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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常相共

共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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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二日一大早,林晨便被柳夕掀了铺盖冻醒。

“还不起床?”柳夕环抱着手臂,低眼瞧着他。

“头一回见你不赖床。”林晨有些惊讶,记得每次他们约好出门,柳夕都要迟到最少半个时辰,后来他就学聪明了,故意说早半个时辰。

柳夕挑眉而后瞥了他一眼:“大姑娘上花轿还是头一回呢,你不也见着了?快起来!别人要以为你成个亲多累了。”

“我自然是累。”林晨小声嘀咕。

二人给父母亲奉了茶后,林晨跟着林县令去帮着处理些事务,柳夕便被林夫人拉着聊了好久的天。林家只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得林父细心栽培,一心栽在政事上,又深得郡丞大人赏识,辅佐于郡丞大人,无心风月,二儿子年幼时体弱多病,送于寺庙静养,十多年不曾回过家,柳夕是林家第一个儿媳妇,林夫人欢喜的紧,每每见了柳夕都像自己女儿般疼爱,总要拉着说许多体己话,柳夕自幼母亲便去世了,便也将林母当作自己的母亲对待,这一聊便聊的忘了时间,待林晨的堂姐林惜时来请安时才发现自己早已口干舌燥。

林惜时是林晨叔父家唯一的女儿,此次来郑县自是代政务繁忙的父亲吃他们喜酒的,她们自小便见过,那时,林惜时总爱跟在林家大哥林庭筠的屁股后面庭筠庭筠的喊,每每这时,林家大哥总要沉着脸呵斥她一番,纠正林惜时称呼他为大哥,为此,林惜时还哭着对柳夕说过好羡慕她不姓林。林庭筠比他们都要长几岁,像个小大人一样,从不跟他们玩耍,可林惜时偏偏就爱捣他的乱,好像惹得他呵斥是件有趣的事一样。

这说起来也有好些年了,再次见到她,她还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眼睛依旧那么好看,笑起来像月牙一样,明眸皓齿。

“堂姐好。”

“弟妹好!当年调皮捣蛋的小女娃竟也嫁人了!”林惜时歪着头,用月牙般的眼睛望着柳夕说。

“是啊!那你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娃何时才能嫁人呢!”林母捂着嘴笑道。

“大伯母!在家我娘催,好不容易来了这,您又催!让不让我清静清静了!”林惜时凑到林母身边撒娇道。

“好好好!不催不催!”林母笑着拍拍她的手说。

“我看啊,你是被王经纶吓坏了,至今都不敢同男子相处了吧!”柳夕嘲笑她道。

“你还记着呢!”林惜时拍了柳夕的脑袋笑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惜时有次去学堂里找林庭筠时,被林庭筠一个叫王经纶的同窗拦着说了许多之乎者也的话,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把林惜时吓得哇哇直哭,最后还是林庭筠把那同窗打跑了,为此脸上还挂了彩呢。

廊下清风徐徐,林县令瞧着儿子有些满面红光的意思,作为过来人,自然是懂得的,可心里终究还是有些疑惑,几次欲言又止,还是被儿子看穿了。

“爹,您憋着难受不?”

“嗯……”林父捋捋胡子。

“儿子难受,您说吧。”

“嗯……”林父又捋捋胡子。

“不说便罢。”

“诶!”林父急忙拉住运势要走的儿子,又瞅了他几眼“嗯……”再次捋捋胡子。

“儿子便不问自答了。”林晨叹口气,着实无奈。“儿子的确受了王上赏识,尽管王宫内举步维艰,也曾妄想在朝堂之上干出一番事业来,可儿子越这般想,思念起郑县,思念起家中亲人,思念起夕儿的次数便越多,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二者择其一,生吾之地,吾爱之人,更胜之。”从来都是,我更需要你,柳夕。

林太守听了这番话红了眼眶,频频点头拍着儿子的肩:“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自知是对不起儿子,四年前为了他们这些父辈的楚囊之情,毁家纾难,逼着林晨离开,八年前又因为父辈之间交好,自作主张定了与夕儿的婚事,如今,只希望他过想过的生活,爱想爱的人,林家不再需要他作出任何牺牲了,四年足矣。

柳夕说的开心,也忘了在林母那喝水,口干舌燥的,一回了屋子便要水喝,身边的小丫头糖葫芦急忙端来一盅鸡汤,神色暧昧的说:“快些喝吧!小姐出嫁前,夫人特地嘱咐的鸡汤呢!”

柳夕并不在意,尝了一口后便立刻尽数吐了出来:“甜鸡汤?”

糖葫芦替柳夕擦了擦嘴:“嗯!大补!昨夜想必小姐太过劳累……”

柳夕懂了大半,急忙打住:“我娘还说了什么?”

糖葫芦想了想:“夫人还说,见机行事。”

见机行事……

柳夕半喝半吐的在糖葫芦的威逼利诱下终于把鸡汤解决了,又觉得闲得实在无聊,便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好好打量了一番这间卧室。这本是林晨的卧房,现如今成了他们的婚房。她过去常来这晃悠,这里的摆设她也是熟悉的。

窗台上的绿萝是她送的,墙上的贝壳串是她绑的,书案上的笔架是她偷的父亲的,笔架旁的瓷盒子是……等等,她没见过?镶了一圈珍珠的这个瓷盒子是个胭脂盒,是个女子物件,她没见过的女子物件!

柳夕红了脸,心想:你要送东西也不知道藏的隐秘些,我一眼就瞧见了,傻!柳夕羞答答的扭过头不再瞧这胭脂盒,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心里却已经是乐开了花。

“你既费了些心思,我也不好乱了你的计划,娶了我这般聪明懂事的妻子,你就偷着乐吧!”

柳夕心里开心,也寻思着送他个什么,好叫他觉得受到了同等的喜爱,不至于伤心失望。

她踩着轻飘飘的小步子,费了老大劲从柜子最底下翻出来一个木匣子,轻打开,一只玉簪子斜躺在一沓信上。说起这玉簪,可有些年头了,这是林晨与她第一次见面时送她的。那时林县令领着林晨来她家说是做客,实则是林晨嚷着要见未来媳妇,那时两人不过五岁。

林晨吸着鼻涕递给她一根玉簪,一本正经道:“我爹说,柳府的小姐以后会是我娘子,我听了这话,徒然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许多,便总是想来见见你,我想着该送你个什么东西,好叫你也日日想着我,所以找我娘讨了根玉簪子,若日后能缔结良缘,我便再送你个更好的,若是不能,我可是要讨回来的。”

“能!定是能的,我喜欢这个簪子。”小小的柳夕捧着簪子欢喜的不得了。

柳夕望着簪子,不禁撇嘴笑了:“就说你傻吧。”

放下簪子,柳夕拿出那一沓布,上面这十几张是林晨去京城后头两年里写给她的信,虽一封未回,可她都存的好好的,下面那十几张是柳夕回给林晨却没有寄出去的。

“你以为就你费了布么?我可不仅费了布,还费了许多泪珠子呢。”柳夕自言自语道。

“果真是极珍贵的东西。”林晨不知何时站在了柳夕身后,又俯身抽走了柳夕手里的信布,背到身后,望着柳夕莞尔道:“这么舍不得我,我只好大发慈悲做你一辈子的夫君了。”

柳夕昂首将脸贴近了些他的,挑衅似的:“林三公子风流倜傥气宇轩昂,小女子能做您的妻子实在是感激不尽,又岂敢霸占着您一辈子呢?三妻四妾是万万不能少的,您觉得呢?”

“伶牙俐齿。”

“彼此彼此。”柳夕说完,又看了看他手里的信,撇过头装作不在乎道:“给你的。”

“巧了。”

说完,林晨腾出一只手,向柳夕发上簪了个什么东西,轻声道:“若日后能缔结良缘,我便再送你个更好的。”

檐下有风铃被吹的叮当作响,柳夕偏头望向铜镜,这依旧是根玉簪,墨玉,顶上却镶着个奇怪的东西,柳夕伸手摸了摸,石子?

“你那日落入我怀中,留了颗石子在我衣襟内,我总觉得心口处有些硌得慌,晚上更衣时才发现是粒小石子。”

柳夕笑了:“这本是为你准备的,却又回到了我手里。”

“早知道你心眼小,还在怪我不告而别,倒是要谢谢那些护院拦着你,没让石子把我砸的满头包。”

“我心眼虽小,可这方圆十里谁不知道我也是个极其明事理的人啊,你救了我一命,恩怨相抵,我便不怪你了呀。”

“那还要多谢夫人了。”林晨抬手作揖道。

柳夕确实不是个大度的人,不仅如此,若是别人得罪了她,她还要千方百计的讨回来。过去林晨若是真惹恼了她,她便端个小凳子坐门口,揣着一怀的石子,就等着林晨来找她的时候砸得他迈不开步子,屡试不爽。

“还有样东西要给你。”林晨说完又朝门外喊了声进来。

柳夕疑惑,那盒胭脂不是在书案上摆着么?

不一会儿,一小厮便提溜着鸟笼子进来了,放于圆桌上后柳夕才看清,是一只灰黑的幼年八哥,两翅上皆有白斑,眼珠犹如铜铃,炯炯有神,小脑袋摆来摆去摆上摆下的,煞是可爱,柳夕伸进去一根手指,点了点它的头,它便跳来跳去。

“好好教它,它会学人说话。”

“它有名字吗?”

林晨询问的望了望那小厮,小厮对着林晨摇了摇头,林晨又对着柳夕摇了摇头。

柳夕敛了目光,又伸了手指点了点它的头:“那你便叫胭脂吧。”

没见过送人东西还要别人提醒的。

“可……它是公的。”

“公的如何,母的又如何,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母的可以叫胭脂,公的怎么就不能叫胭脂?我的八哥我想叫它胭脂便叫它胭脂,不管是公的还是母的我都要叫它胭脂,就算以前不叫胭脂,那往后也都叫胭脂了,我的胭脂……”柳夕话还没说完便被林晨打住了,忙倒吸一口气,幸好在把自己绕晕了之前被他打住,否则她是真的编不下去了。

“好好好,胭脂,胭脂。”林晨被唬的一愣一愣的,柳夕像念经一样说了一箩筐,他愣是没听明白,通篇只记住了胭脂这两个字。

林晨扶了扶额,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向书案走去,将手中那一沓布塞进衣袖内,又从袖中掏出一卷丝帛来,打开了那盒胭脂。柳夕斜眼偷偷观察着,只见他用印章在胭脂盒里摁了摁,便盖了上去。

柳夕收回目光,用胭脂盒盛印泥?这不是要送给她的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