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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行三国窃天下

共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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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岂曰无衣

“你狗日的说什么!”

听得那壮汉出言不逊,山贼们顿时就炸了锅,当场便有几人拔出刀来,壮汉立刻也举起手中的竹枪与之针锋相对。

向牧正要呵斥之时,从村民中站出来一个矮小精瘦的老头,对着那壮汉喝道:“大郑,不得放肆!大王(指向牧)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还能有什么假的!如今强敌就在眼前,正应当保家卫国,而绝不是起内讧的时候!”

老头在村民里的威望似乎很高,可能是地方乡老之类的人物,那个被称呼为大郑的壮汉听到老头的话之后脸上有些讪讪的表情,但果真不再言语,更是将竹枪插在地上。向牧见状,也喝止了手下蠢蠢欲动的山贼。

老头又走到向牧跟前,开口说道:

“胡人年年来犯,咱们边人就像韭菜,等着被胡人一茬一茬地收割,朝廷官府从来不管。我们村庄里存粮虽不十分充足,倘若大王真有抵御鲜卑的热血豪情,咱们情愿将一半粮食都献给大王,也绝不愿被胡人杀死男人,掳走女娃!”

“娃娃们对大王可能有些看法,但我老头子虽然一把年纪了,愿与大王同心戮力、共抗胡寇。”

能够争取到村民的帮助,战力便又多了一层,活命的机会便又大上一些。向牧十分激动,一把紧紧握住老头的干瘦手臂,朗声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面对异族的入侵,朝廷官府无能为力,但谁说边民就没有战友?眼下山贼与村民的奇妙组合,不正是与子同袍吗?

那老头更是高高举起向牧的手臂,站在向牧的身边,面对着都在看着他俩的村民与山贼,接着向牧的话高声道:“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面对只知道烧杀掳掠的鲜卑人,正是同仇敌忾的时候!

见老头与向牧像是订下了盟约的样子,沉默的村民中气氛渐渐也热闹起来。

有人说道:“马老言之有理。”“要是能赶跑鲜卑人,倾家荡产又何足惜!”“只怕就算是倾家荡产也没用,鲜卑人太强大了。”

见众人的情绪逐渐高涨起来,向牧趁热打铁,立刻开始下达备战的命令与安排。

虽说已经决定要跟鲜卑人干一场,但是敌强我弱的局势依旧没有改变,鲜卑人的优势在向牧看来主要有三点。

其一,鲜卑人马多,骑兵从正面发起的冲锋突击只有训练有素的步兵大阵才可能抵挡,而绝非是普通的村民和山贼所能够顶住的;

其二,鲜卑人武器装备齐全,且擅于骑射,这也不是缺少盾牌和防御工事的己方所能够正面对敌的;

其三,鲜卑人数众多,远超己方数倍,己方的村民和山贼更不具备以一敌多的超强战力。

这三点汇总起来,其实向牧他们能够选择的应对方略就只有一条:避开直接的正面对阵,想办法出奇制胜。

而向牧这边有什么优势呢,向牧觉得唯一的优势就是提前占据了村庄这个天然工事,依托村庄中的房屋、土墙或可与鲜卑人周旋一番,寻找那也许根本不存在的一线生机。

向牧于是下令,先将村民中的老弱妇孺都集中藏匿到村中的地窖里去。其余能够进行战斗的村民和山贼们一起,三人编为一队,预备分配到各个房屋中去,伏击鲜卑人的同时能够有效保护自己。

村民手里的竹枪也都收集起来了,这些制作粗糙的竹枪在面对鲜卑人普遍装备的皮甲时杀伤力极为有限,不如把它们分别斜插在村内各个路口处,当做简易的拒马,用来限制鲜卑骑兵的机动。

其实在村庄的外围有连起来的土垒,但是太矮了,估计连野猪都能轻松越过,对付骑着马的鲜卑人基本没用,只能防些野狼鬣狗。

在布置“拒马”的时候,那个姓马的老头问向牧是不是以前在军队里干过,罗市也问,是不是向牧的父亲临死的时候偷偷把技艺传给了向牧。

罗市是对向牧的便宜老爹忠心耿耿的左膀右臂,在便宜老爹去世后,几乎是一己之力扶向牧做了这伙山贼们的继任头领。

山贼里面也只有罗市用“牧哥儿”这种十分亲近的口语来称呼向牧。

而向牧在这个时代的便宜老爹曾经是个到处流窜乞讨的流民首领,后来终于有一天便宜老爹痛定思痛,决定不再乞讨,而是上山落草——换个方式拿着刀乞讨。

因为大汉边郡的老百姓都是在刀枪从中滚过来的,武德实在是过于充沛了,有时山贼还真不一定打得过。

对二人的询问,向牧只能胡乱回答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总不能回答说其实我是纸上谈兵,所谓的战术思想都是曾经在网上冲浪时从评论区里看到的。

评论区中的老哥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向牧以前超喜欢看的。

向牧也问老头是不是以前当过兵,因为普通的平民百姓是不会知道刚才那首《秦风·无衣》的。

老头年轻时的确当过兵,还曾经参加过熹平六年(即公元177年)由乌丸校尉夏育等人统帅三路汉军共三万余骑对鲜卑人的征讨,但结果却是汉军将士战死者十之七八,可以说是惨败而归。

“出塞前谁也没有料到整个北方草原,东西一万四千里、南北七千里的大草原上的所有部落都归附了鲜卑大单于檀石槐,前来迎战的鲜卑骑兵几乎是我们的数倍之多,就像今天。”老头叹息着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又感叹道:

“檀石槐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啊,北方的草原上要说起有他这么厉害的人物,那还得追溯到四百年前的匈奴大单于冒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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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牧自己也分在一个三人小队里,小队里除了他跟罗市以外,还有一人是马老头的儿子,名叫马寿,是个只有二十岁的年轻汉子,沉默寡言——也许是因为跟山贼没什么好话可讲。

右手握住弯曲的弓背,左手抚摸着结实的弓弦,向牧正努力地唤醒这具身躯的肌肉记忆,他是村民与山贼的奇妙组合中,唯二的弓箭手。另外一个则是年轻的马寿,这支三人小队是个能够提供远程火力支援、暗放冷箭的偷袭小组。

后世戏文里常见有人说“休放冷箭。”难道战场上偷袭是不义之举?

向牧可不管那么多,就算讲道义,跟鲜卑人也没什么好讲的。

嗒嘀嗒嗒嘀嗒——来了,这是密集的马蹄敲打着地面的声音。

三人立即进入到预定的战斗位置上,罗市拔出大刀背靠在屋门后,马寿则迅速来到窗户旁边观察外面的动静,而向牧爬上木梯,这间房屋的上面还有一个矮小的阁楼,向牧弯着腰进入阁楼,半蹲伏在能够俯瞰外面街道的窗口后,等待着鲜卑人的到来。

这是穿越后立刻就要发生的第一场战斗,也是生死之战!

开局即死局,我没开玩笑。

马蹄声渐近,没让众人等太久,鲜卑人骑着马跨过外围矮小的土墙,鱼贯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