,有人用铅笔做了标记:格雷夫斯教授的名字被圈了出来,旁边画着一个颤抖的问号。
诺里斯把画册放回原处,继续搜寻。在床板与墙壁的夹缝里,他摸出一个小铁盒,锈迹斑斑,但锁扣完好。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撬开锁扣,里面是几样东西:一枚铜质胸针,不值钱但擦得很亮;一张折叠的纸,是某家当铺的当票,典当的物品是一条银项链,日期是三个月前;还有一张对折的纸,打开后,是一幅铅笔素描。
诺里斯的呼吸停滞了一瞬。
素描上是一个年轻男人的侧脸,线条流畅而精准,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命力。那眼神深邃而忧郁,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叹息。画的下方,有一个极小的、扭曲的符号——缠绕的“J.H.”,杰里米·哈罗德的签名。
诺里斯翻过画纸,背面有几行字,是女性的笔迹,歪歪扭扭,拼写错误百出:
“他问我最喜欢哪幅画,我说这幅。他说这是他年轻时画的,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出名,只是想画真正看见的东西。他说画上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后来走了,再也没回来。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湿了。我想他一定很爱那个朋友。”
诺里斯盯着这几行字,看了很久。
莉莉安见过杰里米的画。格雷夫斯给她看的。格雷夫斯对她说了那些话——“画上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后来走了,再也没回来。”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湿了。
这算什么?忏悔?怀念?还是某种扭曲的自恋——在窃取了朋友的一切之后,还要向一个年轻的模特炫耀那份“失去”的痛苦,以博取同情?
诺里斯把素描和字条小心地叠好,放进自己胸前的口袋。他正要合上铁盒,忽然发现盒子底部还有一层衬垫,掀开之后,下面压着一封信。
信封上没写名字,但封口处印着一个徽记——欧林尼耶天文台的徽章,一个简笔的望远镜图案,环绕着拉丁文铭文“AD ASTRA”(抵达星空)。
诺里斯抽出信纸,展开。信很短,只有几行字:
“哈特小姐:
您所询问的事,我已查证部分资料。关于您提到的那幅画作的创作年代,经初步鉴定,其颜料成分与纸张特征均指向约二十年前,而非近期。这一结论与您描述的‘画家声称新作’存在矛盾。如需进一步确认,欢迎您亲自前来查阅相关记录。
另:您提及的那位‘老画家的朋友’,我或许知道一些他的事。见面详谈。
欧林尼耶天文台档案室
乔治·莫里斯谨上”
诺里斯的手微微颤抖。
莉莉安在调查。她发现了什么——那幅“新作”的颜料成分指向二十年前,与格雷夫斯声称的创作时间不符。她甚至已经开始追查“那位老画家的朋友”——杰里米·哈罗德。
而她联系了欧林尼耶天文台。那里的档案室里,保存着什么?
诺里斯想起克劳利的话:“您应该去欧林尼耶天文台看看——尤其是黄昏时分。从那里看伦敦,一切都变得很小,很清晰。包括那些平时看不清的东西。”
克劳利知道莉莉安的调查吗?他也在那里“研究”什么?
诺里斯把信也收好,最后环视了一眼这个小小的房间。阳光透过污浊的玻璃,在墙上投下一片朦胧的光斑。那张破旧的梳妆台前,莉莉安曾经坐在这里,对着一面花了的镜子,用那把断齿的木梳梳理头发。她曾经憧憬着更好的生活,曾经相信艺术圈那些衣冠楚楚的绅士们会给她机会,曾经以为用自己的身体和梦想作为交换,可以换来一点点向上攀爬的可能。
她错了。
她换来的是泰晤士河底的淤泥,是冰冷的河水灌满肺部的窒息感,是那个深夜里的一声被掐断的尖叫。
而那个掐断她尖叫的人——
诺里斯闭上眼。他想起码头汤姆的话:“走路的时候有一点跛。右腿。”
右腿。
他睁开眼睛,低头看着自己的右腿。隔着裤子和靴子,他几乎能感受到膝盖上那块旧疤的灼热——二十年前那个雨夜,石头划破皮肉时留下的纪念。
那个雨夜,杰里米·哈罗德死去。
这个雨夜,莉莉安·哈特死去。
而他,塞拉斯·诺里斯,在两个雨夜中,都站在河边。
从莉莉安的住处出来,天色已经向晚。雾气重新聚拢,比清晨更浓,将整条街道裹进一片迷蒙的灰白之中。煤气灯次第亮起,在雾中晕开一圈圈昏黄的光晕,像一个个悬浮在空中的模糊灯笼。
诺里斯没有立刻离开白教堂区。他穿过几条小巷,来到一处稍微宽敞的街道——这里是白教堂区最热闹的地段,酒馆、廉价剧院、杂货铺挤在一起,夜幕降临后反而比白天更喧嚣。几个醉醺醺的水手从酒馆里晃出来,互相咒骂着走远了;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蹲在墙角,用冻得通红的手整理着篮子里蔫头耷脑的紫罗兰;不远处,一个穿着艳丽但廉价裙子的女人倚在门框上,眼神空洞地看着过往行人。
诺里斯在一家名叫“锚与皇冠”的酒馆前停下。这是白教堂区最大的几家酒馆之一,两层楼,底层是公共酒吧,楼上据说提供一些“更私密的服务”。莉莉安生前偶尔在这里工作——不是做妓女,而是陪客人喝酒聊天,赚取一些额外的收入。模特的工作不稳定,很多时候付不起房租,她不得不到处找零活。
诺里斯推门进去。酒吧里烟雾缭绕,充斥着廉价杜松子酒的气味、汗味和某种难以言喻的、长期不通风的浑浊气息。几个水手围坐在一张桌边打牌,不时爆发出粗野的笑声;角落里一个孤独的男人低着头,对着酒杯发呆;吧台边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正在和酒保调笑。
诺里斯走到吧台前,要了一杯威士忌。酒保是个满脸横肉的大汉,光头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看人的眼神带着警惕。
“我打听一个人。”诺里斯把一枚硬币放在吧台上。
酒保瞥了一眼硬币,没有接:“谁?”
“莉莉安·哈特。听说她偶尔在这里做事。”
酒保的表情微微变了变。他上下打量着诺里斯,从他那身虽然旧但质地考究的大衣,到他疲惫而锐利的眼睛,似乎在判断他的身份。
“你是警察?”
“不是。”诺里斯说,“但我在查她的事。”
酒保沉默了一会儿,把硬币拢进掌心:“她是个好姑娘。不该落得那样的下场。”
“你知道她死前那段时间,有没有什么异常?”
酒保想了想,压低声音说:“她来找过一个客人。是个体面人,穿着讲究,说话也文绉绉的。他们上楼谈了很久。后来那姑娘下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半个月前吧。”酒保皱起眉头,“那之后她就没再来过。我听说她找到了一份稳定的模特工作,给什么大画家做专职模特。我还替她高兴来着,谁知道……”
大画家。格雷夫斯。
“那个体面人长什么样?”
“戴眼镜,金色边的那种。”酒保努力回忆,“穿着深灰色的大衣,说话慢条斯理的,像个知识分子。哦对了,他走路的时候有一点跛——右腿,不太明显,但我看出来了。”
右腿。
又是右腿。
诺里斯的手指无声地抵上太阳穴,缓缓敲击着。
那个跛脚的男人,不是他。
半个月前,有人冒充他的特征,来找过莉莉安。那个男人穿着深灰色大衣,戴着金边眼镜,说话文绉绉的——像一个人。
维克多·克劳利。
但克劳利走路不跛。诺里斯见过他走路,平稳从容,没有任何异常。
除非他伪装。
除非他故意让莉莉安以为,来找她的人是另一个人。
诺里斯喝完威士忌,又放了一枚硬币在吧台上:“那个男人如果再来,去布鲁姆斯伯里街四十七号找我。我叫诺里斯。”
酒保点头,把硬币收好。
诺里斯转身走向门口。在他身后,酒吧里的喧嚣声继续着,水手们的笑声、酒杯碰撞声、某个女人尖利的笑声,混成一片浑浊的声浪,像是这座城市底层的脉搏。
他推开门,冷湿的雾气扑面而来。街上的人少了一些,煤气灯的光晕在雾中显得更加朦胧。他正要迈步,忽然感到一阵异样——有人在看他。
那是多年的警探生涯培养出的直觉,一种无法言说但极其准确的感觉。他不动声色地放慢脚步,借着整理衣领的动作,余光扫向街角。
那里有一个黑影,靠在墙边,一动不动。雾气太浓,看不清面容,只能隐约辨认出一个男人的轮廓——穿着深色大衣,戴着帽子。
诺里斯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头。他继续往前走,走进雾气深处,拐进一条小巷。然后他停下,侧耳倾听。
脚步声。很轻,但确实存在。有人跟在他身后。
诺里斯等着。脚步声越来越近,近到几乎能听见对方的呼吸。他猛地转身——
一只手从雾中伸出,一把抓住他的手臂。诺里斯下意识地挥拳反击,但那人力气很大,紧紧攥住他的手腕,同时压低声音说:
“别动!是我!”
诺里斯看清了那张脸——埃德加·威尔逊,年轻的助教,脸色苍白,眼中满是惊恐。
“你跟踪我?”诺里斯甩开他的手。
“我……我必须和你谈谈。”埃德加的声音在颤抖,“有人要杀我。”
他们走进附近另一家小酒馆,选了一个最隐蔽的角落坐下。埃德加要了一杯烈酒,一口喝掉大半,这才稍微平静了一些。诺里斯看着他,等他开口。
“那天晚上,”埃德加压低声音,“你问我案发那晚在哪里。我说我在‘绘图针’喝酒,七点到八点半左右。那是真的。但后来……”
“后来有人来找你。”诺里斯接道,“一个穿深色大衣的男人,在门口给了你一张纸条。然后你就离开了。”
埃德加猛地抬头,眼中满是震惊:“你怎么知道?”
“酒保告诉我的。”诺里斯说,“那个人是谁?”
埃德加犹豫了很长时间。他攥着酒杯的手指节发白,嘴唇微微颤抖,像是在进行激烈的内心斗争。
“是克劳利。”他终于说出那个名字,“维克多·克劳利。”
诺里斯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他等埃德加继续说下去。
“他给我的纸条上写着一个地址——白教堂区,布鲁尔街十七号。他说让我立刻去那里,说那里有证据可以证明格雷夫斯教授剽窃杰里米·哈罗德的作品。他说如果我想洗清嫌疑——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会成为嫌疑人之一——就必须拿到那些证据。”
“你去了?”
“我去了。”埃德加低下头,“我太蠢了。我去了那个地址,但那是一个废弃的仓库,什么都没有。我在那里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克劳利一直没有出现。等我回到酒馆,已经快九点半了。”
诺里斯沉默着。那个小时,正是格雷夫斯死亡的时间。
“你离开之后,有人见过你吗?”他问。
“没有。”埃德加的声音更低了,“仓库那一带很偏僻,晚上根本没人。我没有不在场证明。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警方?”
“因为……”埃德加抬起眼,眼中满是恐惧,“因为我后来发现,那天晚上有人死了。不是格雷夫斯教授——是那个模特,莉莉安·哈特。她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就在布鲁尔街附近,离那个仓库不到两百码。”
诺里斯的心猛地一沉。
布鲁尔街。莉莉安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沃平码头,离布鲁尔街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你是说,”他缓缓开口,“克劳利把你骗到那个地址,让你在那个时间段出现在莉莉安被害的地点附近?”
“我不知道。”埃德加双手捂住脸,“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但我知道,如果我告诉警方这些,他们会以为是我杀了莉莉安。他们会以为是我杀了教授。他们会把我绞死。”
他抬起头,眼中满是绝望:“诺里斯先生,我没有杀人。我发誓,我没有杀人。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证明。”
诺里斯看着他。这个年轻人,才华横溢,出身寒微,一心想要在艺术圈闯出一片天地。他崇拜格雷夫斯,又被格雷夫斯背叛;他渴望真相,又被真相的碎片逼到绝境。他是棋子,还是下一个牺牲品?
“克劳利后来找过你吗?”诺里斯问。
埃德加摇头:“没有。但我见过他。昨天下午,在学院门口,我看见他站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他看见我了,他没有过来,只是……只是笑了笑。那种笑,让我浑身发冷。”
诺里斯想起昨天下午,他从格雷夫斯宅邸出来时,确实在街角看见过一个穿深色大衣的身影。那是克劳利,在等他,还是在监视他?
“从现在开始,”诺里斯说,“你不要单独行动。不要见克劳利,不要见他给你的任何纸条。如果他有任何举动,立刻通知我。”
埃德加重重地点头。他又喝了一口酒,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诺里斯。
“这个……是我在布鲁尔街那个仓库里捡到的。当时没注意,后来才发现。”
那是一枚袖扣。银质,镶嵌着一颗深绿色的宝石——翡翠。诺里斯接过来,凑近灯光细看。袖扣背面刻着几个字母:A.G.
艾尔弗雷德·格雷夫斯。
教授的袖扣,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废弃的仓库里?
诺里斯把袖扣收好。他看着埃德加,这个年轻人已经快要崩溃了,眼中满是血丝,嘴唇干裂,双手不停地颤抖。
“你回去休息。”他说,“什么都别想,什么都别做。我会处理这件事。”
埃德加站起身,犹豫了一下,又说:“诺里斯先生……您要小心。克劳利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但他什么都能做得出来。我感觉得到。”
他转身走进雾气,很快消失在街角。
诺里斯坐在原处,盯着桌上那杯没动过的酒。埃德加的话在脑海中回响:“克劳利把你骗到那个地址,让你在那个时间段出现在莉莉安被害的地点附近。”
克劳利在布一个很大的局。他把埃德加引到那个地点,让他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方——这是为他准备一个替罪羊。但同时,他又把莉莉安的调查引向欧林尼耶天文台,引向杰里米的真相——这是他真正的目的。
克劳利想要什么?
他要真相。他要让杰里米·哈罗德的名字重见天日。为此,他可以牺牲任何人——埃德加,莉莉安,甚至他自己。
而塞拉斯·诺里斯,那个二十年前沉默地站在河边的人,那个亲手调制毒药杀死莉莉安的人,那个以追凶者身份重返现场的人——他是克劳利棋盘上最重要的一枚棋子。
还是下一个目标?
诺里斯回到布鲁姆斯伯里的住所时,已经是深夜。雾气稍散,煤气灯的光晕清晰了一些,在湿漉漉的街道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的公寓位于一栋四层楼房的三楼,两间狭小的房间,堆满了书籍、案卷和各种笔记。
他点上煤油灯,在书桌前坐下。桌上摊着莉莉安的素描、那封信,以及埃德加给他的那枚袖扣。他把袖扣举到灯下,仔细端详。翡翠的成色很好,雕刻精细,背面刻着的“A.G.”清晰可见。这是格雷夫斯的私人物品,价值不菲,他几乎每天都戴着同款的一对——另一枚呢?也许就是那枚失踪的翡翠戒指?
戒指失踪,袖扣出现在布鲁尔街的废弃仓库。那个仓库离莉莉安的陈尸地点不到两百码。莉莉安指甲缝里的深红颜料,正是他亲手调制的毒药,掺在那罐意大利深红里,等着她蘸取,等着她舔舐笔尖的旧习——
诺里斯闭上眼,那天的情景历历在目。
那是格雷夫斯死前三天。他去画室找格雷夫斯,商议如何应对莉莉安越来越明显的威胁——那个女孩太聪明了,她发现了太多东西,已经开始追查二十年前的真相。格雷夫斯惊恐万分,说必须做点什么。诺里斯沉默着,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
“这个。”他说,“掺在她的颜料里。她有个习惯,画画的时候喜欢舔笔尖。用这个,她会以为是意外。”
格雷夫斯接过小瓶,手在颤抖:“这是……”
“意大利深红。”诺里斯说,“加了点东西。无色无味,验不出来。”
那天晚上,他亲手调制了那罐颜料。他记得自己的手很稳,像在调制一杯普通的茶。二十年来,他的手第一次这么稳。
三天后,莉莉安死了。
又过了两天,格雷夫斯也死了。
诺里斯睁开眼,看着桌上的袖扣。克劳利知道多少?他知道莉莉安的真正死因吗?他知道那罐颜料是诺里斯调制的吗?他知道二十年前那个雨夜的真相吗?
还是说,他知道一切,只是在等待最合适的时机,把所有的碎片拼成一幅完整的画?
诺里斯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是伦敦的夜空,雾气之上,隐约可见几颗黯淡的星星。欧林尼耶天文台的穹顶在远处若隐若现,像一个沉默的巨眼,凝视着这座城市的一切秘密。
他必须去那里。
但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人要见。
第二天清晨,诺里斯来到肯辛顿区的一栋豪宅前。这里与白教堂区是两个世界——宽阔的街道,整齐的联排别墅,门前的铁艺围栏里是精心修剪的花园。一个男仆开了门,听说是诺里斯先生,立刻恭敬地引他进去。
伊莎贝拉·哈灵顿夫人在晨间起居室接待了他。她约莫五十岁,风韵犹存,穿着素雅的晨袍,头发一丝不乱,举手投足间透着上流社会妇女特有的优雅与克制。但诺里斯注意到,她的眼睛红肿着,显然哭过。
“诺里斯先生。”她伸出手,让他行吻手礼,“感谢您来。请坐。”
诺里斯在沙发上坐下,仆人送上茶点后退下。伊莎贝拉端起茶杯,没有喝,只是握在手中,像是在寻找某种支撑。
“我听说您已经接手调查格雷夫斯教授的案件。”她说,“我希望……我希望您能查明真相。”
“我会的。”诺里斯说,“但我需要问您几个问题。”
伊莎贝拉点头。
“您和格雷夫斯教授认识多久了?”
“二十多年。”她说,“从我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就认识。他为我画过肖像,那时他还年轻,还没什么名气。后来他成名了,我们依然保持联系。”
“您委托他画那幅肖像——就是画架上那幅——是什么时候?”
“三个月前。”伊莎贝拉说,“我想在社交季开始前有一幅新的肖像。格雷夫斯教授答应了,但画得很慢。他总是说,要画出真正传神的作品,需要时间。”
诺里斯沉默片刻,然后问出一个他一直想问的问题:
“哈灵顿夫人,您认识杰里米·哈罗德吗?”
伊莎贝拉的茶杯猛地一晃,茶水溅在托盘上。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那双红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深深的痛苦。
“您……您为什么问这个?”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因为他的名字在这桩案件里反复出现。”诺里斯直视着她,“格雷夫斯死前,画风突变,变得像杰里米·哈罗德。他的画作上出现了杰里米的签名。而您委托他画的那幅肖像——那幅画上的笔触、色彩、构图,都与杰里米的风格惊人地相似。”
伊莎贝拉放下茶杯,双手紧握,指节发白。她沉默了很久,久到诺里斯以为她不会回答了。然后她缓缓开口,声音低得像在自言自语:
“我认识他。我认识杰里米·哈罗德。”
她抬起头,眼中满是泪水:“我爱过他。”
诺里斯没有惊讶。在他见到伊莎贝拉第一面时,他就隐约感觉到,这个女人身上背负着某种沉重的过去。
“那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伊莎贝拉说,“我还没结婚,是个天真幼稚的姑娘。杰里米来为我父亲画肖像,我们……我们相爱了。但他是个穷画家,我父亲不同意。我们只能偷偷见面。”
她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那些遥远的、闪着光的片段。
“杰里米有个好朋友,叫艾尔弗雷德·格雷夫斯。他们一起学画,一起憧憬未来。杰里米总是说,艾尔弗雷德比他更有才华,更有前途。但我看过他们的画——杰里米的画里有灵魂,艾尔弗雷德的画里只有技巧。”
“后来呢?”
“后来……”伊莎贝拉的声音哽咽了,“后来我父亲发现了我们的恋情,逼我嫁给哈灵顿勋爵。杰里米说要带我私奔,但我……我太懦弱了,我不敢。我拒绝了他。”
泪水滑落她的脸颊,她用手帕轻轻拭去。
“那之后不久,杰里米就失踪了。他们说他不告而别,去了国外。我不相信,但他确实再也没有出现。我嫁给了哈灵顿勋爵,过着……体面的生活。但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他。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我勇敢一点……”
她说不下去了。
诺里斯等她平静了一些,才问:“您后来见过他的画吗?”
“见过。”伊莎贝拉点头,“在格雷夫斯教授的收藏里。有一次我去他家,他给我看了一些旧画,说是年轻时和朋友一起画的。其中有两幅,我一看见就知道是杰里米的手笔。那种线条,那种光线的处理方式,别人画不出来。”
“您没有问格雷夫斯教授,杰里米的画为什么在他那里?”
伊莎贝拉摇头:“我问过。他说杰里米离开前把一些画作托付给他保管。我相信了他。我……我愿意相信他。”
诺里斯沉默着。这个女人,被爱情毁掉了一生,又被谎言欺骗了二十年。她委托格雷夫斯画那幅肖像,也许不只是为了社交季——她是想再看一眼杰里米的风格,想在那幅画里找到一点当年爱人的影子。
但她不知道,那幅画根本不是格雷夫斯画的。
那是格雷夫斯在模仿杰里米。
或者说,那是格雷夫斯在窃取杰里米的灵魂,为自己所用。
“最后一个问题。”诺里斯站起身,“您委托格雷夫斯教授画那幅肖像的时候,有没有提出什么特别的要求?比如……希望他用某种风格来画?”
伊莎贝拉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说过一句话。我说,希望他能画出当年杰里米画我的那种感觉。那是我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我想把它留在画布上。”
诺里斯点点头。一切都对上了。
格雷夫斯为了满足伊莎贝拉的要求,开始模仿杰里米的风格。但模仿得越深入,他就越陷入那个早已死去的朋友的阴影里。他一定在画室里对着那些旧画发呆,一定在深夜自言自语,说“二十年了,该还了”。
而莉莉安,那个聪明而好奇的姑娘,一定发现了什么。她看见格雷夫斯在模仿别人的风格,她看见那些旧画上的签名,她开始追问,开始调查——
然后她死了。
诺里斯向伊莎贝拉告辞。走到门口时,他忽然停下脚步,回头说:
“哈灵顿夫人,如果……我是说如果,杰里米·哈罗德的画有一天能够重见天日,能够让世人看到,您会高兴吗?”
伊莎贝拉怔住了。她的眼中闪过无数复杂的情绪——惊讶,希望,恐惧,还有深深的悲伤。
“我会的。”她轻声说,“但那不可能了。他已经死了,不是吗?他们都这么说。他死了。”
诺里斯没有回答。他推开门,走进伦敦的雾气里。
下午,诺里斯来到欧林尼耶天文台。
天文台坐落在伦敦北郊的一座小山上,是这座城市最高的几处建筑之一。通往山顶的石板路两旁是光秃秃的树木,在十一月的寒风中瑟瑟发抖。诺里斯一步一步向上走,每走一步,右膝就隐隐作痛——那个雨夜的旧伤,在阴冷的天气里总是格外敏感。
山顶的圆顶建筑在雾气中若隐若现,像一个蹲踞的巨兽。诺里斯推开沉重的橡木门,走进门厅。里面很安静,只有远处传来的某种机械的滴答声——也许是天文钟,也许是某种观测仪器。空气中弥漫着机油、旧纸张和某种消毒水混合的气味。
一个穿着灰色工作服的年轻人迎上来:“先生,您找谁?”
“乔治·莫里斯。”诺里斯说,“档案室的莫里斯先生。”
年轻人点点头,引他穿过一条狭长的走廊,来到一扇标着“档案室”的木门前。他敲了敲门,里面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进来。”
诺里斯推门进去。房间里到处都是书架,从地板一直顶到天花板,塞满了厚厚的卷宗和旧期刊。窗前放着一张巨大的橡木书桌,桌上堆满了文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书桌后,戴着厚厚的眼镜,正在翻阅什么。
“莫里斯先生?”诺里斯问。
老人抬起头,打量着他:“是我。您是?”
“塞拉斯·诺里斯。我在调查一桩案件,需要查阅一些资料。”
莫里斯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案件?什么案件?”
“关于一个年轻女人的死。她叫莉莉安·哈特。她死前曾给您写过一封信。”
莫里斯的脸色微微变了。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站起身,走到门口,把门关上。回到书桌后,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请坐,诺里斯先生。”
诺里斯坐下。莫里斯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文件夹,放在桌上,但没有打开。
“那个姑娘来过这里。”他说,“大概……三周前吧。她带着一幅画的素描稿,说是想让我帮忙鉴定年代。”
“您鉴定了?”
“是的。”莫里斯打开文件夹,里面有几张纸,“我们的实验室可以分析颜料的成分、纸张的老化程度。根据她的描述,那幅画据说是刚完成的,但我们的分析结果显示,颜料的干燥程度、成分的氧化情况,都指向二十年前的某个时间段。”
“您把这个结果告诉她了?”
“告诉了。”莫里斯点头,“她听了之后,脸色变得很奇怪。不是失望,而是……某种恍然大悟的表情。她说,她终于明白了。”
“她明白了什么?”
“她没有说。”莫里斯摇头,“但她问了我另一个问题。她问我,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杰里米·哈罗德的画家。”
诺里斯的心猛地一跳。
“您听说过吗?”
莫里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从文件夹底部抽出一张泛黄的照片,推到诺里斯面前。
那是一张合影。三个人站在天文台的圆顶下,背景是巨大的望远镜。左边是一个年轻人,面容清秀,眼神深邃——杰里米·哈罗德。右边是另一个年轻人,意气风发,嘴角带着自信的微笑——艾尔弗雷德·格雷夫斯。而中间,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穿着天文台的制服。
“这是我父亲。”莫里斯指着那个老人,“他是欧林尼耶天文台的第一任档案管理员。这张照片摄于三十年前,那时候杰里米·哈罗德经常来这里。”
诺里斯盯着照片,半晌说不出话来。
“杰里米对天文学很感兴趣。”莫里斯继续说,“他和我父亲成了朋友,经常来这里观测星空。我父亲说,他是个聪明而敏感的年轻人,总是仰望星空,说那些遥远的光,要花很多年才能抵达地球。他说,我们看到的,都是过去。”
诺里斯的手指轻轻敲击着太阳穴。
看到的,都是过去。
“您父亲后来有没有提到过杰里米·哈罗德的失踪?”
莫里斯叹了口气:“提过。他一直不相信杰里米是不告而别。他说,那孩子不会那样做。他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父亲临终前还嘱咐我,如果有一天有人来问杰里米的事,就把这个交给他。”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诺里斯。信封上写着几个字:“致后来者”。
诺里斯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封信,以及一把小小的黄铜钥匙。
信很短,是莫里斯父亲的笔迹:
“如果你读到这封信,说明终于有人来寻找杰里米·哈罗德的真相了。这把钥匙可以打开天文台地下档案室的七号保险柜。那里保存着杰里米当年托付给我的一些东西——他说,如果有一天他出了什么事,就让这些东西替他说话。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但我知道,他信任我。现在,我把这份信任转交给你。”
诺里斯握着那把钥匙,感到它在掌心里微微发烫。
地下档案室。七号保险柜。杰里米留下的东西。
二十年后,它们终于要开口说话了。
诺里斯按照莫里斯的指引,穿过档案室后门的一道铁梯,来到地下室。这里比楼上更冷,空气中弥漫着陈年的霉味和纸张特有的气息。一排排铁架沿着墙壁延伸,上面堆满了积满灰尘的档案盒。他找到七号保险柜——一个锈迹斑斑的铁柜,用那把黄铜钥匙打开。
里面只有一个薄薄的文件夹。
诺里斯取出文件夹,就着昏暗的灯光翻开。里面是几页手写的信纸,以及一叠素描稿。他先看信纸,那是杰里米·哈罗德的笔迹——他认得,三十年前他们在酒馆里喝酒时,杰里米喜欢在餐巾纸上随手画些小东西,那笔迹和他的人一样,自由而灵动。
信是写给莫里斯老人的:
“亲爱的莫里斯先生:
如果您读到这封信,我想我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不是猜测,而是预感。有些事正在逼近,我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您一直问我,为什么对星空那么着迷。我告诉您,是因为那些光,要花很多年才能抵达地球。现在我想告诉您真相:我着迷,是因为我希望有一天,我的光也能抵达某个地方,即使那时候我已经不在了。
艾尔弗雷德·格雷夫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学画,一起憧憬未来。但我渐渐发现,他在模仿我的风格,甚至在复制我的作品。起初我以为那是友谊的致敬,后来我发现,他在用我的画去换取名声和地位。
我不敢声张。他太有名了,而我只是个无名小卒。谁会相信我?
但我留下了证据。我把这些年来他剽窃的每一幅作品的原始素描都保存下来,标注了创作日期。我还保留了我们年轻时的一些通信,那些信里,他亲口承认过我的才华‘让他嫉妒得发狂’。
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事,请您把这些东西交给能够替我说话的人。
杰里米·哈罗德
1859年秋”
诺里斯读完信,手在微微颤抖。
1859年秋。那是二十年前。
杰里米预感到自己会出事。他留下了证据。他把证据托付给一个信任的人——欧林尼耶天文台的莫里斯老人。
而莫里斯老人守口如瓶,直到临终才把这一切交给儿子。
诺里斯翻开那些素描稿。每一幅都是杰里米的作品,线条流畅而富有生命力,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灵性。旁边标注着日期——有的比格雷夫斯署名的“原作”早了整整一年,有的甚至早了两年。
这是铁证。
格雷夫斯窃取了杰里米的一切——他的画,他的风格,他的才华,他的身份。他用这些东西建造了自己的艺术王国,成为皇家艺术学院院士,成为女王肖像的御用画家候选人。
而杰里米,那个真正的天才,被埋葬在泰晤士河的淤泥里,二十年来无人知晓。
诺里斯合上文件夹,把它紧紧抱在胸前。他感到一阵眩晕,像是站在悬崖边缘,脚下是万丈深渊。
二十年前那个雨夜,他站在河边,看着格雷夫斯把杰里米的尸体推入水中。他听见格雷夫斯说:“没有人会知道的,塞拉斯。没有人。”他沉默着,什么也没说。
二十年后的今天,他站在欧林尼耶天文台的地下档案室里,怀里抱着杰里米留下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毁掉格雷夫斯的名声,可以让真相重见天日——
但也会毁掉他自己。
因为他是共犯。他沉默地看着谋杀发生,他帮助掩盖真相,他甚至亲手杀死了那个试图揭开真相的年轻女人。
诺里斯闭上眼。黑暗中,他看见莉莉安的脸,看见她指甲缝里的深红颜料,看见她沉入泰晤士河时最后一眼的无助与绝望。
他还看见杰里米的脸——那个曾经在酒馆里对他微笑的年轻人,那个说“画家的使命是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的理想主义者,那个被最信任的朋友推入河底的人。
他睁开眼睛。
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诺里斯走出天文台时,天色已近黄昏。雾气比来时更浓,将整个伦敦裹在一片迷蒙的灰白之中。他站在山顶,俯瞰脚下的城市——那些尖顶、穹顶、烟囱、塔楼,在雾中若隐若现,如同一个正在沉入海底的传说。
远处,圣玛丽艺术学院的尖顶隐约可见。再远处,是白教堂区密密麻麻的低矮屋顶。更远处,泰晤士河蜿蜒流淌,铅灰色的河面在雾中几乎看不见,但诺里斯知道它在那里——它永远在那里。
他想起杰里米信里的话:“那些光,要花很多年才能抵达地球。”
二十年前,杰里米的光熄灭了。
现在,那束光终于抵达了。
而塞拉斯·诺里斯,那个曾经沉默地站在黑暗中的人,将亲手举起这束光,照亮一切——包括他自己。
他转身,沿着石板路下山,走进浓雾深处。
在他的大衣口袋里,杰里米的信和素描稿静静躺着,像一团沉默的火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