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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末世之我为万族图书馆打工

共 3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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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奕啸(番外)

我叫王奕啸。

我说谎了。

我从末世降临之时就觉醒了灵能,知道了世界毁灭真相

我怎么可能暴露我有灵能的事实,我他妈傻了?

但那又怎么样?

我问你,我说谎了又怎么样?

真是有意思,这世上难道还有没说过谎的人吗……

在一群和自己无关的傻逼之中,暴露自己有灵能去充当救世主的人才最奇怪吧。

我又不蠢,我自然知道要怎么做。

我一直知道该怎么做。

打小,我就在学校里长大,在幼儿园里全部由那群幼师打理我们的饮食起居,小学,我也是住在老师家,初中就开始寄宿,一直到高中。

因为太早离开了父母,在幼儿园里,我连怎么交朋友我都不知道,就这样开始了我“与众不同”的一生。

ctmd,打小我要什么都有,可偏偏一个朋友都没有。

整整10年。

小学五年级,那天晚上我在老师家,彻底崩溃了,你没法理解那种孤独,所有人不理你,不是普通的不理你,就是当你不存在。

那天我哭着和我妈说:“妈,我想换个学校。”

那是我记忆中我妈唯一一次教育我:“就像鱼缸里的鱼,只有不停的让它适应,难道给它换个缸吗?”

整整10年,换来一句你得适应,从那天起,我清楚得知道,我要自助。

我打小就很能打,他们不喜欢我,但他们都怕我,一群小毛孩整天跟着另一个小毛孩横行霸道。

我觉得很好,但我知道,当个孩子王没用,好好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学历才是这个社会的硬道理。

托学校的福,我读书非常用功,没人理我,我就玩命读书,我觉得只要成绩好了,就有人理我了。

我爸妈非常欣慰,因为我从小就是他们口中和邻居、生意伙伴之间的谈资,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我之所以那么努力得读书不仅是为了交到朋友,更是为了有一天远走高飞,远离他们。

在我眼里,他们不是我的父母,因为他们从来没爱过我,他们是我的投资人,他们供我长大,我为他们养老送终。

我父母是白手起家的企业家,高中学历都没有,在23世纪能干到现在真是个奇迹,在两百年前,或许是可能的,但如今的商界,在智脑的管控下,知识储备和勇气果敢缺一不可。

所以在我眼里,学历非常重要,没有学历就没有未来,对我来说,就没有朋友,就不会被人关注,我愿意拼尽全力就为了有人爱我。

我考上了全省最好的高中—飞腾高中,全家上下欢欣鼓舞。

我的大伯特地发朋友圈庆祝。

傍晚漫步解烦忧,彩云遮月映高楼。仰望星空如墨染,苍天绘画写春秋。学海苦舟催奋桨,争流百舸竞鸥鹏。十年志满云帆挂,破浪今朝梦启航。王家大族王奕啸,金榜题名飞腾高。大鹏一日同風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可喜可贺!

我知道是因为我爸妈特地拿过来给我看,可是我心里明白,这是我自己的事,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傻乐什么?

等他们老了,我除了尽赡养义务,其他他们别指望我做任何事。

我从小在学校长大,学校和教育才是我的父母,几个和我血缘上有关系但没有任何情谊的人,对不起,真不熟。

到了飞腾中学,这是全国唯一一所政策上允许面向全国招生的中学,天才何止千人?我忽然从年级名列前茅,变成了年级倒数。

可最令我崩溃的是我依旧不讨人喜欢,我成绩不再优异,老师和同学不再关注我。

我更加玩命地学习,凌晨4点就起床读书,半夜12点才睡,可是似乎我的心态出现了问题,成绩没有一点起色。

其实成绩不突出也没事,这所学校,人均211、985,但是,我不能接受,我不能没有别人的喜欢和关注。

有人是微光,有人是窗边的烛光,有人是整个太阳,可凭什么我一直是得不到关注的萤火?

我的青春疼痛不是浮夸的三角恋乐队车祸和街头黑道,那都是波段外的东西。

而是青春期肥胖、体育课腋下的汗,组不到队的春游,找不到伴的午餐,不敢递给父母的试卷,偷摸开电脑密码的深夜,班主任无意间的羞辱。

我的疼痛都是懦弱的、窘迫的、丑陋的,龟缩在狭窄的波段内发酵成余生的暗恨,我好像又变回了青春文学里一扫而过的配角。

我想起了当孩子王的那段经历,高二分班那年我把西瓜头推掉,剃了平头,我告诉我自己,从现在开始,谁都不能惹我。

就这样,我再次成为了“孩子王”,每天后面跟着一群二五仔,听他们溜须拍马,我内心的虚荣感和对爱的渴求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本来我能美好得度过接下来的两年,结果在一次地震避灾中,末世降临了,我们是高二最后一个出去的班级,被困在了教学楼。

那两个老不死的还不派人来救我,看来家里人都差不多死绝了,太好了,我以后连赡养义务都不用尽了。

现在只需要利用我的灵能,胁迫其他人为我卖命就好了,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偏偏来了个裴玲珑。本来好好的逼他们为我开路,然后收集丧尸脑中的晶核,20个晶核,死几个人就能让我变得更强,太赚了,结果杀出来个裴现在只需要利用我的灵能,胁迫其他人为我卖命就好了,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偏偏半路杀出来了个裴玲珑。

妈的,还真有这样的傻子,暴露自己有灵能,来救我和我的二五仔们,然后晶核泡汤了,也被丧尸逼到了一间教室。

不过这年头傻子真多,有个人在操场那边打发令枪救了我们,裴玲珑也差不多力竭了。

本来我趁机把她弄死就好了,老子不知道为什么我他妈点就那么背,又杀出来了觉醒的退伍军人,碍手碍脚,我只能在他背的背包里放了一块血抹布,他居然真的那么傻,为了我们这些学生引开丧尸。

我们跟裴玲珑到了加油站,对方非常强大还有枪械,好像看上了裴玲珑,唉,没法子,本来还想让她当我的奴隶的,打断手脚还能用。

本来买卖谈的好好的,整个加油站换个女人,你偏偏要带走一车食物?那就别怪我无情无义了。

我逼我的二五仔们直接把他们烧死,李涛这个王八蛋居然背叛老子,他估计也看上了裴玲珑,要去告密。

没法子,我只能逼二五仔们一人一斧把李涛砸死,这样我们就彻底是一条船上的人类,哈哈哈,烧死那些人,一仓库的食物,再加上灵能。

我这不是典型的男主剧本吗?

但我们被逮到了,那个男生打断了我的手脚,不过没关系,学生而已,我就吃定你不敢动手杀我们,李涛死了就死了,死一个总比死十几个好。

但李涛活过来了,有意识,会讲话?

那个男生笑着对我们说:“晚安…”

他果然不敢不杀我们,哈哈哈哈。

半夜,我慢慢失去了意识,莫名其妙,我知道自己快死了。

临死前,我忽然想起好多事。

…

原来,小时候,家里不是很有钱,还很穷,父母离乡背井没日没夜的干活才有今天的家业,哪怕离家多远,我周末、假期回家之前,不管他们多累,都会连夜轮流开车回到家,给我做一桌最喜欢吃的菜。

…

原来,他们是爱我的,我半夜发烧,我爸带着我闯了十几个红灯到医院,我和别人打架,眉毛上缝了七八针,妈妈看到,吓得晕了过去。

…

他们问我说:“奕啸啊,外面天气真好,我们去外面逛逛吧!”

我说:“每天都这样,有什么好看的。”

…

原来,那些二五仔和猪朋狗友根本没爱过我,一直爱着我的,是家人。

…

我的瞳孔慢慢失去了焦距,看着昏暗的,像要下暴雨的天空。

爸爸,妈妈,我们去外面,逛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