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动机
话说这老韩,他在当地开了家旅馆,韩超鑫是他唯一的儿子,今年21岁的韩超鑫当兵回来之后,老韩他便为儿子韩超鑫花了五万块,买了一辆昌河牌的小面包车跑出租。
根据老韩提供的线索,警方考虑被害人韩超鑫是出租车司机,又是新买的面包车,凶案发生后,而那辆面包车并不在韩超鑫的身边,警方便初步判断这很有可能是出租车抢劫案。
然而就在受害人被发现的当天,死者韩超鑫驾驶的出租车,在距离现场大约十公里的地方,被当地村民发现了。
警方赶往现场后发现,驾驶座位上布满血迹,车顶、车门上满是喷溅式血迹,甚至后座上都充满了血迹。在车顶顶部以及旁侧,都有挥舞凶器所留下的一些划痕。
通过以上这些线索,警方可以确定这里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了。
经法医鉴定,死者的死因是由于头部受到外力打击,造成了颅脑损伤,最后导致的死亡。并且,法医还发现被害人的身体上大概被砍了一百多刀。
是谁用这么残忍地手段将韩超鑫杀害呢?是仇杀?还是抢劫杀人?死者又究竟为何被杀了呢?
……
顿时公安局内部对此产生出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则认为是仇杀,而另一种声音认为这是抢劫杀人。显然,判断案情的性质,是对查案是至关重要的。
倘若是仇杀的话,警方就会围绕着被害人以及他的家庭成员的社会矛盾、社会关系进行排查。而假如是抢劫杀人的话,侦查的重点就会以抛车抛尸的现场为中心展开。
而在案情分析大会上,对案件的性质无非就是杀人动机的争论而已,这主要还是从中队长廖凯军和副中队长唐责耀他们二人之间展开。
“我认为是仇杀。因为受害者身上被砍了一百多刀,如果没有那么大的仇恨,怎么会砍了被害人一百多刀呢?”早中队长廖凯军三年从事刑警工作的唐责耀说道——他俩既是同事,又是同一所警校的同学。
而法医从尸检的结果来看,鉴定结果是比较支持仇杀这一结论的。
就法医的鉴定结果,唐责耀补充道:“被害人头部的损伤,都是到了颅骨以下。很明显是报复性损伤,只有仇恨才会驱使嫌疑人下此狠手”。
然而中队长廖凯军并不怎么认为,他说道:“我觉得不能够仅仅从被害人尸体的伤情判断案件的性质。虽然是比较惨烈,但也有可能是作案凶手将死者杀害后,感到恐惧害怕,生怕自己打不死受害人。害怕将来再被受害人指认,所以就不断的砍向受害人,直到认为受害人确实已经死了之后才停手”。
廖凯军坚持认为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的原因就是,在案件的调查走访中,一个司机的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司机说道:“当天晚上,有两个年轻人想要乘坐出租车,先是看到了自己的那辆车,但是两人嫌这辆车比较的破旧,就不愿意坐。后来,两人看到了韩超鑫的出租车比较新,于是在商量好价格之后,就上了韩超鑫的车。”
