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望山的外黑耳朵
我叫黑耳朵,我是一只熊。
那个混蛋人类哄小孩讲故事的时候,老会说,从前有一群动物快乐地住在一个森林里。
这纯属胡说八道。
没有一个动物在树林里是快乐的,每天醒来,大家都愁下一顿吃什么。
我也不例外,那天是烦人的一天。
我记得那天有点潮,好像刚下过雨,雨水掩饰了动物们的气味,不知道为什么,下雨之后森林的气味会很混乱,原本大家划定的地盘边界就会模糊。
后来,那个该死的混蛋人类告诉我,这是因为一个叫什么蒸发的现象。
我到现在都没明白啥叫蒸发,那个混蛋还笑话我笨,你们说,一只熊有必要搞懂这些东西吗,笨的应该是他吧。
蒸发我不懂,不过蒸蜂蜜馒头我就懂,那是一种触及灵魂的甜美,当然,还有蜂蜜烤饼,蜂蜜的一切。
跑题了。
那天森林里的气味有点乱,于是我鼓起勇气悄悄走了一小段别人的领地,凭那股到处都有的尿骚味,我都知道那是一只成年老虎的地盘。
我当然不是胆小,只是我怕麻烦,懒得打架,真打起来那只老虎未必打得过我,但我也没必要跟他硬碰硬。
我穿过老虎领地,去找灰眼睛,那是一只母熊,她的名字是我起的,无数次夜里我都梦见她那双灰色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无时无刻不在撩拨我的心弦。
灰眼睛不在,看来是打猎去了,我只好先回领地去找点吃的。
所以我说那天是烦人的一天,连你心爱的人都见不着,那是多么令人失落又烦人的一天啊。
回去路过老虎领地的时候,我加快了脚步,我不喜欢跟老虎抢东西吃,所以没必要遇到那只老虎,产生什么误会。
我喜欢抢那群灰狼的,只要不顾一切冲上去,抢了它们的猎物就跑,再进入其他野兽的领地,那群狼就拿我没办法了。
可是那天我转了好久,都没找到那一窝灰狼,之前它们一直在附近活动。按理说,公狼不在,母狼和小崽子也应该在,小狼崽子也挺好吃。
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这群狼全体失踪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群狼被那个人类混蛋全给屠了。
还浪费的很,一窝狼肉,全在野地里放烂了,也就几个森林里到处捡垃圾的老野狗吃了几顿饱的。
一想到这种浪费到家的缺德事,我就火大,不,整个森林的动物,面对这种浪费的家伙都会火大。
获得一顿食物,在森林里,那是多么难啊。
又跑题了。
找不到狼捡便宜,又饿的没办法,准备去水源地捞鱼。那里人类比较多,容易出事,平时我都不去的,但我忍不住饿。
那天我想,见到人我就跑,它们跑不过我。这个树林子里头,要论打架,没几个动物实力在我眼里。
就算同类灰眼睛,别看老虎都打不过她,但只要我用强壮的上肢按住他,她就得乖乖的撅起屁股当我的老婆。
下雨之后水里鱼很多,我凭借祖传得手艺掏了不少鱼,吃了几条鱼,我的心情好了起来,毕竟,肚子饱了,才是熊生最快乐的时刻。
我觉得我熊生的第二快乐是灰眼睛。
我又跑题了,我是一只熊,跑题就跑题吧。
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妈的,我不想说,那远本是饱餐后美好的一天,你让我回忆一会熊生的甜蜜。
我真不想回忆那段经历!
唉,好吧……
我记得最早我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我不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但是我闻的出来,这里面有蜂蜜。
我顺着味道往树林里面走,观察四面的树,寻找蜂巢,这里离水近,捞了蜂蜜我就钻进水里,那些蜜蜂肯定拿我没办法。
跳进水里,只露出鼻子,最多鼻子受点伤。跟蜂蜜比起来,很值。
任何一只熊都不会放弃这个机会。
所以,唉……我真的不想把自己的愚蠢说的那么详细。
我鼻子里全是蜂蜜味,让我忽略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在身边潜伏。那个味道没有什么意义,我闻不到任何生命和食物有关的联系(阿狄卡斯沐浴露)。
我的眼中也都是远处的大树,我忽略的了头顶上的危险,这也不能怪我,这片森林,要说来自头顶的东西,除了鸟屎恶心熊以外,我就没遇到过什么别的麻烦。
唉,那真是烦人、悲伤又恐惧的一天。
一切都过去了,还是说吧。
我正在全神贯注找蜂蜜,脑袋一黑,头上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后来我才知道,那玩意叫工兵锹上的钢管,那一下也不叫撞,那叫闷棍。
等我恢复了视觉,那个人类混蛋就站在我面前,他跟动物一样,没有穿人类的衣服,只是用一条白色的东西围住了那里。
我敢打赌他那个玩意肯定没我的大。
好吧,我又跑题了,那个混蛋看见我吹了个口哨,讲了几句话,就冲了上来。
你问我,他讲的是啥?
我是一只熊啊,兄弟,会讲话是后来的事了。
在这片森林我也算有头有脸,谁敢敲我闷棍,我肯定会要他的命。于是我冲了上去。
老实说这个混蛋很弱,森林里最嫩的熊崽子,力气也比他大。
但是他,他就像个魔鬼,每次都能打到我最难防备的地方。
他又像个泥鳅,我每次都抓不住他。我发誓,要是让我抓住他,只要用力一抱或者一口咬下去,他肯定会死。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混蛋是在吸引我的注意,他的棍子虽然疼,但是压根打不死我啊。
就在我跟他缠斗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类用大树的尸体撞到了我。
这句话有毛病?
好吧,我用后来学会的人类语言,翻译一下,有一个人类用木锤子砸了我的腰。
这已经够欺负熊了,过分的是,还有一个诡异的影子,在我身边窜来窜去的,冷不防就能在我鼻子上刮一下。
他只刮鼻子,别的地方碰都不碰。
鼻子是我们动物的弱点,很怕疼。
后来,那个混蛋告诉我,之所以我鼻子怕疼,是因为上面神经太多了。我知道,人类骂人的时候爱说神经病,我觉得那个混蛋绕着弯子在骂我。
当时我不想面对这三个人类了,我转身想跑,我记起我爹死前跟我说的,熊跟人类原本就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那个混蛋,那个混蛋。
他太缺德了,每次我跑起来,腿刚发力,他就拿那个钢管子砸到我腿弯关节处。我一疼就用不上劲,蹬出的那一步就会失败。
腿太疼了,跑不掉。
我只好发怒拼命,我咆哮着,长牙舞爪,心里却有些悲哀。打不过,跑不掉,我觉得自己要死在这里了。
又挨了几锤子,那个使锤子的大汉力气好大,我输的也不冤。
我再也没力气了,怎么使劲都站不起来,只好躺在地上,心想,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啊。
我闭眼等着他们来撕破我的喉咙,心想身上肉也够他们吃几天吧。森林里吃别人肉不算缺德,缺德是那个混蛋人类杀了一窝狼却不吃肉,浪费食物,任由狼肉在地上变质腐烂。
这也是我喊他混蛋的原因。
我没哭,我觉得弱肉强食,死了就死了,唯一令我不爽的就是灰眼睛可能又会找一只公熊,这确实令我沮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